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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6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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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 安徽建工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17:32
增持计划概况 -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工控股)计划自2025年4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1%、不超过2%,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1][2]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4月30日,拟实施期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 [2] 首次增持实施情况 - 建工控股于2025年5月29日首次增持1,075,299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0.06%,对应增持金额505.18万元(不含税费) [1][2] - 首次增持后建工控股持股总数增至552,714,083股,占总股本比例从32.14%提升至32.20% [2][3] - 累计已增持金额505.18万元,完成总增持计划上限金额(2亿元)的2.53% [2] 资金来源与后续安排 - 增持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中国银行合肥分行提供专项贷款支持,授信额度最高1.8亿元用于集中竞价交易增持 [2][3] - 贷款承诺函明确资金专项用于增持公司A股股票 [3] 合规性说明 - 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 -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安徽建工(600502) - 安徽建工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2025-05-30 16:47
增持计划 - 建工控股6个月内拟增持1%-2%公司A股,金额不超2亿[2] - 增持计划实施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10月29日[6] - 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中行拟提供1.8亿贷款[6] 首次增持情况 - 2025年5月29日首次增持1,075,299股,金额505.18万元[2][6] - 增持前持股32.14%,增持后持股32.20%[5][6] 其他 - 增持或因市场变化无法达预期[2][7] - 符合规定,不影响上市地位,公司将持续披露信息[7]
安徽建工(600502) - 安徽建工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2025-05-30 16:45
诉讼案件 - 公司及子公司新发生2起金额较大诉讼,涉案合计2.46亿元[2] - 安徽建工三建一审获判5320.02万元及利息等,已回款630.73万元[6] - 安徽裕和二审被判支付160.87万元及利息,安徽建工不担责[5] 诉讼进展 - 2起新诉讼均在审理中,公司均为原告[3] - 图们市案件一审审理中,阜阳安建案件二审审理中[6] 影响情况 - 本次公告诉讼对公司利润影响不确定[2]
安徽建工:控股股东累计增持505.18万元
快讯· 2025-05-30 15:53
安徽建工控股股东增持计划 - 控股股东建工控股于2025年5月29日首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107.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1] - 本次增持金额为505.18万元(不含税费) [1] - 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建工控股后续将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1] - 增持资金来源为建工控股自有及自筹资金 [1]
A股,积极信号!逾600家公司公告
证券时报· 2025-05-27 21:26
A股市场回购增持贷款概况 - A股市场回购增持贷款金额上限合计已超1200亿元,涉及逾600家A股上市公司 [1][2][3] - 发布股票回购贷款事项的公司数量合计超过450家,贷款金额上限合计近800亿元 [3] - 发布股东增持股票贷款事项的公司数量合计超过180家,贷款金额上限合计超过400亿元 [3] - 有超过40家公司既涉及股票回购贷款,又涉及股东增持股票贷款 [3] 典型案例分析 - 中通客车取得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1.8亿元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2] - 安徽建工控股股东建工控股获得中国银行合肥分行1.8亿元增持贷款支持 [2] 公司贷款金额分布 - 近300家公司贷款金额上限超过1亿元 [3] - 牧原股份、海尔智家、荣盛石化、海康威视、中国中铁等公司贷款金额上限超过10亿元 [3] 公司板块分布 - 主板公司最多,合计超过400家 [4] - 创业板公司超过100家 [4] - 科创板公司达80家 [4] - 北交所公司不足10家 [4] 行业分布特点 - 电子行业公司数量最多,超过60家 [4] - 医药生物、基础化工行业均超过50家 [4] - 电力设备、机械设备、汽车、交通运输等行业均超过20家 [4] - 美容护理、综合、非银金融、传媒等行业公司数量较少 [4] 公司市值分布 - 市值超过千亿元的公司近20家 [4] - 市值100-1000亿元的公司超过200家 [4] - 其他公司市值均低于100亿元 [4] 公司经营业绩 - 逾500家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 [4] - 盈利公司占比逾八成 [1][4]
安徽建工(600502) - 安徽建工关于控股股东获得A股股份增持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
2025-05-23 19:31
新策略 - 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拟6个月内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数量不低于总股本1%,不超过2%[2] - 控股股东增持金额不超过2亿元[2] - 中国银行拟为建工控股提供最高不超过1.8亿元贷款用于增持股票[3] - 增持计划资金来源为建工控股自有及自筹资金[3]
安徽建工(600502) - 安徽建工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2025-05-23 19:31
项目中标 - 卓越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中标价4.94亿元,工期480天[4] - 铜陵义安经开区精密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中标价4.86亿元,工期730天[5] - 静湖湾南苑EPC项目中标价4.67亿元,工期780天[7] - 蚌埠春禾绿色智慧农业EPC项目中标价5.55亿元,工期240天[8]
安徽建工:中标多个项目 总金额超过20亿元
快讯· 2025-05-23 19:10
公司中标项目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近日收到多个项目中标通知书 [1] - 中标项目包括卓越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铜陵义安经开区精密制造基地建设项目(EPC)、静湖湾南苑EPC项目和蚌埠春禾绿色智慧农业EPC项目 [1] - 中标总金额超过20亿元 [1]
安徽建工: 安徽建工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6 19:19
投资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投资行为,降低风险,提高资金效率,保护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投资原则包括依法合规、政策导向、效益可行、风险可控,强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价值创造[1] - 投资范围涵盖项目投资(特许经营、房地产)、股权投资(子公司设立/增资/收购)、固定资产投资(设备/土地/建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1]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1]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对投资事项进行决策[2] -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制度起草、年度计划编制、组织评审会议等核心管理工作[2] - 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管理及投资分析论证,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合法合规性,证券事务部门处理信息披露及融资配合[2][3] 审批权限标准 - 需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形包括:涉及总资产/净资产/成交金额占比超50%且绝对值超5000万元,或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比超50%且绝对值超500万元[3] - 需董事会批准的情形包括:相关财务指标占比超10%且绝对值超1000万元(净利润/利润超100万元)[4] - 未达董事会标准的事项由管理层决策,关联交易需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单独审批[4][5] 决策程序与执行 - 项目申请需提交建议书及预可研,经初审后组织评审,材料包括可研报告、投资协议、尽职调查等[5][6] - 审批后需完成政府报批程序,项目单位需全程管控风险并确保收益,公司建立监管联动机制进行监督检查[6][7] - 遇重大不利变化时,原批准机构可决策中止、终止或退出项目[7] 附则 - 本办法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日起施行并替代2020年旧版[8]
安徽建工: 安徽建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6 19:15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站及四大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通知 [1] - 召集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2]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 - 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如期召开,由董事长杨善斌主持,实际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2] - 采用上证所网络投票系统,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9:15-9:25 [2] -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2][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合计300人,代表表决权股份647,580,285股(占总股本37.7260%),其中中小投资者299人(代表股份95,941,501股,占比5.5893%) [2] - 现场出席股东5人,代表股份623,585,403股(占比36.3282%),中小投资者4人 [3] - 网络投票流通股股东295人,代表股份23,994,882股(占比1.3979%),均为中小投资者 [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 表决程序及结果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3][4] - 关联交易议案中,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51,638,784股,占比32.14%)回避表决 [4]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决议合法有效 [4]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4][6] - 法律意见书将作为公告文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