Workflow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
icon
搜索文档
华友钴业: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7 18:12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并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1] - 选聘范围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 [1]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候选所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及固定工作场所 [1] - 需熟悉财务法规且具有大型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1] - 要求良好执业记录和社会声誉 [1] 选聘程序与决策机制 - 审计委员会需过半数同意方可提出聘请议案 [2]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选聘全过程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3] 选聘评价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 [4] - 重点评估质量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如项目复核与缺陷整改 [4] - 审计费用得分采用基准价对比公式计算 [4] 审计费用与人员管理 - 审计费用可随物价指数等因素调整,降幅超20%需披露原因 [5] - 审计项目合伙人连续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5] - 选聘文件需保存至少十年 [5] 改聘条件与程序 - 出现审计质量缺陷或资质丧失等情况时必须改聘 [6]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股东会有陈述权 [6] - 主动终止合作的需书面说明原因 [6]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7] - 董事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 [7]
科净源: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2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并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 [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参照执行 [1]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禁止在审议前开展审计业务 [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审核或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 会计师事务所需符合《证券法》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及固定场所等基本条件 [5] - 需熟悉财务会计法规及审计准则,拥有足够人力资源并具备良好执业质量记录 [5]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后需强制轮换5年,工作变动或重大资产重组前后的服务年限合并计算 [6] - 首次公开发行审计服务的合伙人上市后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年 [6] 选聘程序与职责分工 - 财务管理部与内部审计部门协助审计委员会开展选聘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合同签订及日常沟通等 [7] - 审计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8][9] - 审计委员会需制定选聘政策、监督流程、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并每年向董事会提交报告 [9]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及邀请选聘,需发布包含评价要素的选聘文件 [11] 评价标准与续聘规则 - 评价要素涵盖审计费用(权重≤15%)、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权重≥40%)等,需单独评分并记录 [13] - 续聘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可简化流程,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后由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 [12] - 审计费用同比下降超20%需披露原因及定价原则 [17] 改聘与监督机制 - 改聘情形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缺陷、无故拖延审计、丧失资质或主动终止合作等 [20] - 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调查并评价新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按选聘程序重新选择 [21] - 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改聘,除非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3] - 审计委员会需检查选聘合规性及合同履行情况,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25][26] 信息披露与文件管理 - 董事会秘书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服务年限、审计费用及变更原因等信息 [18] - 选聘及决策资料需保存至少10年,禁止伪造或销毁 [19]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最新法律为准 [28] - 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归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29]
气派科技: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2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依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1] - 选聘范围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其他专项审计视重要性参照执行[1] - 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禁止前置聘任[1]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审核职责[1]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候选事务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固定场所和完善内控制度[5] - 需熟悉财务法规政策,配备足够注册会计师团队且无不良执业记录[5] - 必须满足财政部、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附加条件[5] 选聘程序与方式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单一选聘方式,续聘可豁免公开选聘[2] - 公开选聘需官网发布文件,包含评价要素及评分标准,保障公平竞争[3] - 选聘流程包括审计委员会启动、资质审查、董事会及股东会逐级审批[3][8] - 最终选聘结果需公示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审计费用[3] 评价标准与权重 - 评价要素涵盖审计报价、资质、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9项,质量管理权重≥40%,报价权重≤15%[9] - 质量管理评估重点包括项目咨询、质量复核、缺陷整改等制度实施情况[10] - 审计费用得分以基准价(平均值)计算,公式为(1-∣基准价-报价∣/基准价)×权重分值[11] 审计费用调整与披露 - 审计费用可随物价指数、业务复杂度等因素调整,降幅≥20%需披露原因及定价原则[12] - 选聘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需说明依据[11] 改聘条件与程序 - 改聘触发情形包括审计分包、重大质量缺陷、信息泄露等7类违规行为[17] - 改聘需审计委员会对比新旧事务所执业质量,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表决[18][19] - 主动终止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需书面说明原因,公司按程序改聘[20] 信息披露与轮换要求 - 年报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及项目合伙人信息[22] - 审计项目合伙人连续服务5年后需强制轮换5年,IPO审计限2年[23][11]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及沟通细节[22] 文件保存与信息安全 - 选聘相关文件需保存至少10年,禁止伪造或销毁[24] - 合同中需明确信息安全条款,事务所需履行保密义务[25] 违规处理 - 违规选聘将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通报批评、经济赔偿或行政处分[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27][28][29]
嵘泰股份: 嵘泰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7 00:2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并提高审计及财务信息质量 [1] - 选聘范围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报告及参照执行的其他审计业务 [1] -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 [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过程 [1]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候选机构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固定场所、健全内控制度及熟悉财务法规 [2] - 需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团队,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处罚记录且社会声誉良好 [2] - 签字注册会计师需满足近三年未受监管行政处罚的条件 [2] 选聘程序与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提议选聘议案 [2]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政策、监督流程及最终机构提名 [2] - 审计部与财务部协助选聘管理,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 [3][4]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单一选聘 [4] 选聘评价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权重≥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15% [5] - 费用得分计算采用基准价差值公式,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 [5][6] - 需评估机构资质、执业记录、资源配备及信息安全等要素 [5] 续聘与改聘规定 - 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可简化续聘流程 [7][13] - 改聘条件包括执业质量缺陷、审计延误、资质丧失或主动终止合作 [8] - 年报审计期间非必要不得改聘,临时改聘需提交股东会追认 [9][10] 监督与处罚机制 - 年度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 [11] - 违规选聘将追究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者可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11][12] - 禁止审计分包/转包、虚假应聘及出具不实报告等行为 [12] 其他关键条款 - 审计资料保存期限≥10年,审计人员轮换周期为5年 [14] - 需在选聘合同中明确信息安全责任,加强涉密数据管控 [15] - 制度解释权归属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15]
迅捷兴: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31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并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 [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聘任、续聘和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1]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或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审核职责 [1]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为A股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并满足固定场所、健全组织机构、熟悉财务法规等六项条件 [2] -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完成审计任务的注册会计师,并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和社会声誉 [2]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并监督审计过程,职责包括制定选聘政策、提议启动选聘、审议选聘文件等七项内容 [2]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单一选聘,需保障选聘公平公正 [3][4] - 续聘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可不采用公开选聘方式,但需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由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4] 选聘评价标准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 [5]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明确,选聘原则上不得设置最高限价,确需设置的需说明依据和合理性 [5] 审计费用调整和信息披露 - 审计费用可根据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调整,费用下降20%以上需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原因 [6] - 公司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涉及变更的还需披露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变更原因 [8] 解聘和改聘程序 - 公司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安排难以保障年报披露等五种情况 [8] - 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并在公告中详细披露解聘原因、审计委员会意见等信息 [9] 监督和处罚 - 审计委员会需对频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大幅变动等情形保持高度谨慎 [10] - 会计师事务所若存在分包转包、审计报告质量明显问题等行为,公司可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 [11] 附则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1]
中宠股份: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包括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其他专项审计业务视重要性可参照执行[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股东会审议前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1] 应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满足的条件 -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固定场所及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2] - 会计师事务所需熟悉财务会计法律法规、拥有足够注册会计师团队,并具备良好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2] - 会计师事务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包括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等[2][8]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 审计委员会或过半数独立董事/1/3以上董事可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2] - 选聘程序包括资质审查、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及签订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4]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单一选聘,需保障公平公正[4] - 公开选聘需通过官网等渠道发布选聘文件,包含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及评分标准[5] 评价标准与续聘机制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权重≤15%)、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权重≥40%)等[6]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简化流程,由审计委员会提议后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5] - 审计费用调整需考虑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及业务规模变化等因素[6]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年度报告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及履职评估报告[8]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8] - 选聘相关文件需保存至少10年,不得伪造或销毁[8] 日常监督与改聘 - 审计委员会需关注异常情况如频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大幅变动等[9] -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分包转包、审计质量问题时,经股东会决议可不再选聘[9]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审计委员会需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执业质量[10] 监督及处罚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选聘行为可责令纠正、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处罚责任人[11] - 情节严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1]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1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1]
达利凯普: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0 20:10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并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最终由股东会决定 [1][3]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主体资格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1] -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最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 [1] - 会计师事务所需拥有完成审计任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1] 选聘程序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需保证公平公正 [2] - 审计委员会需调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 [2][3] - 选聘结果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相关文件需保存至少十年 [4]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调查并发表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 [5] - 公司需在公告中详细披露改聘原因、被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及审计委员会调查结果 [6] - 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除非出现重大缺陷或审计无法保障 [5]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需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审计评价意见 [6] -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可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7] - 会计师事务所若存在分包、转包或审计质量问题时,公司可不再选聘 [7] 附则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 [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
华人健康: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0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 [1][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职或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1] - 选聘范围包括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咨询服务,需符合《证券法》资质要求 [2]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 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固定场所及完善内控制度 [5] - 项目团队需熟悉财务法规,近三年无执业处罚记录,且具备保密能力 [5] - 质量管理水平在评价中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 [5][6] 选聘程序与方法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单一选聘方式 [2][7] - 公开选聘需发布包含评价要素的选聘文件,确保公平性并禁止量身定制条件 [2][4] - 选聘流程包括财务部初审、审计委员会评价、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4][8] 审计费用与变更规定 - 审计费用可随物价指数、业务复杂度调整,变动超20%需披露原因 [6] - 审计项目合伙人服务满五年后需轮换,重大资产重组前后年限合并计算 [6][7]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在第四季度前完成,并披露前任审计意见及沟通情况 [8][11] 监督与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及履职评估结果 [11][23] - 审计委员会需警惕频繁变更事务所、费用大幅波动等异常情况 [11][24] - 选聘文件需保存至少十年,信息安全条款需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 [11][25]
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2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并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控股股东不得干预选聘过程 [1][3] - 选聘标准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内部管理、注册会计师资质及无违规记录等条件 [2] 选聘方式与程序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 [3][8] - 基本程序:审计委员会提出资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资料→资质审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签订业务约定书 [4][5][6] - 选聘结果需公示,包含拟聘事务所及审计费用信息 [8] 续聘与改聘管理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同一公司不得超过5年,重大重组或上市后服务期限合并计算 [6][12] - 改聘情形包括审计质量问题、分包转包、未及时备案等,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事务所 [7][14] - 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沟通评估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任事务所可陈述意见 [8][9][17]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年度报告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及履职评估报告 [10][20] - 选聘文件保存期限至少10年,信息安全保护责任需在合同中明确 [10][22] - 审计委员会需警惕频繁更换事务所、审计费用异常变动等情况 [11][23] 其他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11][25][26][27] 相关ETF - 科创100ETF华夏(588800)跟踪上证科创板100指数,近五日涨幅3.40%,市盈率228.17倍 [14] - 最新份额34.3亿份,增加25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入978.1万元 [14]
洪汇新材: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06)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2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和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股东利益 [2] - 选聘范围包括新聘、续聘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适用于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且不得在股东会审议前开展年度审计 [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选聘流程,不得在股东会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标准 - 候选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 [3] - 需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质量控制体系 [3] - 需熟悉财务会计法律法规,拥有足够数量的合格注册会计师 [3] - 需具备良好执业记录和社会声誉,符合国家其他法定条件 [3] 选聘程序与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议启动选聘程序 [3]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政策、监督选聘过程、提出拟聘建议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3] - 选聘流程包括资质审查、材料报送、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及签约,聘期一年可续聘 [5][6] - 选聘方式需公平公正,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会计师事务所 [6] 评价标准与费用管理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权重≤15%)、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权重≥40%)等 [6] - 审计费用不得设置最高限价,确需设置的需说明合理性,费用调整需考虑物价指数、业务复杂度等因素 [7] - 审计费用同比下降20%以上需披露原因,选聘基准价按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计算 [7] 审计人员轮换与信息披露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满5年后需强制轮换5年 [7] - 重大资产重组或分拆上市前后审计服务年限合并计算,IPO审计服务上市后不得超过2年 [8] - 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及履职评估报告,变更所需披露前任审计意见及变更原因 [9] 改聘与解聘规定 - 改聘情形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缺陷、无法保障年报按时披露、主动终止业务等 [10] - 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改聘,特殊情况需在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 [10] - 改聘需全面评估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在股东会陈述意见 [11] 监督与处罚机制 - 审计委员会需警惕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异常变动、未按规定轮换审计人员等情况 [12] - 对违规选聘行为可采取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措施 [12] -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分包、审计质量缺陷等情形时,公司可终止合作 [12]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3]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