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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集团(60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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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关于大股东进行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押公告
2024-03-21 17:35
近日,江河源分别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厦门国际")、上海徐汇 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徐汇大众")、上海嘉定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嘉定大众")办理了股份质押融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 是否为 | 本次质押 | 是否为 | 是否补 | 质押起 | | 质押到 | | | 占其所 | 占公司 | 质押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 | 控股股 | 股数 | 限售股 | 充质押 | 始日 | | 期日 | | 质权人 | 持股份 | 总股本 | 资资金 | | 名称 | 东 | (万股) | | | | | | | | 比例 | 比例 | 用途 | | 江河源 | 否 | 1,640 | 否 | 否 | 2024 3 月 | 年 | 2025 | 年 | | | | 日常业 务经营 资金周 | | | | | | | | 13 | 3 月 | 14 | 厦门 | 5.20% | 1.45% | | | | | | | | | | | |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2-08 16:49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0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股东 名称 是否为 控股股 东 本次质押 股数 (万股) 是否为 限售股 是否补 充质押 质押起 始日 质押到 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刘载望 是 460 否 是 2024 年 2 月 6 日 2024 年 6 月 12 日 浙商 证券 1.59% 0.41% 刘载望 是 210 否 是 2024 年 2 月 6 日 2024 年 8 月 21 日 浙商 证券 0.73% 0.19% 一、 部分股份补充质押情况 二、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载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 "江河源")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 | | | | | 已质押股份 | | 未质押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关于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4-01-30 17:2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建筑装饰板块 2023 年度累计中 标金额约为人民币 258.4 亿元,同比增加 9.70%,其中幕墙系统中标额约 171.8 亿元,同比增加 21%,内装系统中标额约 86.6 亿元,同比减少 7.43%。公司 2023 年度累计承接光伏建筑项目(BIPV)约 13.7 亿元。 公司建筑装饰板块 2023 年度中标金额及数量如下表所示: | 业务分类 | | 2023 年 1-12 | 月 | | | --- | --- | --- | --- | --- | | | 中标额 | 中标额同比涨 | 中标数量 | 中标数量同比涨 | | | (亿元) | 跌幅(%) | (个) | 跌幅(%) | | 幕墙系统 | 171.8 | 21.00 | 196 | 28.95 | | 内装系统 | 86.6 | -7.43 | 636 | 1.92 | | 合计 | 258.4 | 9.70 | 832 | 7.22 | 公司 2023 年度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上述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19 17:2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设置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由战略委员会负责人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2024-01-19 17:2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河创 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行为以及融资行为 的决策按照公司相应的专门制度执行,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第(三)、(四)项外,公司非日常经营交 易事项应综合考虑下列标准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或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公司章程
2024-01-19 17:2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一月 中国·北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集团"或"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9 17:25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2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由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92,729,31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69.97 |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刘飞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1-19 17:2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江河创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公司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1.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由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2024-01-19 17:25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026 号 致: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 议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在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艾迪公园 5 号楼一层贵宾室召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19 17:2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 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 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 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安全、经济、便 捷的网络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可或要求的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