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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电力(01816):银行间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TDFI)获准注册
智通财经网· 2025-09-10 21:14
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批准 -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董事会及2025年5月2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银行间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议案[1] - 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并下发通知书编号中市协注〔2025〕TDFI33号[1] - 注册品种为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TDFI 注册有效期自通知书落款日起2年内有效[1] 发行安排与产品结构 - 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 - 每期发行需确定主承销商、发行产品、发行规模及发行期限等具体要素[1] - 最终发行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拥有自主发行权[1]
中广核电力:银行间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TDFI)获准注册
智通财经· 2025-09-10 21:14
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批准 -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董事会及2025年5月2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银行间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议案 [1] - 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 通知书编号为中市协注〔2025〕TDFI33号 [1] - 注册有效期自通知书落款日起2年内有效 期间可分期发行多种债务融资产品 [1] 债务融资产品结构 - 注册品种涵盖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资产支持票据 [1] - 包含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专项产品 [1] - 每期发行需确定主承销商、产品类型、规模及期限等核心要素 [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9-02 05:18
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获批 -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额度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 有效期自通知书落款日起2年 [1] - 注册额度由东方证券 建设银行 中金公司 中信银行和中信证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1] 融资产品类型与发行安排 - 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永续票据 资产支持票据 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2] - 亦可定向发行相关产品 每期发行需确定主承销商 发行产品 规模及期限等要素 [2] - 发行完成后需通过认可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2] 资金用途与信息披露 - 募集资金拟用于归还到期债务等合法合规用途 [2] - 公司将根据发行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2]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02 05:13
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批准 -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 有效期自落款日起2年内 [1][2] - 注册通知书编号为中市协注[2025]DFI52号 [2]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安排 - 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及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2] - 允许定向发行相关产品 每期发行需确定主承销商、发行产品、规模及期限等要素 [2] - 发行完成后需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2] 决策程序与时间节点 -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申请议案 [1] - 2025年5月30日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 相关决议公告于2025年4月1日、5月8日及5月31日披露 [1] - 2025年9月2日董事会发布收到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5] 承销商组成 - 联席主承销商包括上海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及中国银行共15家金融机构 [2]
上海建工: 上海建工关于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2 00:04
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获批 -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额度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 有效期自落款日起2年内有效 [1] - 注册产品类型包括超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永续票据 资产支持票据及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可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 [1] - 联席主承销商由东方证券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中信银行和中信证券共同担任 [1] 融资安排与资金用途 - 每期发行需确定主承销商 发行规模 期限等要素 发行完成后需通过认可渠道披露结果 [1] - 募集资金拟用于归还到期债务等合法合规用途 [2] - 公司将根据发行进展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2] 现有债券情况 - 公司现存多期债券 包括24沪建Y1(代码240782) 24沪建Y2(代码240783) 24沪建Y3(代码241305) 24沪建Y4(代码241857)及25沪建Y1(代码243624) [2]
上港集团: 上港集团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1 17:20
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获批 - 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DFI52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 [2] - 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 承销商阵容 - 债务融资工具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 发行产品与方式 - 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2] - 公司也可定向发行相关产品 [2] - 每期发行时应确定当期主承销商、发行产品、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 [2] 公司决策程序 -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港集团关于申请注册及发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 - 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5月8日、5月31日披露的公告 [1] 后续工作计划 -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按照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有关规定择机开展发行工作 [3] - 发行完成后,公司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2] -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7月份银行间市场发行9175亿元债务融资工具
新华财经· 2025-08-29 16:35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 - 银行间市场7月份共发行1019只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金额达9175亿元 [1] -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3285亿元 短期融资券发行427亿元 中期票据发行4548亿元 [1] -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455亿元 资产支持票据发行390亿元 [1] 月度发行趋势分析 - 超短期融资券1月发行3403亿元 7月环比增长16.3%至3285亿元 [2] - 中期票据1月发行4523亿元 7月小幅增长至4548亿元 [2] - 资产支持票据1月发行283亿元 7月增长37.8%至390亿元 [2] 熊猫债市场发展 - 银行间市场熊猫债累计发行规模达8032亿元 [3] - 2025年内发行1008亿元 其中国际开发机构发行255亿元 境外非金融企业发行753亿元 [3] 创新产品发行情况 - 7月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201亿元 乡村振兴票据发行156亿元 [3] - 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72亿元 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发行24亿元 [3] - 科创票据/科创债单月发行1034亿元 成为规模最大的创新品种 [3]
潞安环能: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7 19:24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规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1] 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依据 - 依据《公司法》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债务融资工具范围 - 包括超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资产支持票据及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 [1] 信息披露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担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负责组织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接受投资者问询 维护投资者关系 [2]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需经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遵循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公平原则 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 信息披露语言应简洁 平实 明确 不得使用祝贺性 广告性 恭维性或诋毁性词句 文件采用中文文本 [4] - 信息披露文件一经发布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应披露变更公告和变更后文件 保留原文件不得更改或替换 [4] 发行前披露文件要求 -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前需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募集说明书 信用评级报告 受托管理协议 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4] - 首期发行至少于发行日前3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 后续发行至少于发行日前2个工作日公布 非首次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至少于发行日前1个工作日公布 [4] 发行结果与兑付披露 - 最迟于债权债务登记日次一工作日公告实际发行规模 价格 期限等信息 [5] - 本息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公布本金兑付 付息事项 [5]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 包含企业主要情况 审计报告 经审计财务报表等 [5] - 半年度报告于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 [5] - 季度财务报表于会计年度前3个月 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 第一季度报表披露不早于上年度年报 [5] - 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企业需同时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6] 重大事项披露范围 - 包括公司名称变更 生产经营状况重大变化 变更审计机构 受托管理人或评级机构 1/3以上董事 董事长 总经理变动等25类情形 [7] - 重大事项出现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 包括董事会形成决议 签署协议 董事高管知悉事项发生等情形 [8] - 已披露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情况及可能影响 [9] 信息披露管理架构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 [13] - 总部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子公司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信息披露资料提供负责人 对基础资料负直接责任 [13] - 董事会秘书组织信息对外披露 审核信息披露文件 董事会办事机构协助收集汇总重大事项 [13]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组织编制发行文件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报告 各部门起草文件后经董事会办事机构审阅 分管领导审核 董事长审签 必要时报董事会审议 [16] - 披露程序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核对资料 董事会办事机构制作文件 分管领导审批报董事长批示 必要时提请董事会审议 [16] 文件保存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时签署文件由董事会办事机构保存完整书面记录 [16] - 信息披露传送审核文件及公告由董事会办事机构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6] 内控监督机制 - 建立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 董事会及管理层负责检查监督内部控制建立执行情况 [17]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 [17]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 董事会需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 [17] 信息保密措施 - 内部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管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管等9类人员 [17][18] - 董事高管及其他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18] - 加强对筹划阶段重大事件及未公开信息保密工作 采取保密措施缩小知情人员范围 [18] - 内部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进行内部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债券交易价格 [1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 未经同意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 [19] - 董事会办事机构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建立保管 包括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内容等 [19] - 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实行预约制度 公司统筹安排专人陪同接待 记录沟通内容 [19] - 通过业绩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 路演等形式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 [19] 责任追究机制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及时性 公平性负责 [20] - 信息披露事务中失职造成披露不及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 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按公司规定处理 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20] - 顾问 中介机构工作人员 关联人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的 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 [20] - 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影响时 及时检查信息披露制度及实施情况 违反制度人员给予内部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 修改和解释 [2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1] - 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3 03:57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临时)于2025年8月12日以非现场方式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2] -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2] 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徐工营销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以应对客户多元化需求并强化后市场能力 [3] - 审议通过申请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资产支持票据发行计划 - 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支持票据,用于接续即将到期的注册额度 [9][10] - 发行规模可一次或分期完成,期限不超过5年,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借款 [15][16][20] - 基础资产为公司及子公司基于业务合同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附属担保权益 [14] 资产证券化项目结构 - 产品分层包括优先级和次级,优先级可进一步分档,公司认购次级占比不超过总规模5% [17][22] - 增信措施包括公司承担流动性差额补足义务,子公司徐工进出口公司承担汇率波动风险 [21] - 发行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交易结构以最终项目安排为准 [18][23] 对公司的影响 - 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周转效率和经营性资金流动性 [25] - 拓宽低成本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并降低融资成本 [25] - 改善资产负债率,提升资本市场形象和资产管理质量 [25] 授权事项 - 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全权决定发行相关事宜,包括发行时机、结构、资金用途等 [26] -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起至事项办理完毕 [27] 存续期债务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存续期内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产品共11期 [27]
徐工机械:拟发行总额不超100亿元资产支持票据
证券时报网· 2025-08-12 18:01
公司融资计划 - 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含)的资产支持票据 [1] - 发行目的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营运效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