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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2025年中报简析:净利润同比增长528.06%,盈利能力上升
证券之星· 2025-08-27 06:39
核心财务表现 - 营业总收入15.74亿元,同比下降24.96% [1] - 归母净利润1166.39万元,同比上升528.06%,由亏损转为盈利 [1] - 扣非净利润819.35万元,同比上升84.64% [1] - 第二季度营业总收入8.04亿元,同比下降31.9%,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250.08万元,同比上升62.63% [1]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8.26%,同比增幅38.41% [1] - 净利率0.77%,同比增幅811.04% [1] - 每股收益0.02元,同比增533.33% [1] 成本与费用结构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计1.02亿元,三费占营收比6.51%,同比增17.49% [1] - 财务费用同比降36.33%,因公司通过多渠道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借款利率下降 [2] - 研发费用同比增42.41%,因公司加大对粮油产品、乳制品、休闲食品等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投入 [2] 现金流状况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17元,同比增4027.5% [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因采购节奏及结算期间变化致现金净流入同比增加 [2]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降563.02%,因新建储备仓库及生产车间提质改造致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现金增加 [3]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降179.68%,因公司优化贷款结构致取得归还银行借款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3] 资产负债结构 - 货币资金1.57亿元,同比下降21.54% [1] - 应收账款5477.54万元,同比增24.01% [1] - 有息负债6.7亿元,同比下降7.58% [1] - 在建工程同比增71.8%,因金健储备粮新建3万吨小麦仓及配套项目 [1] - 应收票据同比降51.32%,因应收票据到期承兑 [2] - 其他应收款同比增49.82%,因金健储备粮公司应收储备贷款贴息补贴款 [2] 历史业绩与商业模式 - 公司去年ROIC为0.89%,近10年中位数ROIC为1.15%,投资回报较弱 [3] - 公司业绩具有周期性,去年净利率0.05%,产品或服务附加值不高 [3] - 公司上市以来26份年报中亏损年份达8次 [3] - 公司业绩主要依靠研发及营销驱动 [3] 机构关注问题 - 公司回应人才储备计划称,深化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加大人才引进并优化人才选拔任用及储备机制 [4]
西南证券给予道道全买入评级,2025年中报点评:主业稳健增长,渠道扩张成效显现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4 20:51
原材料成本与盈利能力 - 原材料成本下行推动公司盈利能力大幅修复 [2] 业务增长与渠道拓展 - 核心业务保持稳健增长态势 [2] - 渠道拓展成效显著 [2] 产能布局与市场拓展 - 产能布局持续优化 [2] - 公司积极拓展西北市场 [2]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01 01:5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证券代码为002852,证券简称为道道全,公告编号为2025-036 [1]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预案,以343,968,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2]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 公司章程修订是为了持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要求 [2] 财务信息披露 - 公司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需到证监会指定媒体查阅完整报告 [1] - 公司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 - 公司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1]
道道全: 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15
高级管理层组成与聘用 - 高级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财务总监 [5]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6] - 存在七种情况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定刑事犯罪记录、破产责任未逾3年、吊销营业执照责任未逾3年、大额债务未清偿、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未满期及任职竞争公司高管 [7] - 高级管理层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且连聘可以连任 [10] 总经理职责与分工 - 总经理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其他高级管理层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12] - 总经理行使九项职权 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决定其他管理人员聘任解聘、拟定职工工资福利及奖惩事项和决定职工聘用解聘 以及行使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3] - 副总经理职权包括协助总经理工作、按照分工主管相应部门或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主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对关键岗位人员任免有建议权和对非关键岗位人员任免有决定权、召开主管范围业务协调会议、批准或审核主管部门业务开展、对重大事项有建议权及处理总经理交办事项 [14] 财务总监职责 - 财务总监对财务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并全面负责 需拟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15] - 财务总监需接受内部和外部审计监督 组织对重大投资决策和经营活动进行财务分析和监督 [15] - 财务总监负责培训监督检查财务系统工作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定期检查经营责任制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组织财务核算审核财务决算 [15] 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 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公司章程并忠实履行职责 保证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且不得越权 [16]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16]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或接受公司商业机会 [16] - 高级管理人员应实行有效的回避制度 对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应主动公开并提请批准 不得安排近亲属在公司或控股公司担任重要管理职务 [17] 总经理工作机构及会议制度 - 公司设置总经理办公室作为总经理处理日常事务的常设机构 [19] -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重大问题由总经理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并决定 [20] - 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制定贯彻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措施、拟定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计划方案、拟定财务预算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债券建议方案、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拟定员工工资奖惩和招聘计划、拟定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和修订具体规章、听取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述职报告及其他重要事项 [21] -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例会每月定期召开 临时会议在董事长提议、总经理认为必要或有重要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召开 [23] 总经理工作程序 - 投资项目工作程序要求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 投资管理部门需提交可行性报告等资料供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项目实施后需确定执行人和监督人并进行项目审计 [31] - 人事管理工作程序规定总经理在提名财务总监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时应事先征求意见并提请董事会聘任 任免部门负责人时需由人事部门考核后由总经理决定 [31] - 财务管理工作程序规定重要财务支出需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并经财务部门审核和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日常费用支出需由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审核后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31] 报告制度 - 总经理应当每季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32] - 根据董事会要求 总经理应当随时报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包括重大合同签订执行情况、资产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并必须保证报告真实性 [33] - 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总经理应在事发当日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 [33] 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考核 [35] - 总经理薪酬同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 并参照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发放 [36] -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时 董事会应对其进行离任审计 [37]
道道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1] - 平等性原则 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特别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提供便利 [1] - 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1] - 诚实守信原则 公司需注重诚信规范运作并担当责任 [1]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了解 [2] - 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2] - 形成服务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2]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与股东财富增长 [2] - 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公司治理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 财经媒体及监管机构等 [2]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及ESG信息 [2] - 包括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投资者诉求处理及公司面临的风险挑战 [2][3] 信息沟通规范 - 必须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 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3] - 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时需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告并解释信息披露规则 [3] - 不得以投资者关系活动交流替代正式信息披露 [3] - 不慎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时需立即公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3]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 传真和电子邮箱并由专人负责 [3] - 加强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建设 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 [4] - 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并依法履行媒体报道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 [4] - 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人员需及时处理互动易提问并整理普遍性问题 [4] 现场调研管理 - 可安排现场参观及座谈 但需避免泄露内幕信息 [5] - 控股股东及高管接受调研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并全程参与 [5] - 调研机构需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并签署承诺书 [5] - 承诺书内容包括不故意打探未公开信息及不泄露无意获取的信息 [5][6] 研究报告管理 - 要求调研机构在发布研究报告前知会公司 [6] - 发现错误或误导性记载需要求改正 拒不改正时需对外公告说明 [6] - 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立即报告交易所并公告 [6] - 明确告知调研机构在公告前不得泄露信息及买卖公司股票 [6] 信息披露要求 - 严格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6] - 披露信息需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6] 股东会与投资者说明会 - 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及网络投票方式 [7]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 [7] - 需召开说明会的情形包括现金分红未达标 终止重组及证券异常波动等 [7]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行业状况及财务状况等 [7] 活动记录与刊载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需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和官网刊载 [8]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 [8] - 证券部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事务 [8] - 投资者关系员工需具备专业素质与技能 [8]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咨询投诉及管理沟通渠道等 [9] 内部协作与培训 - 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9] - 可采取多种方式培训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协助 [9] - 内部信息反馈责任人需第一时间报告规定披露事项 [9] 禁止行为 - 不得透露或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与披露信息冲突的内容 [10] - 不得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夸大性的信息 [10] - 不得选择性透露信息或存在重大遗漏 [10] - 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10] - 不得未授权代表公司发言或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 [10] - 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0] - 不得有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影响证券交易的行为 [10] 制度执行与修改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11] - 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后者执行 [1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解释 [1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改时亦同 [11]
道道全: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15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总则 - 为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 确保合规性 及时性及公平性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依据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自行审慎判断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情形 并接受深交所事后监管 [1][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 需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制度 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2][4]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三种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 可能侵犯商业秘密 可能严重损害利益 [2] - 商业秘密定义为不为公众知悉 能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且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 [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内部管理程序 - 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需提交申请文件至证券管理部 由董事会秘书审核 [3][4] - 决定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由董事会秘书登记 董事长签字确认 证券管理部归档保管至少十年 [4]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登记豁免方式 文件类型 信息类型 内部审核程序及其他必要事项 [4]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后续处理 - 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原因消除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情形需及时披露 [3] - 涉及商业秘密的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登记是否已公开 认定理由 可能影响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5]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5] 问责与制度执行 - 公司确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不及时上报 不符合条件处理或未及时披露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采取惩戒措施 [6]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解释与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
道道全: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15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确保信息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1] - 当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时 相关责任人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1][2]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 负责接收并管理内部重大信息报告 [1] 报告义务人范围 -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2] - 公司派驻控股子公司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属于报告义务人 [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需履行报告义务 [2] - 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同样适用本制度 [2]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信息包括重要会议 重大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 重大事件及持续进展情况 [4] - 重大交易需报告的标准包括: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 或交易标的收入占最近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且超1000万元 [4] - 关联交易中为公司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报告 其他关联交易达最近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 [5] - 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超1000万元 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需报告 [5] - 重大事项涵盖经营方针变化 重大投资行为 重要合同订立 重大债务违约 重大亏损 董事变动等 [5][6] - 其他重大事件包括变更会计政策 解聘审计事务所 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 [6] 报告程序与管理 - 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立即以面谈或电话方式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两日内提交书面文件 [7]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进行分析判断 如需披露则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 [7] - 证券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相关工作 包括与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联系人的沟通 [3] - 对非强制性信息披露事项 证券部门可按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程序与投资者沟通 [8] 管理责任与处罚 - 报告义务人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否则将承担责任 [9] - 未报告 未及时报告 或报告信息存在重大漏报 虚假陈述等情形均属不适当履行义务 [10] - 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 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0] - 内幕消息泄露时董事会秘书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公告 并报告交易所和证监局 [10] 制度附则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11]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 [11] - 本制度未规定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存在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1]
道道全: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1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为加强关联交易管理 确保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1]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本制度 [1] - 关联交易行为需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 [1] 关联方认定标准 -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3] - 关联法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受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 持股5%以上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 [4] - 关联自然人包括持股5%以上自然人 公司董事及高管 关联法人的董监高 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5] - 过去12个月内曾属关联方或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将成为关联方的视同关联人 [6] - 关联关系指对公司财务经营决策有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能力 包括股权人事管理及商业利益关系 [7] - 关联关系需从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进行实质判断 [8] 关联交易类型与原则 - 关联交易涵盖购买销售资产 对外投资 提供担保 租入租出资产 存贷款业务等19类事项 [6][9] - 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6] - 交易价格应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 公司需披露定价依据 [5] - 需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具体内容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 [5] - 需防止关联方垄断业务渠道 干预经营或占用公司资源 [5] 决策程序与审批权限 - 关联交易决策需采取回避措施:单人不得代表双方签约 关联方不得干预决定 [5]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 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大会 [7] - 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 非关联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 [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 禁止向董事高管提供借款 [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 [8]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 [8]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均需股东大会审议 [8] - 需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8] - 重大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审计 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9] - 非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范围的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利害关系人需回避 [9] 信息披露要求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 [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披露 [10] - 披露需提交公告文稿 协议文件 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中介报告等 [12] - 公告需包含交易概述 关联关系说明 定价政策 协议内容 交易目的及累计交易金额等 [11] - 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等事项按发生额累计12个月计算披露标准 [13] - 连续12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披露规定 [13] - 特定情形如现金认购债券 承销业务 领取股息等可免审议披露 [13]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 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适用披露标准 [14] 制度执行与保管 - 决策记录及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 期限十年 [15]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 自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15]
第七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明日在沈开幕
辽宁日报· 2025-07-11 09:07
展会概况 - 第七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将于7月12日在沈阳开幕 这是辽宁省首次承办该展会 [1] - 预计参展企业超过4000家 参会行业人员达5万余名 展会规模创历届之最 [1] - 采用"1+2"模式布局 包含沈阳主会场及盘锦 朝阳两个分会场 总展览面积超10万平方米 [1] - 设置脱贫地区消费帮扶展区 优质粮油产品展区 粮油机械设备展区 美食品鉴区 推介区等专业分区 [1] 展会主题与目标 - 以"粮安天下聚合力 产销融通促发展"为主题 聚焦粮食产业链现代化与安全保障能力提升 [1] - 旨在践行大食物观 强化全链条协同 优化粮食产业发展环境 搭建全国性产销合作平台 [1] 配套活动 - 同期举办品牌推介 招商引资 高端论坛等系列活动 [1] - 辽宁展区总面积达7400平方米 包含粮油展区 粮油机械展区 美食品鉴区三大板块 [1] 区域产业发展 - 辽宁省实施"五优联动"工程 推动粮油全产业链升级 [2] - 打造"辽宁好粮油"省级区域公共品牌 提升粮油产品市场认可度与品牌影响力 [2] 主办机构 - 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粮食行业分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联合主办 [2] -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省粮食和储备局 沈阳市政府共同承办 [2]
业内预计:6月份CPI同比或小幅回升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7-07 00:14
CPI走势 - 预计6月份CPI环比达-0 1%,同比涨幅为0 [2] - 国信证券预计6月份CPI环比约为-0 1%,同比小幅回升 [2] - 中信证券预计6月份CPI同比为0 01%,环比为0 02% [2] - 中金研报显示CPI同比或持平于-0 1% [2] 食品价格 - 夏季时令水果集中上市,价格环比下跌2 3% [2] - 猪肉、鸡蛋价格分别环比下跌2 3%、6 4% [2] - 粮油产品价格略降,环比下跌0 3% [2] - 蔬菜价格环比上涨1 3% [2] - 6月份22省平均猪肉价格同比下降16 3%、环比下跌2 3% [2] 非食品价格 - 国内成品油价格两次上调,带动能源价格上涨 [3] - 汽油价格止跌回升,以旧换新政策推动家用电器等消费 [3] - 服务消费或呈现温和复苏状态,非食品消费价格边际有所改善 [3] PPI走势 - 预计6月份PPI环比为-0 1%,同比为-3 2%,较5月份降幅收窄 [4] - 中信证券预计PPI同比为-2 78%,环比为-0 15% [4] - 中金研报显示PPI同比或持平于-3 3% [4] - 国信证券预计6月份PPI环比或约为-0 3%,同比继续回落至-3 4% [4] 国际大宗商品价格 - 6月份国际原油价格飙升,当月均值环比上涨9 1% [4] - CRB指数当月均值环比上涨2 9% [4] - 金属价格月度均值环比上涨0 4% [4] - 工业原料价格月度均值环比上涨0 5% [4] 国内工业品价格 - 6月份南华工业品指数月度均值环比上涨0 8% [4] - 6月份布伦特原油平均价格由5月份的64 0美元/桶回升至69 8美元/桶 [5] - 房地产投资拖累钢材消费,螺纹钢和线材等价格继续走低 [5] - 铜价出现阶段性反弹 [5] - 6月份PMI分项显示,购进价格指数和出厂价格指数相较5月份均上升了1 5个百分点 [5] 未来展望 - 油价可能长期承压 [5] - 上游降价压力可能向下游生活资料乃至CPI非食品项传导 [5] - CPI下半年在基数效应下将在0附近波动 [5] - PPI磨底阶段或延长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