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0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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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异动丨钢铁股拉升 中国东方集团涨10% 重庆钢铁涨5%
格隆汇APP· 2025-07-30 10:21
港股钢铁股表现 - 中国东方集团股价大涨9.95%至2.100港元领涨板块 [1] - 重庆钢铁股份涨4.97%至1.690港元 马鞍山钢铁涨2.18%至2.340港元 [1] - 鞍钢股份涨1.63%至2.500港元 华津国际控股涨1.52%至0.335港元 [1] 政策预期影响 - "反内卷"政策预期有望带动钢铁行业估值提升 [1] - 平控政策预期下钢铁供给总量趋紧且产业集中度持续趋强 [1] - 行业已就促进联合重组和落后产能退出的必要性达成共识 [1] 需求端支撑因素 - 需求有望在地产基建筑底企稳支撑下保持平稳 [1] - 制造业持稳向好与钢铁出口高位形成支撑 [1] - 钢铁需求总量有望保持平稳或边际略增 [1] 行业转型趋势 - 产业集中度提升、产量结构调整是转型必然趋势 [1] - 产品高质量发展成为行业转型方向 [1] - 供需总体形势有望维持平稳 [1]
港股异动 | 钢铁股涨幅居前 中钢协号召企业自律控产稳价格 机构称龙头钢企存在估值修复机会
智通财经网· 2025-07-30 10:21
钢铁股市场表现 - 中国东方集团涨9.95%至2.1港元 [1] - 重庆钢铁股份涨3.11%至1.66港元 [1] - 马鞍山钢铁股份涨1.75%至2.33港元 [1] - 鞍钢股份涨0.41%至2.47港元 [1] 行业政策动向 - 中钢协会议要求严控增量与畅通退出以防范产能过剩风险 [1]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议强调坚持"三定三不要"原则并号召企业自律控产稳价格 [1] 投资机会分析 - 反内卷政策下钢铁板块存在配置机会 [1] - 行业格局有望稳中趋好且部分公司处于价值低估区域 [1] - 高毛利率优特钢企业和具备规模效应的龙头钢企存在估值修复机会 [1]
鞍钢股份股价上涨3.96% 公司铁矿石进口采用人民币结算
搜狐财经· 2025-07-29 22:21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7月29日收盘,鞍钢股份股价报2 89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 11元,涨幅3 96% [1] - 当日成交量为778627手,成交金额达2 20亿元 [1] - 当日股价波动区间为2 75元至2 91元,振幅5 76% [1] 资金流向 - 7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640 72万元,占流通市值的0 2% [1] 业务概况 - 公司主要从事钢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热轧板、冷轧板、镀锌板、彩涂板、中厚板、线材、大型材等多个品种 [1] - 公司隶属于钢铁行业,是我国重要的钢铁生产企业之一 [1] 结算方式 - 公司进口铁矿石业务委托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双方采用人民币结算方式 [1] - 人民币结算方式有助于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1]
鞍钢股份:公司进口铁矿石委托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进口,公司与其采用人民币结算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29 21:57
公司结算方式 - 公司进口铁矿石委托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2] - 公司与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之间采用人民币结算 [2] 投资者关注点 - 投资者询问公司是否考虑在铁矿石进口采购中增加港币支付方式以减少对美元的依赖 [2] - 投资者关注港币支付方式在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 [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7-29 07:29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十届第一次董事会,董事长王军主持会议,9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3名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2]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通知于2025年7月22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发出 [2] 董事会审议议案 - 议案一全票通过选举王军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3][4] - 议案二全票通过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包括战略委员会(主席王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胡彩梅)、提名委员会(主席刘朝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朱克实) [4][5]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28日以现场+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鞍钢厂区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10][11][12] - 会议召集人为董事会,主持人王军,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3.69亿股,出席股东306人代表53.37亿股(占比56.96%),其中内资股股东305人代表51.33亿股(54.79%),外资股股东1人代表2.03亿股(2.17%) [14] - 现场出席股东2人代表52.58亿股(56.12%),网络投票股东304人代表0.79亿股(0.84%) [14] 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改组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或变更前次决议 [8][9]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赵忠民为职工董事,第十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含4名执行董事、1名职工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3名独立董事),不再设监事会 [16][17] 法律意见与备查文件 - 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股东大会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17][19] - 备查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8][19][20]
鞍钢股份(00347) - 股东会规则

2025-07-29 06:52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并特别决议通过[6][11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并特别决议通过[9][1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15] - 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含10%)的股东可书面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个工作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2]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46] - 表决代理委托书需在会议召开或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备置[38]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82]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88]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及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90]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92] 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8] - 类别股东会决议需出席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权表决通过[132] - 公司每间隔12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数量各自不超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20%,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138] - 公司设立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计划,自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13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3]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5]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9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21] - 公司拟变更或废除类别股东权利,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和受影响类别股东在另行召集的股东会议上通过[125] - 公司股东会召开后应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董事长负责审查,董事会秘书具体实施[14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分别统计并公告内资股和外资股股东出席及表决情况[147] - 会议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董事会应做特别提示[149]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审计相关事项由审计委员会组织实施[15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155]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次日公告[157]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股东可六十日内请求撤销[159]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161] -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及章程相悖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63]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批准后生效[168]
鞍钢股份(0034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9 06:34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七至十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2] 会议召开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每季度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四天通知,其他会议提前三天通知[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6]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包括代理人)出席方可举行[6] 决议相关 - 选举更换董事等先经董事会讨论,再提请股东会讨论后实施[10] - 决定公司一定数额以下投资等经董事会讨论决议后可实施[10]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除章程另有规定,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重大关联交易决议需独立董事签字生效[14]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按规定及时准确披露[14]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违规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14]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落实并汇报执行情况[16] - 董事会督促检查决议落实,追究违背决议执行者责任[16] 会议报告与记录 - 董事会会议需报告以往决议执行落实情况,董事可质询[16] - 会议记录含召开日期等内容[19] - 记录应载明决议事项表决方式等[19] - 独立董事意见不同时,记录需清楚记录[19] - 出席会议的董事等须在记录签字[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9]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及章程相悖时按其执行[21] - 本规则修改草案报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
鞍钢股份(00347) - 章程

2025-07-29 06:14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十四章 | | 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8 | | --- | --- | --- | | 第一节 |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8 | | 第二节 | | 解散和清算 ··········································································40 | | 第十五章 | | 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 ·································································41 | | 第十六章 | 特别规定 | ················································································42 | | 第十七章 | 争议的解决 | ······················· ...
鞍钢股份: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住所位于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邮政编码114021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 [2] - 公司章程对股东、董事、高管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依据章程提出权利主张 [2] 经营宗旨与范围 - 经营宗旨以钢材主业生产为主导,通过资本运营提升技术装备和产品竞争力 [3] - 经营范围涵盖黑色金属冶炼、钢压延加工、焦化产品、煤炭销售等13大类业务 [4] - 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灵活开展中长期激励 [3] 股权结构与股份发行 - 初始向发起人发行13.19亿股,占总股本100% [5] - H股发行8.9亿股(占35.4%),A股发行3亿股(占12%),国有法人股持股52.6% [6] - 经A股可转债转股后总股本增至29.63亿股,国有股比例降至44.5% [6] - 2006年新股发行后总股本增至59.33亿股,国有股占比回升至69.1% [7] - 最新注册资本为93.69亿元,股份可自由转让且不附带留置权 [10][11] 公司治理架构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行使董事任免、重大资产处置等职权 [25] -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 [49] - 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书记与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 [47][48] - 独立董事选举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 [27][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信息查阅等权利,可对违规决议提起诉讼 [19][20]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23][24]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6个月内禁止短线交易 [17][23]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25][39] - 对外担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 [25][26]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股权激励等,回购后需在10日内注销或3年内转让 [12][14] 信息披露与合规要求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详情,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 [42][44] - 董事辞职需2交易日内披露,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股东会 [27][49] - 类别股东权利变更需经特别决议及受影响类别股东会议通过 [45][46]
鞍钢股份(00347) - 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2025-07-28 22:59
公司治理 - 鞍钢股份执行董事为王军、张红军、李景东[2] - 非执行董事为谭宇海[2]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旺林、朱克实、胡彩梅、刘朝建[2] - 职工董事为赵忠民[2] 委员会情况 - 董事会设四个委员会[2] - 胡彩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2] - 刘朝建任提名委员会主席[2] - 朱克实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2] - 王军任战略委员会主席[2] 时间信息 - 会议时间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