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力(838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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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动力:《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4-08-28 21:02
制度修订 - 防范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于2024年8月28日修订并审议通过[2] 资金占用界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经营性源于生产经营关联交易,非经营性含垫付费用等[4][5] 适用范围与规定 - 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大股东及关联方与子公司资金往来参照执行[5]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经营性资金往来要审批披露[5][6] - 公司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6][7]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董事等负有法定义务[7] - 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8] 审议权限 - 董事会按权限审议关联交易,超权限提交股东大会[9] 检查机制 - 财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季度检查[9] 侵占处理 - 发生侵占董事会采取措施,拒不纠正报告监管并诉讼,审计专项公告[10]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不得转让股份,董事会知悉情况5日内锁定[11]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不能清偿变现股份偿还[11] 清偿方式 - 被占用资金原则现金清偿,符合条件可探索金融创新并报批[11] - 非现金资产清偿,资产须属同一业务体系[11] 以资抵债规定 - 聘请中介评估,以评估值或账面净值定价,不损害公司利益[12]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或聘请中介出报告[12] - 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2]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董事会视情节处分,重大责任提议罢免[21]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处罚责任人[13] - 违规造成投资者损失,公司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13]
驱动力:《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8-28 21:02
制度修订与审议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于2024年8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投资审批标准 - 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以上的事项,需进行可行性研究[7] - 6种交易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如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7] - 关联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应提交董事会审议,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2%以上[8] - 5种交易情况应由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8] - 未达规定标准的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9]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事项,应先向公司总经理报告[10] 投资程序与责任 - 公司投资事项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需履行审批程序[10] - 董事长等擅自越权签订投资协议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11] - 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投资事项决议时,利害关系股东、董事应回避表决[11] 部门职责 - 董事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等[12] - 董事长是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等并建立项目库[12]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等[12][13] - 法律顾问协助对外投资项目协议等法律审核[13] 投资计划与控制 - 短期投资计划由董事会预选和编制,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14]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操作且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14] - 长期投资合同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和授权决策机构批准[16] 监督与报告 - 行政部门对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评价,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16] - 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相关职能部门应于30日内将项目运作情况报告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19] 投资收回与处置 - 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的情况包括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21] - 公司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和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的权限相同[23]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工作[23]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向控股下属公司原则上委派财务总监行使监督权[23] - 公司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23]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23]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中心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3] - 公司对子公司所有信息享有知情权[24]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25]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投资损失,相关责任人会受处分或承担赔偿责任[25]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修改权属股东大会[26]
驱动力:《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8-28 21:02
制度修订 -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2024年8月28日修订并审议通过[2] 人员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10] - 公司可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0] 任职要求 - 有五种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6] - 候选人有三种情形之一,公司应披露情况并提示风险[6] 任免流程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 聘任、解聘或辞职需2个交易日内公告报备[10] - 出现四种情形之一,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1]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并公告报备[12] 考核奖惩 - 董事会决定报酬和奖惩事项,对工作进行考核[13]
驱动力:《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8-28 21:02
证券代码:838275 证券简称:驱动力 公告编号:2024-086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下简称"《民法典》")《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
驱动力:《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4-08-28 21:02
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证券代码:838275 证券简称:驱动力 公告编号:2024-092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6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以下简称"《指引第 6 号》")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 ...
驱动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8-28 21:02
证券代码:838275 证券简称:驱动力 公告编号:2024-090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 7 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业务办理》")及《广 东驱 ...
驱动力: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8 21:02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现场召开[2] -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3] 议案表决 - 《2024年半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5][6][9][11][12][13] 项目进展 -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8]
驱动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08-28 21:0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3] - 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同一股东选一种表决方式[5] - 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9月12 - 13日[6]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10日,登记在册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9] - 会议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白沙水路123号会议室[9] 审议议案 - 审议募投项目延期议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10] - 审议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1] - 审议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2] 其他 - 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14:00 - 14:30,可多种方式登记[15] - 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17]
驱动力:《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8 21:02
证券代码:838275 证券简称:驱动力 公告编号:2024-084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 行使监督权,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 ...
驱动力:《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8-28 21:02
证券代码:838275 证券简称:驱动力 公告编号:2024-085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广东驱动力生 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通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证券(包 括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 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