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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重工(600320) - 振华重工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5-08-29 21:12
股权激励 - 2024年8月16日向343名激励对象授予748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3.31元/股[5] - 2025年1月4日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366.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4.00元/股[7] - 调整后首次授予行权价3.205元/股,预留授予行权价3.945元/股[2][8] 分红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5元(含税)[8]
振华重工(600320) - 振华重工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8-29 21:12
股票期权授予 - 2024年8月16日向343名激励对象授予748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3.31元/股[5] - 2025年1月4日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366.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4.00元/股[7] 行权价格调整 - 2024年8月30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3.26元/股[6] - 2025年8月29日会议通过调整行权价格等议案[7] 股票期权注销 - 注销3名激励对象85.00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调为340名,数量调为7398.00万份[8]
振华重工: 振华重工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1:1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审议通过行权价格调整议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3.205元/股 预留授予调整为3.945元/股 [1] 调整事由及计算方式 - 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 [6] - 依据激励计划规定对派息事项进行行权价格调整 计算公式为P=P0-V(P0为原行权价 V为每股派息额) [6] - 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3.26元/股调整为3.205元/股(3.26-0.055) 预留授予由4.00元/股调整为3.945元/股(4.00-0.055) [6] 激励计划实施历程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1] - 国务院国资委于2024年以国资考分〔2024〕68号文批复同意实施激励计划 [2] - 首次授予向343名激励对象授予7,483.00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原为3.31元/股 登记日为2024年8月8日 [4] - 预留授予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366.00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原为4.00元/股 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6日 [5] 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 董事会及监事会多次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包括授予对象名单核查及价格调整事项 [2][3][5] -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且未收到异议 [2][5] - 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及激励对象名单 [3][5] 调整影响及合规性 - 行权价格调整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7] - 法律意见书认定调整事项符合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 [7]
振华重工: 振华重工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1:1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进程 - 2024年3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草案 [1] - 2024年4月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 - 2024年6月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披露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 [2] - 2024年6月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事项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议案 向343名激励对象授予7483万份期权 行权价格3.31元/股 [3] - 2024年8月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登记日为2024年8月8日 [3] - 2024年11月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工作 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366万份期权 行权价格4元/股 [5] - 2024年12月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6日 [5] 股票期权调整与注销 - 2024年董事会会议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至3.26元/股 [4] - 2025年8月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 因3名激励对象岗位调动或离职 注销其持有的85万份期权 [1][6] - 注销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43名调整为340名 期权数量相应减少 [6] 公司治理与合规 - 监事会未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注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6] - 法律意见书认定注销事项符合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要求 [7]
振华重工: 振华重工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进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1:11
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进展 - 公司2025年担保计划总额度为34.33亿元人民币 其中融资类担保14.44亿元 非融资类担保7.14亿元 工程类担保12.75亿元 担保范围限定为控股公司[2][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68亿元人民币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2.95%[2][5] - 本次新增三项担保共计543.5万元人民币 包括对韩国子公司担保268.95万元 马来西亚子公司担保186.27万元 巴拿马子公司担保88.28万元[2] 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状况 - ZPMC Panama Corporation成立于2016年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9,065万元 净利润亏损260万元 资产负债率78.5%[3][4] - ZPMC Korea Co Ltd成立于2014年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0,899万元 净利润1,806万元 资产负债率54.4%[4] - ZPMC Malaysia SDN BHD成立于2014年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199万元 净利润282万元 资产负债率65.7%[4] 担保协议具体条款 - 马来西亚子公司三项履约保函均以林吉特计价 总额约114.6万林吉特 最晚失效日期为2027年4月24日[5] - 巴拿马子公司履约保函以美元计价 金额12.33万美元 失效日期为2026年2月7日[5] - 韩国子公司保函以韩元计价 具体金额未披露 受益人为Hutchison Ports Korea Limited[5] 担保合规性说明 - 所有担保均在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执行 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全资控股子公司[2][3] - 担保事项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2][5] - 特别风险提示显示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ZPMC Panama Corporation)[2]
振华重工: 振华重工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1:11
核心观点 - 公司2025年上半年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聚焦战略导航 主责主业 深化改革 创新智造 管理提升和市值管理六大领域 实现营收约178亿元 同比增长0.97% 归母净利润约3.44亿元 同比增长12.37% 经营质量持续提升[1][2][3][4][5][6] 战略规划与执行 - 公司坚定践行制造强国 交通强国 海洋强国 科技强国 数字中国等国家战略 召开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会 全面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1] - 召开系列专业会议明确各业务发展目标方向和工作举措 编制实施现代产业体系工作方案 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安全[1] 经营业绩与市场拓展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78亿元 同比增长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44亿元 同比增长12.37%[2] - 港机产品进入第110个国家和地区 中标摩洛哥卡萨布兰卡港项目 继续保持港机行业龙头地位[2] - 签订法国LDA两艘风电运维母船 钢结构业务落地澳大利亚墨尔本东北线钢桥等项目 内河业务市场开拓取得新突破[2] 公司治理与改革 - 落实新公司法要求 推进治理结构改革 合规高效召开三会会议 制修订管理制度52项[2] - 召开市值管理提升专题会议 组织董监高参加合规履职培训 专题研究资本市场专项工作[2] - 编制实施世界一流企业建设方案 明确量化指标类 体制机制类 功能使命类任务完成标准[3] - 深入推动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达成四百余项完成标志 连续三年获评双百企业标杆等级[3]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 - 实现工业物流AGV整机 驱动桥关键零部件 低碳港口装备 DP2级船舶动力定位控制系统等技术突破[3] - 发布国际标准2项 国家标准2项 团体标准3项[3] - ERP系统在部分海外区域上线运行 推进预算管理 能碳管理 生产运营管理等系统建设[3] - 公司荣获上海市首批模塑申城行业应用示范基地 上海市第二批AI+创新工作室[3] 绿色发展与可持续经营 - 实施绿色低碳全面转型行动方案 完成轮胎吊产品碳足迹国际认证[3] - 下属长兴分公司获评上海市绿色工厂[3] 投资者关系与信息披露 - 完善信息披露体系 加强公告文件编制 审阅 发布管理 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价值判断有关的信息[4] - 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 组织路演 反路演活动 通过投资者热线 上证E互动等方式与投资者日常交流[4] - 发布2024年ESG报告 将ESG治理深度融入企业治理 环境保护 生产经营管理等实践[4] 市值管理与股东回报 - 制定市值管理办法 明确职责分工 管理方法与应对措施[5] - 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达54.31% 较2023年提高3.68个百分点[6] - 制定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方案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6]
振华重工: 振华重工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1:11
公司人事任命 - 振华重工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决议聘任曹陆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1] - 曹陆女士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及上市规则要求 [1] - 曹陆女士现任战略发展部(董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 拥有15年财务及证券管理经验 [1] 任职人员背景 - 曹陆女士为1983年生中国籍硕士 2010年参加工作 历任财务资金部主管、财务负责人、证券部总经理助理等职 [1] - 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无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 [2] - 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限制情形 任职资格符合监管要求 [2]
振华重工: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1:11
公司基本情况 -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成立 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2] - 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35亿元人民币 2021年10月增至70亿元人民币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 [2] - 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票据贴现 资金结算 同业拆借 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共9类经批准业务 [2][3] 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建立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经理层三会分设的治理结构 并设立审计 风险管理 战略 薪酬与考核四个董事会下属委员会 [3][4] - 信贷审查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具体业务审查与决策 公司设置前中后台部门 包括结算业务部 信贷业务部 风险管理部 审计部等 [5] - 实行逐级有限授权管理 信贷业务执行申请受理 调查评价 审查审批 信贷发放 贷后管理五阶段流程 严格审核贸易背景真实性 [6] - 内部审计部门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核心资金管理平台整合账户管理 收付核算 信贷融资等功能 实现全流程线上化操作 [7][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 信贷 投资等内控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8] 经营管理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资产总额951.13亿元 营业收入10.83亿元 利润总额5.50亿元 净利润4.06亿元 [9] - 不良贷款率与不良资产率始终保持为0 未发生监管处罚 整体风险稳定可控 [9] 存贷款业务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4.81亿元 占公司总存款29.33% 在其他银行存款余额35.68亿元 [9] - 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0.81亿元 年利率1%-2% 在其他行贷款余额245.35亿元 新增贷款利率1.2%-3.21% 财务公司贷款占比0.33% [9] - 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无因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9] 合规与监管 - 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业务范围与流程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严格监管 [10][11] -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经营 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11]
振华重工: 振华重工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1:11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成为职工董事 任期自选举通过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1] - 王成由原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调整为职工董事 董事会构成人员未发生变化 [1] - 选举后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1/2 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人事任命背景 - 新任职工董事王成为1973年生男性 持有工程硕士学位及高级政工师职称 1994年8月参加工作 [2] - 历任中交三航局二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 党支部副书记/书记 中交三航局组织处副处长/处长 中交三航局二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2] - 曾任中交三航局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2] 任职合规性 - 王成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法定情形 [1] - 未出现失信被执行记录 未受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 未受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 [1] - 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1]
振华重工: 振华重工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29 21:11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规范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披露行为 明确内部审核程序与登记要求 [1][2][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适用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 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用于业务宣传 [1][2]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三种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核心技术信息 可能侵犯公司或他人利益的经营信息 其他可能严重损害利益的情形 [2]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涉密内容 若仍存在泄密风险可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2]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内部管理要求 - 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形时需及时披露并说明理由、审核程序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买卖情况 [3] - 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上海证监局和交易所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 [3] - 内部审核需由部门负责人申请 经分管领导确认、董事会秘书审核 并由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后由战略发展部登记保管 [3] 登记与保密程序 - 董事会秘书需登记豁免披露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书面保密承诺及内部审批流程等内容 [3][4] - 涉及商业秘密的暂缓或豁免还需登记信息是否已公开、认定理由、披露影响及知情人名单等 [4] - 暂缓或豁免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后 相关部门需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董事会秘书 [4] 附则与实施 - 本办法由战略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4] - 附件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书面保密承诺和登记审批表 明确知情人需承诺不泄露信息、不利用内幕交易并承担法律责任 [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