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期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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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董事会批准开展不超过2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期限为12个月且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 [1] - 该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不构成关联交易 [1] 业务开展原因与目的 - 因公司存在出口业务 需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并防范汇率波动对业绩的不良影响 [1] - 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可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减少财务费用并增强财务稳健性 [1][2] 交易品种与范围 - 外汇衍生品品种包括外汇远期 外汇掉期 外汇期权 结构性远期 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及货币互换等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衍生产品或组合 [2] 风险控制机制 - 公司明确禁止投机性和单纯套利交易 坚持合法 谨慎 安全 有效的操作原则 [2][3] - 已制定专项制度规范审批权限 操作流程 风险处理程序及信息披露 并设置专人监控风险敞口变化 [3] - 通过选择履约风险低的合作银行 采用净额交割方式降低现金流需求 并定期开展审计监督 [3] 会计处理与监管意见 -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24号及37号对衍生品交易进行核算 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反映相关项目 [3][4] - 监事会认为该业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能有效锁定汇兑成本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4]
晶瑞电材拟开展不超650万美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
新浪财经· 2025-08-23 14:28
核心观点 - 晶瑞电材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以应对汇率波动风险 额度为650万美元 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2] 交易基本情况 - 交易背景涉及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的外币结算 主要币种为美元、日元和港币 [2] - 交易额度为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5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5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2] - 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额度可滚动使用 [2] -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组合产品 [2] - 交易对手方为具有业务资格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 不涉及关联方 [2] 风险分析 - 市场风险源于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实际值的差异 可能导致公允价值变动亏损 [3] - 流动性风险指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无法完成交易 [3] - 履约风险因交易对方信用问题产生 但公司选择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 风险较低 [3] - 政策风险来自国家宏观政策或监管变化 可能影响交易正常进行 [3] - 操作风险包括信息泄露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 [3] - 回款预测风险因供应商或客户订单调整导致预测不准 引发延期交割风险 [3] - 其他风险涉及操作记录不准确或不完整 或对合同条款理解不足 可能导致损失或法律风险 [3] 风险控制措施 - 业务以锁定成本和规避风险为目的 禁止投机行为 [4] - 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明确操作原则和审批权限 [4] - 与有资质金融机构合作 审慎审查合约条款 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4] - 财务部门持续跟踪价格变动 评估风险敞口 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4] - 审计部门对交易决策、管理和执行进行合规监督检查 [4] 审核批准情况 - 董事会认为交易在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按额度和期限开展业务 [4] - 监事会认为业务符合实际经营需要 有利于防范风险 不损害股东利益 [4] - 保荐人国信证券认为公司已制定制度并采取控制措施 履行审批程序 有利于提高财务稳定性 对开展无异议 但提示关注风险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4]
晶瑞电材: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48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防范和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因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涉及美元、日元、港币等外币结算 外汇环境不稳定且汇率波动频繁 [2]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5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最高合约价值的10% 总金额不超过65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2] - 交易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交易额度可滚动使用 主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 交易对手方为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 不涉及关联方 [2][3] 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 外汇衍生品交易存在市场风险 合约公允价值变动可能产生重估损益 虽遵循套期保值原则 但仍存在亏损可能性 [3] - 其他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政策法规风险、操作风险及客户回款预测不准导致的延期交割风险 [3][4] - 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明确审批权限和操作流程 禁止投机行为 并设立专门团队持续监控风险敞口 [4] 会计政策及审核程序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24号及37号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核算处理 具体结果以审计报告为准 [5] -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认为该业务符合经营需要 能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5][6] 保荐人核查意见 - 保荐人认为公司已制定管理制度并采取风控措施 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该业务基于实际经营需要 有利于提高财务稳定性 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7] - 保荐人提示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 [7]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5 03:25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公司全资子公司来宾金盘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海南极锐签订《电解铝低温烟气余热发电项目二期设备采购与工程服务合同》,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1,063万元 [5] - 关联交易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定价公允且符合公司利益 [3] - 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李志远、靖宇梁回避表决 [4]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未达3,000万元且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 - 关联方海南极锐由公司董事长李志远实际控制,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气体压缩机械制造、余热发电技术研发等业务 [7][8] - 交易付款安排为预付款30%,进度款按项目进度支付,保留质保金待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11]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告 -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额度不超过2.2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12个月,资金可循环使用 [15][17] - 业务类型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涉及美元、欧元等结算货币 [19]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 [17][18] - 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内审批并签署文件,无需提交股东会 [21] -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决策权限和操作流程,配备专职人员控制风险 [24] - 财务部门将定期监控业务情况,内部审计部审查操作合规性,重大波动时及时报告管理层 [25]
东鹏饮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49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及必要性 - 公司海外市场布局持续深入 外汇收支规模日益增长 需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 [2] - 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交易目的 - 因业务出海推进 外汇收支规模增长 需锁定成本并规避外汇市场风险 [2] - 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 增强财务稳健性 [2] 实施主体 - 东鹏饮料及下属子公司为交易实施主体 [2] 交易金额 -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 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可滚动使用 [2] 资金来源 - 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 [2] 交易方式 - 交易品种包括货币互换 外汇远期 外汇掉期 外汇期权等组合 [3] - 交易对手为具有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不涉及关联方 [3] 交易期限及授权 - 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存续期超限可自动顺延 [3]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额度内审批并签署文件 [3]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控措施 - 加强汇率研究分析 实时跟踪市场变化 调整操作策略以规避风险 [6] - 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 确保交割时足额资金清算 [7] - 审查金融机构合约条款 防范履约及法律风险 [7] - 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 [7]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结论 - 业务以规避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 围绕外币资产负债状况开展 具有必要性 [7] - 已建立管理制度规范审批及操作流程 能有效控制风险 [7] - 业务有利于增强经营稳定性 不损害股东利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