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6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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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601600)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8 21:4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3] - 独立董事至少三名且占三分之一或以上,至少有一人是会计专业人士[3][22] - 设职工董事一名,兼任高管及职工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董事任期与解任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6][23]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任[8] - 股东会可普通决议解任任期未届满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10] 董事提名 - 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职工董事候选人由工会等提名[1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30%及以上时,股东会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方式[15]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独立董事需五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22] - 部分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2][2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部分事项经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7][29] 董事会决策权限 - 三年内董事会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34][53] - 投资额或兼并收购资产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项目,应聘请咨询机构[36] - 部分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34] 管理层决策权限 - 建设投资低于15亿元的公司全资或控股建设项目由管理层决定[39] - 账面净值低于10亿元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交易由管理层决定[39] - 按股权比例计算,货币出资额低于5亿元或资产与货币出资总计低于10亿元的收购兼并等项目由管理层决定[39] 会议相关 - 公司每年至少召开四次董事会定期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41] - 证券事务管理部门提前送达会议通知和资料[42][50]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部分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51] 其他 - 董事会审查公司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情况并提建议[47]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上市地规则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66]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6]


中国铝业(601600)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8 21: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9月10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并注册登记[5]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0]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铝土矿等勘探开采、铝镁等产品生产销售等[12] 股份情况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80亿股内资股,成立后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7.49889968亿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04.99900153亿股,内资股占73.81%,H股占26.19%[17][18][19] - 2004 - 2025年期间多次增发、回购注销股份,2025年1月回购注销后普通股为17,155,632,078股,A股占77.01%,境外上市外资股占22.99%[20][22][23][24][25][26][2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155,632,078元[35]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7]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6个月内获利归公司所有[51]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及期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5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对普通决议事项授权董事会,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临时提案[7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9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三名且应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或以上,设职工董事一名[109] - 董事会有权对投资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总市值)25%的投资或收购项目作决定[1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18] 董监高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任期原则上为三年,可连聘连任[150] - 董监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避免利益冲突[158] - 董监高代表公司行为对善意第三人有效性不受不合规影响[159] 财务相关规定 -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公布四次财务报告,首季度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结束后30天内公布,中期在六个月结束后60天内公布,第三季度在九个月结束后30天内公布,年度在结束后120天内公布[17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按净利润数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7]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或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78] 其他规定 -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连续聘任原则上不超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9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6] - 公司应自作出合并或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97][198]


中国铝业(60160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承诺(陈远秀女士)

2025-05-28 21:46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陈远秀女士为中国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 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 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 ...


中国铝业(60160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余劲松先生)

2025-05-28 21:46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 章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余劲松,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 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 ...


中国铝业(601600) - 中国铝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5-28 21:46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3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 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 家。 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 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 ...


中国铝业(60160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承诺(李小斌先生)

2025-05-28 21:46
提名事项 - 提名人提名李小斌为中国铝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特定持股及亲属、特定时间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4][5] - 特定时间受处罚或批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6]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未超三家,在中国铝业任职未超六年[6] - 提名人核实确认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7]


中国铝业(60160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承诺(余劲松先生)

2025-05-28 21:46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 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 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 适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余劲松先生为中国铝 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 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 ...


中国铝业(601600) - 中国铝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5-28 21:46
董事会相关 - 2025年5月28日会议通过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2] -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8名,含3名执行董事等[2] - 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新设1名职工董事[3] - 董事任期三年,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4] 董事持股 - 除蒋涛获授23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余候选人不持股[5] 董事信息 - 何文建56岁,任执行董事等职[10] - 毛世清57岁,任执行董事等职[11] - 蒋涛50岁,任执行董事、副总经理[12] - 李谢华54岁,任非执行董事[13] - 江皓44岁,拟任非执行董事[14] - 余劲松71岁,任独立非执行董事[15] - 陈远秀54岁,有财务业务管理经验[15][16] - 李小斌62岁,拟任独立非执行董事[17]


中国铝业(601600) - 中国铝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5-28 21:46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3)。 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退休且不继续 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满足业绩考核期和 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保留,其剩余未达到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 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793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 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 控制的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 对其满足业绩 ...


中国铝业(60160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远秀女士)

2025-05-28 21:46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 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 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 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 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本人陈远秀,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 章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