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龙物流(6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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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龙物流(600125) -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5-30 17:17
制度审议与生效 -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5月30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7] 信息披露负责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5] 发行信息披露 - 公司发行债券应于发行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10] - 公司应在投资者缴款截止日后一个交易日内公告债券发行结果[10] 定期报告披露 - 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12]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2] - 若监管或自律组织有要求,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12]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应在规定披露截止时间前披露说明文件[13] - 存续期内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3] - 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4]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对外担保超20%需披露[14] 披露时间要求 - 出现重大事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变更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16] - 变更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在变更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17] - 至少于债券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18] - 债券未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应在当日披露[18] 人员报告义务 - 董事等应在特定时点向信息披露负责人或董秘报告未公开信息[19]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遵循制作、审核、审议、公告、置备、归档流程[21] 人员责任要求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22] - 公司董事、高管需对债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计委员会需事先审核并提书面意见[23]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3]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六类范围界定[25] - 公司应将知悉未公开信息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并严格保密,内幕交易致损需赔偿[26] 财务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应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28] 文件保管要求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由证券事务部保管至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五年[32] 违规处理措施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33] 豁免披露情况 - 公司拟披露信息属特定情况可豁免披露,证券事务部应登记入档[35]
铁龙物流(600125) -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5-30 17:17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1] 资金使用规则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须投资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且流动性好的产品[12]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时间不超12个月[13]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不超总额30%[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5][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6] 监督检查机制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公告[21]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1] - 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募集资金[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提交披露[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3]
铁龙物流(600125) -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5-30 17:17
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2025年5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管理办法[1] - 债券不包括可转换等类型[2] 资金存储与使用 - 资金专户存储,不得存非募集资金或他用[5] - 不得用于弥补亏损等用途[8] 资金管理与监督 - 闲置资金经审批可现金管理[9] - 调整使用计划需审议公告[10] - 多主体有权监督检查资金使用[14]
铁龙物流(600125) -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2025-05-30 17:17
制度审议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于2025年5月30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 离任流程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5] - 高管向董事会提辞职,报告送达生效;公司可调整或辞退[5] 后续处理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离任,三十日内确定新人并办工商变更[5] - 离任人员十日内移交资料,敏感岗位需审计报告[6][7] 限制规定 - 公司三十日内完成信息披露,逾期离任人员可诉讼[7] - 离任人员保密至信息公开,高管三年内禁入特定企业[9] - 董高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9]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
铁龙物流(600125) -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30 17:15
会议信息 - 铁龙物流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7日发出,5月30日通讯召开[2] - 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9人并行使表决权[2] 议案通过情况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9票同意通过[3] - 制定《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议案9票同意通过[4] - 制定《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议案9票同意通过[4] - 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议案9票同意通过[5]
铁龙物流(600125) -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
2025-05-30 16:45
业绩问题 - 2020 - 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3] - 对2020 - 2022年度部分贸易类业务会计处理差错更正[5] 整改措施 - 组织人员对以前年度贸易类业务自查[4] - 强化内部控制管理[6] - 加强人员学习培训[6] 未来展望 - 已完成整改,未来坚持规范运作[5][6]
铁龙物流(600125) -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
2025-05-30 16:45
业绩问题 - 2020 - 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不准确,部分贸易业务未严格执行准则[3] - 对2020 - 2022年度部分贸易业务会计处理差错更正,收入确认法更改[5] 监管与整改 - 2025年4月30日收到大连监管局警示函并发布差错更正公告[2][5] - 组织自查贸易业务,强化内控管理,加强人员学习培训[4][6] 未来展望 - 整改完成,将长期规范运作,促进健康发展[5][7]
铁龙物流(600125) -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5-20 19:4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李哲律师、王冰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本次会 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 ...
铁龙物流(600125) -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20 19:46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0日在大连召开[4]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524人,持股490,450,881股,占比37.5674%[4] - 公司董事、监事全出席,董秘出席,高管列席[5] 议案表决 - 2024年年度报告等议案表决通过,同意票比例超98%[6][7][8] - 各持股比例股东对现金分红表决同意比例高[9] 律师见证 - 见证律所北京德恒,结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12]
铁龙物流(600125) -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5-19 15:45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5年5月27日9:30 - 10:3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2][4][6] - 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3][4] 投资者参与方式 - 2025年5月20日至26日16:00前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或邮箱提问[2][6] - 2025年5月27日9:30 - 10:30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参与会议[6] 其他信息 - 公司参加人员含总经理等[5] - 联系部门为证券事务部,有电话和邮箱[7] - 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