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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泉啤酒(6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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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07 19:3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影响债券交易价格情况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8] 档案及备忘录管理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2]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需按规定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应做好登记[12]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7] 违规处理与保密 - 公司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应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结果[22] - 公司禁止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交易[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2] 人员范围控制 - 公司董事等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24]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21]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2025-08-07 19:31
制度适用 - 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各子公司负责人[3] 责任追究 - 范围包括玩忽职守、超越授权等10种情形[5] - 形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5种[7] 经济处罚 - 责任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7] 审计处理 - 岗位变动、离任时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7] - 违反国家法律交司法机关处理[8] 处置方式 - 责任追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审计部门调查,董事会处置[10]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制度
2025-08-07 19:31
股东回报 - 制定长期稳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办法回报股东[4] 利益相关方权益 - 经营决策考虑债权人权益并通报重大信息[5] - 保障职工劳动权利,按规定开展职工培训[7][8] - 对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诚实守信,保证商品服务安全[10] 环保与公益 - 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推进节能减排改造[12] - 下属工厂和子公司制定周边环保政策[12] - 参加地区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发展[16] 制度管理 - 董事会定期检查社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并形成报告[19] - 社会责任报告涵盖制度建设、差距及改进措施[19]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07 19: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受处罚或谴责的候选人不得被提名[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7]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职权行使 - 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等职责[15] - 行使特别职权部分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公司支持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5]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按规定提供会议资料,独立董事可提延期[26]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26]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27]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履职费用[27]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7]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
2025-08-07 19:31
新媒体制度 - 公司制定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1] - 监控对象含公司及相关人员[3] - 监控范围为新媒体传播信息[3] 工作安排 - 董秘负责登记监控,每年组织自查[6] - 证券投资部专人清查监控发布内容[6] 其他举措 - 年初将信息披露规范培训列入计划[8] - 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违规落实处罚[11]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07 19:3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3]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15]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2] 信息披露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及时披露多项信息[15]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20]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及新项目,需披露相关项目建设方案、投资周期、回报率等信息[17] 节余资金使用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7]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7]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9]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原募投项目情况及变更原因等内容[24]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07 19:31
信息管理 - 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投资部协助[2] - 董事等涉密人员定期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3] 备案与保管 - 证券投资部保管提示函和保密承诺函期限为10年[4] - 信息泄露应向福建监管局和上交所备案[4] 信息报送 - 向特定外部使用人报送年报信息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6] 违规处理 - 外部信息使用人违规致损公司依法追责,涉罪移送司法[7][14] 内幕信息 - 公司应严格管理未公开内幕信息报送与使用[12]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07 19:31
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报股东会审批[6]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报审批[6] - 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审批[6][7] - 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报审批[7] - 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审批[7] 职责分工 - 总经理为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8]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财务实施和管理[9]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义务[10] - 审计委员会行使投资监督检查权[11] 违规处理 - 董事违规投资应纠正,造成损失需赔偿,重大损失提请罢免追责[17] - 高管违规投资应纠正,造成损失需赔偿,重大损失董事会罢免追责[17] - 相关人员损害公司利益需赔偿,免除职务并追责[17] - 委派至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董事违规应纠正,造成损失需赔偿,重大提处分建议[18]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与法律或章程抵触时按其执行并修订制度[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0]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07 19:31
关联交易金额及审议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独董同意后经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相应审议披露[9]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9] 特殊关联交易情况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按出资额适用规定,满足条件可豁免[9] - 关联交易涉及有条件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适用规定[10]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1]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标准,期限不超12个月[14]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已通过且条款未变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年报半年报披露情况[16]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6] - 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6] 审议表决规则 - 关联交易经独董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1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9] 其他规定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披露[2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通过日生效[24]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2025-08-07 19:31
财务总监任职 - 需主管企业财务等部门工作3年以上[4]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财务总监离职 - 辞职应提前二个月向总经理提交报告[11] - 董事会应在一个月内给予批复[11] 财务总监职责 - 参加总经理办公会,必要时列席董事会[7] - 对预算内大额资金与总经理联签[8] - 对预算外资金与总经理、董事长联签[8] 财务联签制度 - 公司实行财务文件联签保障资金安全[13] - 对联签事项可要求说明,对违规可拒签并书面说明[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