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投(60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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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城投: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4-06-21 19:09
资金募集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31,926,121股,发行价7.58元/股,募资总额999,999,997.18元,净额986,478,055.32元[3] 资金使用 - 公司用8720.7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2][9] - 世贸铭城DK3、世贸馨城DK1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用募资分别为35000万元、35000万元、30000万元[6] 资金投入 - 截至2024年5月6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8,601.17万元[8] 费用情况 - 截至2024年5月6日,发行费用合计1,352.19万元,自筹支付119.61万元[9] 审批情况 - 会计师认为公司专项说明如实反映自筹资金投入情况[10] -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8720.7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1]
西藏城投: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1 19:0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6年10月首次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95158.6865万元,股份总数为95158.6865万股,均为普通股[6][12] - 公司发起人共五家,西藏金珠(集团)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投入,其他四家以现金投入,出资时间为1996年4月[12] 股份相关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5] - 特定合并、异议收购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5] - 用于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或直接诉讼[2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0]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等[4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1]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2]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2]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55]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60]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6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7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3] 高管与监事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6] - 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6][77]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80]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8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3]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8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9]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89]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聘用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99]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等[105] - 公司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0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8]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对股东大会决议有重大影响的股东[114]
西藏城投: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4-06-14 15:34
股份划转 - 2024年4月1日公司收到静安区国资委《告知函》[2] - 静安区国资委将391,617,705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41.15%)无偿划转至北方集团[2] - 2024年6月14日,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手续[3] 影响说明 - 划转后静安区国资委不再直接持股,北方集团持股41.15%[3] - 划转不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影响正常经营[4]
西藏城投: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07 15:3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6月28日14点30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6]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在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24楼召开[3] - 会议登记地点为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北方大厦21楼[18] 其他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1日[15]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0:00 - 12:00、14:00 - 17:00 [18]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 [6]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6] 议案信息 - 议案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9] - 特别决议议案为6、9、10 [9]
西藏城投: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6-04 18:39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4-028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 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本次投资金额:2.1 亿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定期)会议及第 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 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从而影响收益,理财收益 具有不确定性。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藏城投")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定期)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
西藏城投: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2024-06-04 18:39
说明会信息 - 2024年6月7日下午3:00 - 4:00召开2023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2][3][4] - 召开地点是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2][4] - 召开方式为网络互动[2][4] 报告披露 - 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公告[3] 投资者提问 - 2024年6月6日12:00前可将问题发至公司邮箱[6] 出席及联系 - 董事长陈卫东、董事兼总经理曾云等出席[4][5] - 联系人黄伟华,电话021 - 63536929,传真021 - 63535429[7][9]
西藏城投: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2024-05-20 17:51
融资情况 - 公司2023年8月4日和8月21日通过注册发行不超15亿元中期票据议案[1] - 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注册金额15亿元[1] - 注册额度2年内有效,由中泰证券主承销[1] 发行安排 - 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备案发行需事前备案[2] 资金用途 - 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拟用于项目建设等[2]
西藏城投: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06 18:03
股权划转 - 静安区国资委将所持西藏城投41.15%股权无偿划转给北方集团,北方集团成控股股东[6][24] - 2024年4月1日,双方签订《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24] - 2024年4月30日,上海市国资委同意划转391617705股股份至北方集团[25] 北方集团情况 - 北方集团注册资本204,21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卫东[13] - 静安区国资委持有北方集团100%股权,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5][16] - 北方集团控制多家公司,各公司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不同[17] - 北方集团将上海静安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托管,不纳入合并报表[18] 收购相关承诺 - 北方集团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人员等独立[32][33][34] - 北方集团承诺规范及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35][36] - 收购人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36][37] 过往交易情况 - 最近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大额资产交易[38] - 最近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监高与上市公司董监高无大额交易[38] - 最近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监高无对拟更换董监高补偿等安排[38] - 最近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监高无对上市公司重大合同安排[38] 股票买卖情况 - 收购人北方集团在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无买卖西藏城投股票情形[39] - 收购人的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在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无买卖西藏城投股票情况[39] 收购合规情况 - 《收购报告书》格式和内容符合规定[40][41] - 北方集团具备实施本次收购的主体资格[42] - 本次收购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定程序[42]
西藏城投: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北方集团)
2024-05-06 18:03
收购信息 - 收购人拟受让391,617,705股西藏城投股份,占总股本41.15%[10] - 本次收购系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情形[4] - 2024年4月1日,静安区国资委与北方集团签订《股份无偿划转协议》[28] - 2024年4月30日,上海市国资委同意将西藏城投股份无偿划转至北方集团[28] - 本次收购尚需在上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4][29] - 划转完成后,北方集团将直接持有西藏城投41.15%的股份[34] 收购人情况 - 收购人注册资本为204,218万元人民币[12] - 收购人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12] - 收购人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等[12] - 收购人经营期限从1996年10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12] - 收购人联系电话为021 - 63530303[12] - 北方集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14] - 北方集团控制多家核心企业,如上海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2300万元[15] - 截至报告签署日,北方集团持股5%以上的金融机构为上海闸北北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注册资本10000万元[24] 业绩总结 - 北方集团2023 - 2021年资产总额分别为1219839.09万元、1111697.68万元、898515.31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0.53%、73.02%、70.18%[21] - 北方集团2023 - 2021年营业总收入分别为9196.99万元、7732.54万元、10250.50万元[21] - 北方集团2023 - 2021年净利润分别为4473.76万元、343.00万元、1240.67万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24%、0.12%、0.46%[21] - 2023年末北方集团货币资金30276.26万元,较2022年末的52750.56万元减少[78] - 2023年末北方集团应收账款215.21万元,较2022年末的186.38万元增加[78] - 2023年末北方集团流动资产合计399787.63万元,较2022年末的422191.64万元减少[78] - 2023年末北方集团长期股权投资6236.58万元,较2022年末的1568.70万元增加[78] - 2023年末北方集团非流动资产合计820051.47万元,较2022年末的689506.04万元增加[78] - 2023年末北方集团资产总计1219839.09万元,较2022年末的1111697.68万元增加[78] - 2023年末流动负债合计510,585.58,较2022年末的341,392.12增长约49.56%[79] - 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349,718.99,较2022年末的470,395.76下降约25.65%[79] - 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9,196.99,较2022年度的7,732.54增长约18.94%[80] - 2023年度营业利润2,179.96,而2022年度为 - 7,190.31[80] - 2023年度净利润4,473.76,较2022年度的343.00增长约1204.30%[80]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43.88万元,2022年为 - 2,915.01万元[81]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775.53万元,较2022年的 - 182,912.08万元有所改善[81]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957.34万元,较2022年的186,053.12万元下降约55.95%[82] - 2023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474.30万元,2022年为226.03万元[82] - 2023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276.26万元,较2022年末的52,750.56万元下降约42.60%[82] 未来展望 - 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未来12个月无增持或减持西藏城投计划,但不排除因业务发展和战略需要导致权益变动[27] - 截至报告签署日,未来12个月收购人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等多项计划[46][47][48][49][52][53][54] 其他 - 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西藏城投职工分流安置及债权债务转移变更[37] - 股份划转有关费用由划入方北方集团承担[38] - 本次国有股份划转北方集团无需支付对价款[42] - 本次收购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收购人已出具保持独立性承诺[55] - 收购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占用资产资金、不要求违规担保[55] - 收购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下属企业兼职领薪[57] -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合计超30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资产交易[70] -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发生合计超5万元的交易[71] - 本次收购事实发生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监高和直系亲属无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74][75] - 北方集团2021 - 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均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7] - 收购人与西藏城投存在持续关联交易,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97] - 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不拟继续增持西藏城投股份[97] - 收购人前6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西藏城投股票[97] - 收购人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98] - 收购聘请了财务顾问,符合相关规定可免于聘请[98]
西藏城投: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06 18:03
股权划转 - 静安区国资委将西藏城投41.15%股权无偿划转给北方集团,划转后北方集团成控股股东[6][15] -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符合可免于发出要约情形,北方集团可免发要约[15] 时间节点 - 2024年4月1日,双方签《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16] - 2024年4月7日,静安区政府办公室同意相关汇报[16] - 2024年4月30日,上海市国资委同意划转股份[16] 信息披露 - 2024年4月2日西藏城投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变更提示性公告[18] - 2024年4月4日西藏城投公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18] 收购情况 - 截至出具日收购人具备主体资格,收购无法律障碍[19] - 收购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定和信息披露义务[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