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力(838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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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动力(838275) -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11 18:31
薪酬制度审议 - 董事薪酬考核制度2025年8月11日经董事会审议,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薪酬标准 - 未任职非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2.76万元(含税)[10]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津贴每人每年6万元(含税)[10] - 独立董事(非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津贴每人每年5万元(含税)[10] 薪酬相关规定 - 董事、高管薪酬为税前,公司代扣代缴[10]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酬,严重失职不发[12] - 薪酬随公司经营状况调整[1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
驱动力(838275)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11 18:31
会议决策 - 2025年8月11日修订并审议通过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股权规定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晚于公告披露时间且确定后不得变更[5] 投票要求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单独统计并披露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7]
驱动力(83827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11 18:3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或亏损属内幕信息[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属知情人[11] 登记备案 - 董事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4][15] - 应在年报、中报等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7][18][20]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致严重影响或损失,董事会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依法追究责任[26] 保密要求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公司出示《保密告知书》[24] - 定期报告公告前,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24] 其他 - 董事等不得网络发布公司经营信息,董秘定期检查[23] - 北交所核查自查期股票交易异常可要求公司提交说明[19][21]
驱动力(83827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1 18:31
工作细则制定 -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1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制定并审议通过[2] 人员任职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 -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7] 总经理职权 - 可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工作[9] - 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9] - 可决定除高级管理人员外员工的工资等事项[9] - 可审批、签署公司日常经营合同等文件[9] 副总经理职责 - 受总经理委托代行职权,对总经理负责[10] 报告制度 - 需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报告,遇重大事件及时报告[14] - 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公司情况并保证真实性[15] 股份申报 - 总经理及其配偶、子女持有公司或关联企业股份需向董事会申报[16] 薪酬挂钩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18] 会议制度 - 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由总经理主持[17] - 决策特定事项时应召开会议,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17] - 会议决定可形成纪要,由总经理签发后生效[18]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驱动力(838275)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1 18:31
持股变动制度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1日经会议制定通过[3]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7]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8] 信息披露 - 转让股份应提前15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交易限制 - 上市前需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0]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10] - 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0] - 不得6个月内反向买卖[11]
驱动力(83827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1 18:31
战略委员会细则 - 2025年8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制定并审议通过细则[3]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7]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14] - 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5]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0] - 细则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
驱动力(83827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1 18:31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2] - 制度适用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适用于持股5%以上股东等[5]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4] 报告审计与分红 - 拟送股或转增股本,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14]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事务所审计[13] 审计意见与差错处理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同时需披露相关文件[15] - 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按规定及时披露[16] 业绩预告与修正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7] - 业绩快报、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8] 临时报告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需披露临时报告[20] - 临时报告所涉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21] 董事会与股东会披露 - 董事会决议涉及重大信息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涉股东会审议事项决议后也应披露[2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发股东会通知[26] - 股东会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年度股东会公告含律师见证意见[2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9]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4]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4] 其他重大信息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37]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1] 人员责任与义务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44][45] -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应设信息披露报告人[50]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和董秘办判断信息是否公告并向董事长汇报[51] - 财务部编制财务报表等并提交资料,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提供定期报告基础资料[53]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定期报告,完成后提交审议、审核并披露[53]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董秘办完成,不同形式披露要求不同[54] 信息披露平台与保存 - 公司指定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为信息披露媒体[55]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和管理失职或违规,公司将视情节处分责任人,重大影响可要求赔偿,触犯法律移送追究责任[6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8]
驱动力(83827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1 18:31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3天前通知全体委员[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讨论关联议题有特殊出席和决议规则[15]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驱动力(8382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1 18:31
证券代码:838275 证券简称:驱动力 公告编号:2025-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 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
驱动力(838275)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11 18:31
制度通过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3]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8] - 暂缓、豁免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及时说明[8][10] 内部流程 - 内部审核流程为业务部门申请、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13] - 申请未通过及时对外披露,决定时文件经董事长签字保管十年[14][12] 后续报送 - 定期报告披露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14] 责任机制 -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责任追究机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