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6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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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突发!600200,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中国基金报· 2025-07-14 00:12
公司财务造假及处罚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2020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 [2][5] - 2020年至2023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5亿元、4.69亿元、4.31亿元、3.7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16.82% [7] - 同期分别虚增营业成本4.81亿元、4.48亿元、4.11亿元、3.5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7.08%、35.47%、28.40%、20.95% [7] - 同期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9%、51.65%、26.42%、29.81% [7] - 公司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7] - 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钱群山等高管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2050万元罚款 [7] 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财务造假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 - 自7月14日起,公司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 公司首次发布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8] - 若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 [10]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10] 公司经营及财务数据 - 公司股价截至7月11日收盘报2.42元/股,总市值为17.23亿元 [2] - 公司医药板块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产品涵盖抗病毒/抗感染、免疫调节等领域 [10] - 医美生物科技板块主要聚焦于高端医美注射类产品 [10] - 2024年营业收入15.99亿元,同比下降28.64% [10][11] - 2024年归母净利润7048.35万元,2023年为-7194.52万元 [10][11]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5亿元,同比下降34.85% [11]
*ST苏吴: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00:09
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 公司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为钱群山 [2] - 公司通过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526.32万元 [2]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截至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占用资金余额分别为12,740.69万元、139,262.91万元 [3] 相关责任人员及处罚 - 钱群山作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隐瞒实际控制人身份,组织、指使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和资金占用,被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 [7] - 钱群英作为董事、副董事长,知悉并隐瞒实际控制人事项,未勤勉尽责,被处以200万元罚款 [4][7] - 陈颐作为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关联方资金调度,未勤勉尽责,被处以150万元罚款 [5][7] - 孙曦作为财务总监,未对贸易业务收付款保持审慎关注,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5][7] - 骆啸作为贸易业务板块子公司总经理,具体组织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5][7] 公司面临的后果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7] - 钱群山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相关职务 [8]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9]
*ST苏吴: 关于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00:09
公司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退市风险警示 [1] -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1] - 浙江复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企业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三)项的规定,公司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 财务造假情况 - 公司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吴贸易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与浙江优诺德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 [2] - 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分别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16.82% [2] - 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分别虚增营业成本48,068.05万元、44,823.70万元、41,082.09万元、35,544.4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7.08%、35.47%、28.40%、20.95% [2] - 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458.27万元 [2]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 公司因财务造假行为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 -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14日起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ST苏吴: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00:09
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1] - 2025年7月13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2020-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3] - 子公司通过与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 [1] 财务数据造假情况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6.46%,营业成本48,068.05万元(占37.08%),利润总额1,458.27万元 [1]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6.39%,营业成本44,823.70万元(占35.47%) [1]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21.26%,营业成本41,082.09万元(占28.40%) [1]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6.82%,营业成本35,544.47万元(占20.95%) [1] 可能面临的退市程序 - 如最终处罚认定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1][3] - 公司将申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5个交易日内发出拟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2][3] - 最终是否终止上市由上交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决定 [2][3] 公司应对措施 - 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将全力配合证监会工作 [2] - 积极行使听证、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 [3] - 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证监会出手 “强制退市”!600200 严重财务造假
上海证券报· 2025-07-14 00:05
财务造假情况 - 公司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财务造假,通过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4.95亿元、4.69亿元、4.31亿元和3.7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和16.82% [5] - 同期虚增利润总额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89%、51.65%、26.42%和29.81% [5] - 公司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实际控制人为钱群山而非披露的钱群英 [5] 关联方资金占用 - 公司通过支付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采购款等形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至2023年末余额分别为1.27亿元、13.93亿元、15.43亿元和16.93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6.88%、74.2%、84.6%和96.09% [6] - 公司未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构成重大遗漏 [6] 监管处罚及退市风险 -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钱群山罚款1500万元(含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对其他高管处以50万至200万元不等罚款 [6] - 公司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自7月14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6]
深夜突发!600200,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中国基金报· 2025-07-14 00:01
公司违规与处罚 -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其2020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 [2][7] - 公司通过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至2023年分别为4.95亿元、4.69亿元、4.31亿元、3.7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16.82% [9] - 虚增营业成本2020年至2023年分别为4.81亿元、4.48亿元、4.11亿元、3.5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7.08%、35.47%、28.40%、20.95% [9] - 虚增利润总额2020年至2023年分别为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9%、51.65%、26.42%、29.81% [10] - 公司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10] -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钱群山等高管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2050万元罚款 [10] 退市风险 - 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2] - 自7月14日起,公司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 - 如果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14] 公司经营与财务 - 公司医药板块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主要产品涵盖抗病毒/抗感染、免疫调节、抗肿瘤、消化系统、心血管类等领域;医美生物科技板块主要聚焦于高端医美注射类产品 [14]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5.99亿元,同比下降28.64%;归母净利润为7048.35万元,2023年为-7194.52万元 [15] - 截至7月11日收盘,公司股价报2.42元/股,总市值为17.23亿元 [4]
600200,连续4年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第一财经· 2025-07-13 23:16
公司财务造假及退市情况 - 公司连续4年财务造假,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通过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1][2] - 2020年至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4.95亿元、4.69亿元、4.31亿元和3.7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和16.82% [2] - 2020年至2023年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89%、51.65%、26.42%和29.81% [2] - 公司通过支付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采购款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020年至2023年末占用余额分别为1.27亿元、13.93亿元、15.43亿元和16.93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6.88%、74.20%、84.60%和96.09% [2] - 公司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钱群山实际支配公司行为但披露为钱群英 [3] 监管处罚及退市进展 - 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 - 公司股票自7月14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需每5个交易日披露1次相关事项进展 [3][4] - 公司此前因2024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4年末关联方占用资金7.69亿元 [4] - 监管机构对财务造假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2024年证监会对35家退市公司及责任人违法违规问题一追到底 [4][5] 投资者保护及后续责任 - 公司退市后仍需对立案调查的最终处罚结果承担责任,关联方占用资金需偿还 [5] - 适格投资者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依照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提起诉讼 [5] - 202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明确打击财务造假行为,完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制度 [5]
连续4年财务造假,*ST苏吴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第一财经· 2025-07-13 22:52
公司财务造假及退市情况 - 公司连续4年财务造假,2020年至2023年通过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4.95亿元、4.69亿元、4.31亿元和3.77亿元,占当期营收的26.46%、26.39%、21.26%和16.82% [2] - 同期虚增利润总额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89%、51.65%、26.42%和29.81% [2] - 公司通过支付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采购款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非经营性占用,2020年至2023年末占用余额分别为1.27亿元、13.93亿元、15.43亿元和16.93亿元,占净资产比例从6.88%升至96.09% [3] - 公司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3] 监管处罚及退市进展 - 公司因重大违法触及强制退市情形,被证监会处以1000万元罚款,股票自7月14日起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3] - 公司需每5个交易日披露退市进展,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股票将停牌并等待终止上市决定 [4] - 公司还存在财务类退市风险,2024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截至2024年末关联方占用资金7.69亿元 [4] 行业监管动态 - 2024年证监会对35家退市公司及责任人违法违规问题追责,明确"退市不免责"原则 [5] -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强调打击财务造假行为并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强化投资者保护 [6]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ST苏吴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
证券时报网· 2025-07-13 22:45
公司财务造假及退市情况 - 公司连续多年财务造假,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2] - 2020年至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4.95亿元、4.69亿元、4.31亿元和3.7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和16.82% [2] - 2020年至2023年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89%、51.65%、26.42%和29.81% [2] -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逐年上升,2020年末至2023年末分别为1.27亿元、13.93亿元、15.43亿元和16.93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6.88%、74.20%、84.60%和96.09% [2] - 公司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自7月14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 公司退市风险提示及进展 - 公司自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后,频繁提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4] - 公司每周发布一次立案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累计提示次数达20余次 [4] - 4月30日因2024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 - 2024年末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7.69亿元 [4] - 5月15日公司董事长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 监管态度及投资者保护 - 监管机构对财务造假行为采取严厉定性,传递"零容忍"态度 [5] - 2024年证监会对35家退市公司及责任人的违法违规问题一追到底,明确"退市不免责"原则 [5] - 公司退市后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适格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 [5] - 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强调打击欺诈发行和财务造假,完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 [6]
*ST苏吴(600200) -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07-13 22:30
违规情况 - 2025年2月26日公司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2] - 2025年7月13日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 - 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 业绩造假数据 - 2020 - 2023年分别虚增营收49,526.32万元等,占比26.46%等[4] - 2020 - 2023年分别虚增成本48,068.05万元等,占比37.08%等[4] - 2020 - 2023年分别虚增利润1,458.27万元等,占比2.89%等[4] 退市相关 - 若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将终止上市[2] - 收到相关处罚决定书将申请停牌,上交所5个交易日内发告知书[6] 其他 - 全力配合证监会,结果以正式处罚决定为准[2]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