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02196)
搜索文档
复星医药(02196.HK)完成发行1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
格隆汇· 2026-02-03 18:07
公司融资活动 - 公司于近期完成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债券简称为“26复星医药MTN001(科创债)” [1] -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 [1] - 本期债券的发行利率为2.40%,期限为2年 [1]
复星医药(02196) - 自愿公告 - 关於完成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

2026-02-03 18:07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上 海 復 星 醫 藥(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2196) 自願公告 關於完成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創新債券發行 茲 提 述 (i) 上 海 復 星 醫 藥(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日 期 為 2025 年 3 月 25 日 之 公 告 , 其 中 內 容 有 關 協 會 於 2025 年 3 月 20 日 出 具《 接 受 註 冊 通 知 書》( 中 市 協 註 [ 2025 ]MTN272 號 ) (「通知書」),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據註冊,註冊額度為人民幣40億元,該額度有效期為自通 知書出具日起2年,在本次註冊有效期內可分期發行中期票據;(ii)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4月 27 日之公告 ,內容有關本公 ...
复星医药完成发行1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
智通财经· 2026-02-03 18:05
复星医药(600196)(02196)发布公告,近日,本公司完成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债券 简称"26复星医药MTN001(科创债)",实际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
复星医药(02196)完成发行1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
智通财经网· 2026-02-03 18:04
公司融资活动 - 公司成功发行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1] - 该期债券简称为“26复星医药MTN001(科创债)”[1] - 债券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1]
复星医药(02196) - 海外监管公告 - 关於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2026-02-03 17:5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上 海 復 星 醫 藥(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2196) 海外監管公告 * 僅供識別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關於 2026 年度第一期科技創新債券發行完成的公告》,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陳玉卿 中國,上海 2026 年2 月3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執行董事為陳玉卿先生、關曉暉女士、文德鏞先生、王可心先生及劉毅先生;本公 司之非執行董事為陳啟宇先生及潘東輝先生;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為余梓山先生、王全弟先生、Chen Penghui先生及楊玉成先生;以及本公司職 ...
复星医药(600196) - 复星医药关于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2026-02-03 17:16
债券额度与发行情况 - 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额度40亿元,有效期自2025年3月20日起2年[1] - 2025年4月、8月分别发行5亿、10亿中期票据和科技创新债券[1] -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总额10亿[2] 债券基本信息 -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期限2年,发行价100元/百元[2] -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利率2.40%,起息日2026年2月2日[2] -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兑付日2028年2月2日[2] 债券承销商 -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3] -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联席主承销商有多家银行[3]
诺诚健华2025年收入预计增长约134%;复星医药获得一款HPV治疗性药物权益|医药早参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30 07:05
核心观点 - 中国生物制药行业创新活跃,多家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或合作引进,在肿瘤免疫治疗、感染性疾病治疗等领域取得重要进展,产品管线价值持续提升 [1][2][5] - 行业公司商业化能力增强,核心产品放量及国际化合作推动业绩高速增长,部分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3] - 跨国药企凭借持续的产品迭代和创新药组合,在庞大基数上依然实现了稳健的收入增长 [4] 产品研发与监管进展 - 康方生物的依沃西(AK112)联合化疗一线治疗晚期胆道癌的申请拟纳入突破性疗法,这是该全球首创PD-1/VEGF双抗第五次获得此项认定 [1] - 恒瑞医药提交了卡瑞利珠单抗联合阿帕替尼及TACE治疗不可切除肝细胞癌的新适应证上市申请,体现了系统治疗与局部治疗深度融合的趋势 [2] - 复星医药通过合作获得治疗性DNA药物VGX-3100在大中华区的商业化权益,该药物靶向HPV16/18,是潜在全球首个治疗HPV感染及癌前病变的药物,与预防性疫苗形成互补 [5] 公司财务与业绩表现 - 诺诚健华预计2025年实现收入约2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134%,预计归母净利润约6.3亿元人民币,首次扭亏为盈,主要得益于核心产品商业化放量及全球商务拓展收入 [3] - 罗氏2025年全年营收约743.67亿美元,同比增长7%,其中制药业务收入约576.27亿美元,同比增长9% [4] 行业趋势与战略动向 - 肿瘤治疗领域呈现系统治疗与局部治疗深度融合以提升疗效的趋势 [2] - 生物制药公司通过全球商务拓展(BD)合作引入前沿技术,丰富产品管线并针对巨大存量市场 [5] - 跨国药企通过密集的产品迭代和创新药组合实现增长接力,验证了其聚焦高潜领域并推动重磅疗法商业化的战略 [4]
复星医药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实际对外担保额合计227.6亿
中国经济网· 2026-01-28 14:20
复星医药担保进展公告核心摘要 - 公司发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6年1月27日 集团实际对外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约2,276,279万元 约占2024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8.16% 所有担保均发生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 无逾期担保 [1][2] 担保总体情况 - 截至2026年1月27日 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76,279万元 [1][2] - 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8.16% [1][2] - 所有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或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的担保 [1] - 截至公告日 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金额为人民币0元 [1][2] 近期具体担保事项 - **为复星医药产业担保**:2026年1月26日 公司与建设银行普陀支行签订保证合同 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在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月1日期间签订的融资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本金上限为人民币112,900万元 [2] - **为复星雅立峰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复星雅立峰向招商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该额度自2026年1月26日起由等值人民币4,500万元调增至10,000万元 授信期间至2027年9月10日 复星安特金的4名自然人股东以其股权为此担保提供反担保 [3] - **为复星健康担保(流动资金贷款)**:2026年1月26日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与交通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该贷款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额度期限至2026年11月24日 [4] - **为复星健康担保(保理融资一)**:2026年1月26日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与农业银行签订的保理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该保理融资额度本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 期限不超过一年 复星健康为其全资子公司广州新市医院、恒生医院的付款义务承担最终责任 公司与复星健康合计担保责任不超过3,000万元 [5] - **复星健康签订保理协议二**:2026年1月26日 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与大连银行签订保理协议 为其自身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的保理融资额度 有效期至2026年11月5日 其中广州新市医院、恒生医院获分配额度分别为7,000万元和3,000万元 [6] - **苏州二叶为山东二叶担保**:2026年1月27日 控股子公司苏州二叶为其控股子公司山东二叶与建设银行定陶支行在2026年1月16日至2027年1月15日期间的融资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本金上限为人民币6,000万元 [6] - **复星北铃为北京北铃担保**:2026年1月27日 复星北铃(北京北铃之控股股东)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北铃与北京农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该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期限12个月 [7]
复星医药联席董事长关晓晖入选“2025年度医疗美容业十大杰出人物”
搜狐财经· 2026-01-28 14:13
2025年度医疗美容业十大杰出人物榜单 - 由瑞财经推出的"2025年度医疗美容业十大杰出人物"榜单于1月28日揭晓,评选围绕专业能力、业绩表现、行业影响力等维度综合进行 [2] - 复星医药联席董事长关晓晖入选该榜单 [2] - 榜单其他入选者包括爱美客董事长简军、华熙生物董事长赵燕、巨子生物董事长严建亚、奥园美谷董事长刘涛、朗姿股份董事长申东日、锦波生物董事长杨霞、美年健康董事长俞熔、瑞丽医美董事长傅海曙、贝泰妮董事长郭振宇 [2] 关晓晖个人履历与背景 - 关晓晖于2000年6月获得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7年12月获得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并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 [3] - 其于2000年5月加入复星医药集团,曾历任总裁助理、财务部总经理、总会计师、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执行总裁兼首席财务官等职务 [3] - 关晓晖自2018年12月起担任复星医药非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起担任执行董事,2022年1月至2025年4月担任副董事长,并于2025年4月起担任复星医药联席董事长 [3] - 其现任职务还包括复星国际副总裁及国药控股监事会主席 [3] 复星医药2025年发展状况 - 2025年,复星医药在创新药物、国际化、财务运营及前沿技术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3] - 公司展现了在医药领域的综合实力与战略布局 [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1-28 07:37
担保事项进展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12,900万元,担保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月1日 [1]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复星雅立峰向招商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由等值人民币4,500万元调增至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间自2025年9月11日起至债务到期日后三年止 [2]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向交通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至2026年11月24日 [3] - 公司为复星健康与农业银行签订的人民币3,000万元保理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复星健康为其全资子公司广州新市医院、恒生医院的付款义务承担最终付款责任 [3][4] - 复星健康为其全资子公司向大连银行申请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的保理融资额度承担最终付款责任,其中广州新市医院、恒生医院获分配额度分别为人民币7,000万元和3,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6年11月5日 [5] - 控股子公司苏州二叶为其控股子公司山东二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期间为2026年1月16日至2027年1月15日 [6] - 复星北铃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北铃向北京农商行申请的人民币1,5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期限12个月 [6] - 公司股东会已批准自2025年6月24日起,集团可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04,800万元,本次担保在该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批准 [7][8][9] - 截至2026年1月27日,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276,279万元,约占2024年12月31日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8.16%,且无逾期担保 [29] 药品研发进展 - 公司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收到国家药监局批准,同意其注射用HLX43联合HLX07及斯鲁利单抗注射液用于晚期实体瘤治疗开展临床试验,拟在中国境内开展Ⅱ期临床研究 [31] - HLX43为靶向PD-L1的抗体偶联药物,HLX07为靶向EGFR的创新型生物药,斯鲁利单抗为抗PD-1单抗,均拟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 [32][33] - 斯鲁利单抗注射液已在中国境内、欧盟、英国等多个国家/地区获批上市,在中国获批的适应症包括联合化疗一线治疗鳞状非小细胞肺癌、广泛期小细胞肺癌等,其联合化疗新辅助/辅助治疗胃癌的注册申请已于2025年12月获国家药监局受理并纳入优先审评 [34] - 截至2025年12月,集团针对该联合治疗方案的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266万元(未经审计) [34] - 全球范围内尚无同类联合用药治疗方案获批上市 [35] 公司治理与人事变动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孟凌媛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2026年1月26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为同意12票 [39][40][41] - 孟凌媛女士1978年1月出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复星高科技总裁助理兼审计部联席总经理、豫园股份副总裁兼审计部总经理等职务 [44] - 截至2026年1月26日,孟凌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