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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启动
搜狐财经· 2025-08-22 08:42
政策核心内容 -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于8月21日正式生效 初期试点规模设定为100亿元人民币 [1] - 试点采用单边主动开放模式 面向全球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及个人投资者 不限特定区域 [2] - 投资产品覆盖风险等级R1-R4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及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多类主流品种 [1] 账户与结算机制 - 允许境外投资者在海南自贸港内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及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 [1] - 鼓励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 旨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1] 市场影响与战略定位 - 试点开放范围超越原有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渠道 体现更高水平全球开放导向 [2] - 试点规模上限将根据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国际收支状况及市场需求动态调整 [2] - 有助于吸引境内外资产管理机构入驻 将海南打造为连接国内国际资本市场的独特支点 [2]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在即 银行积极筹备参与
上海证券报· 2025-08-05 02:51
海南省金融改革行动方案 - 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加快构建具有特色和优势现代化产业体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开展金融改革先行先试,包括推动EF账户试点扩容、争取跨境资管政策试点、支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发展等 [1] 跨境资管试点业务 -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将于8月21日生效,试点初期为180天 [2] - 试点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募集资金投向境内市场,境外投资者可通过NRA账户及FT账户购买试点资管产品 [3] - 初始试点总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后期可动态调整 [5] - 试点面向全球境外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产品范围涵盖R1至R4风险等级的多种资管产品 [2] - 多家银行正在筹备参与试点业务,包括海南银行、国有行及部分股份行,主要申请代销证券基金类产品 [2][4] 跨境资管试点意义 - 试点开放范围比之前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渠道更大,采取单边主动开放模式,体现海南自贸港更高水平开放导向 [5] - 有利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为离岸人民币回流境内资本市场提供新渠道 [5] - 有望吸引全球资管机构在琼设立区域总部,推动相关配套产业链聚集 [5] - 业界期待试点规模逐步扩大,并将REITs、绿色金融产品等创新资产类别纳入底层资产 [6] EF账户业务发展 - 上半年海南新增EF账户273个,较上年全年增加115个 [9] - 上半年EF账户业务量达917.9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全年增加256.9亿元 [9] - 业务涉及与新加坡等57个国家和地区的资金划转 [9] 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 - 海南自贸港已有4家被认定的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 [8] - 运营中心可集中处理集团跨境资金事务,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8] - 首批受益企业包括元诚科技、海南天然橡胶、山东黄金集团(海南)、紫金国际控股等 [8]
人民币国际化再落子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启动在即
上海证券报· 2025-07-31 02:03
◎记者 周亮 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将于12月18日正式启动。海南金融领域以"促开放"为提升点,多项准备工 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7月30日,上海证券报记者在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举行的2025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 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扎实推进自贸港金融改革创新,为自贸港封关运作提供有力的金融支 撑。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实施细则》,自8月21日起生效,生效之日起180 日内为试点初期。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外汇管理处处长张园园表示,《实施细则》聚焦如何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 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简单来说,主要内容涉及哪些境外投资者可以投、可以投资哪些 产品、用什么账户投资、资金如何进出、如何防控风险及如何落实境外投资者保护等方面。" 张园园表示,《实施细则》具有多项亮点: 一是投资主体多元化。跨境资管试点面向全球的境外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投资者。 二是投资产品范围广。涵盖风险等级在R1—R4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 三是投资账户较灵活。境外投资者可在海南自贸港内银行开立人民币银 ...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初始试点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
快讯· 2025-07-21 17:25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 - 跨境资管试点实施规模管理,试点规模指境外投资者购买的试点资管产品资金净流入规模,在任何时点不得超过试点总规模上限 [1] - 试点总规模为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同意各家发行机构申请的试点规模之和 [1] -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根据海南自贸港经济金融发展、国际收支形势、市场实际需求等设定及动态调整跨境资管试点总规模上限 [1] - 初始试点总规模上限设定为100亿元人民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