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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33
| 审议结果:通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决情况: | | | | | | | | | | | | | 股东 | | 同意 | | | 反对 | | | 弃权 | | | | | 类型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 2,172,651,245 | 99.938630 | 1,073,873 | 0.049397 | 260,300 | | 0.011973 | | | | | H股 | | 289,049,393 | 100.000000 | 0 | 0.000000 | | 0 | | 0.000000 | | | | 普通 | 2,461,700,638 | | 99.945832 | 1,073,873 | 0.043600 | 260,300 | | 0.010568 | | | | | 股合 | | | | | | | | | | | ...
*ST海华: 青海华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33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 海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28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海华鼎"或"公司" 《上海 第八届董事会于2025年7月25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上午 实到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 司茫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收购巴州鲁新鼎盛燃气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茫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收购巴州鲁新鼎盛燃 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9)。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 司茫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收购若羌源鑫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 议案》 针对本议案的关联交 ...
圣湘生物: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33
| 证券代码:688289 |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1 | | --- | --- | |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 | |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 | 重要内容提示: | | | ?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 | 一、 |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 (一) |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7 月 29 日 | | (二) | 680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华西路 号(圣湘生物上海产业园) | | (三)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 |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 | 181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 255,198,546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4.45 | | (四) |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 ...
中国科传: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德恒【01G20240941】号 致: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添先进律师、陈冬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二)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 ...
圣湘生物: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33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 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 任小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10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0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湘生物")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 ...
东安动力: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21
收购交易概述 -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存续分立方式收购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50.93%股份,交易后间接控股上市公司[2][7][8] - 交易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下的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7][8][9] - 交易前兵器装备集团通过辰致集团间接持有东安动力50.93%股份(237,593,000股)[7] 交易主体信息 - 中国长安汽车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2000亿元人民币,2025年7月27日新设成立[4][6] - 收购人经营范围涵盖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研发制造、新能源业务、智能装备等全产业链[6] - 辰致集团为交易关键平台,曾用名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持有东安动力50.93%股份[2][8] 交易法律程序 - 已获国务院批准分立方案,完成兵器装备集团存续分立及新设中国长安汽车[10] - 已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营业执照核发程序[10] - 尚需完成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及辰致集团股权变更登记[10] 股权结构变动 - 交易前股权链:国务院国资委→兵器装备集团→辰致集团→东安动力[7] - 交易后股权链:国务院国资委→中国长安汽车→辰致集团→东安动力[8]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兵器装备集团变更为中国长安汽车,持股比例维持50.93%不变[8][9] 信息披露与合规性 - 已编制《收购报告书》及摘要,并通过上市公司披露[10][11] - 收购人及其董事、高管在敏感期内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11][12] -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豁免要约收购条款[7][9]
东安动力: 8-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21
收购人基本情况 -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7月27日,注册资本200亿元人民币,为国有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朱华荣,注册地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6]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新能源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摩托车及配件制造销售等,并涉及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领域 [5] - 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长安汽车1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5] 收购背景与目的 - 本次收购源于兵器装备集团存续分立,其汽车业务分立至新设的中国长安汽车,旨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10] - 分立后中国长安汽车通过辰致集团间接持有东安动力50.93%股份(237,593,000股),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11] - 收购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目标打造世界新能源汽车第一梯队企业 [10] 收购方式与股权结构 - 收购采取存续分立形式,兵器装备集团保留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由3656.5亿元调整为1656.5亿元,分立出的中国长安汽车注册资本200亿元 [14] - 分立协议约定兵器装备集团持有的辰致集团100%股权全部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不涉及价款支付 [14] - 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控制结构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实际控制人保持稳定 [13] 后续经营安排 - 中国长安汽车承诺收购后1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主体间转让除外) [11] - 公司明确表示未来12个月内无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资产重组或管理层变更计划 [16][17][18] - 已出具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专项承诺,确保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 [20][21][22][23][24] 合规性说明 - 收购人及其董事高管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8][9] - 收购前6个月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符合证券监管要求 [27] - 法律意见书确认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免于发出要约 [16]
陆家嘴: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21
股票代码:A股 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5-028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与经营管 理等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和现象。 B股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227 弄 6 号前滩 世贸中心二期 D 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 4 人,实际参会监 事 4 人(其中,监事李旻坤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李旻坤主持,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恩华药业: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21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参与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结合所授予的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条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 750 人,其获授的本期可以予以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226.4451 万股。监事会同意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 750 名激励对 象获授的本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26.4451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董事 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 ...
苏州龙杰: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21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5-038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7 月 2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63.532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席文杰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