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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裁辞职的公告
关于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裁林昱先生 的书面辞职报告,林昱先生因组织安排的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76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林昱先生辞去总裁职务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在上级组织进一步安排前,林昱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林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 定程序,完成总裁聘任的相关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林昱先生在任职公司总裁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77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 ...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暂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合同一项下欠付货款本金210,177,000元(人民币,下同)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已付 款逾期违约金为669,309.60元,欠付货款违约金7,594,090.60元);合同二项下欠付货款本金23,400,000元 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800,280元;律师费800,000元;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费 97,400元。合计 243,538,080.2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 理,本案后续的审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 响,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实际执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昌蔚 住所地:苏州工业园区听涛路3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五期)事项的进展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五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五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五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1)。由于公司注 销完成回购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94元/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暨取 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114)。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 于后续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 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元元赢30天持有期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 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国元元赢30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 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国元元赢30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集 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7月1日 起至2025年7月30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国元元赢30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 理人并转型变更为长盛元赢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 案"),并由参与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 表决。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资产管理合同》《国元证券股份有 ...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特别风险提示: 1、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0,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本次金浦集团被司法再冻结 的股份数量为72,759,356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32.97%,占公司总股本的7.3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浦集团被质押的股份累计为220,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00%,占公司 总股本的22.36%;金浦集团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的股份累计为147,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 66.61%,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 3、如金浦集团不能按期清偿债务,将导致其被质押或冻结股份被强制执行,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更,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及司法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浦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及司法标记情况如下: ■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 (北京)有限公司为合营企业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营企业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 合悦兴")与北京天恒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恒置业")签订了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四(以下 简称"借款协议"),恒合悦兴向天恒置业申请的9.6亿元借款,期限展期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 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与天恒置业近日签订了担保函,北京公司按 股权比例49%为恒合悦兴在借款协议项下本金不超过2.715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 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22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第二期)进展情况的公告
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启动第二期股份回购计划 回购金额区间为3亿至6亿元人民币 回购价格上限为18.20元/股 [2] - 回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 - 回购价格设定符合监管要求 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150% [2] 回购实施进展 - 截至2025年7月31日累计回购3591万股 占总股本1.77% 成交总额达3.999亿元 [3] - 回购价格区间为10.62-11.60元/股 显著低于原定18.20元/股的上限 [3] - 首次回购于2024年12月20日启动 后续每月按规定披露进展 [3][4] 合规性说明 - 回购操作严格避开重大事项敏感期及监管禁止时段 [6] - 集中竞价交易遵守价格限制 未在集合竞价阶段委托 [6] - 回购全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 [5][6]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经查,你们作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高斯)业绩补偿义务人,在与潍坊滨城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ST高斯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若*ST高斯未完成前述业绩,刘潭爱应在*ST高 斯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ST高斯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承诺净利润减去承诺期 内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ST高斯2024年4月1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ST高斯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为-8,211.45万元。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中公开披露的承诺,你们应当向*ST高斯补偿13,211.45万 元。截至目前,你们仍未按照公开披露的承诺履行前述补偿义务。 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承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 百七十条第二款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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