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集团(60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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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集团(601886) - 江河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7-28 18:30
公司治理 - 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取消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2] 股份相关 - 面额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5]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6] 法定代表人 - 董事长辞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等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起诉[9] - 审计委员会等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起诉,股东可直接起诉[9] - 股东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滥用权利要担责[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要赔偿[10] - 股东查阅公司资料需提供持股证明,公司核实后提供[7] - 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股份[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提交审议[15]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7] 董事任职资格与职责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董事[17] - 董事会成员设1名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其他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8]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9][20] - 董事辞职或任期届满,应办妥移交手续,忠实义务在合理期限内仍有效[21] - 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董事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应担责[21]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应确定对外投资等权限,建立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需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21]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3]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4]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6]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7]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7] 交易审议 -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等交易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22]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2] 报告与分红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2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2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9] -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优先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30] - 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包括年度净利润为负等多种情况[30]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2]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32]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2]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4] - 公司其他内部制度将作规范性修订,不涉及实质内容变更[34]
江河集团(601886) - 江河集团关于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5-07-28 18:30
业绩总结 - 2025年半年度建筑装饰板块累计中标金额约136.94亿元,同比增6.29%[1] - 幕墙与光伏建筑业务中标额约90.73亿元,同比增9.84%[1] - 室内装饰与设计业务中标额约46.21亿元,同比降0.06%[1] 业务数据 - 幕墙与光伏建筑业务中标数量114个,同比增20.00%[1] - 室内装饰与设计业务中标数量294个,同比降19.89%[1] - 建筑装饰板块中标数量合计408个,同比降11.69%[1] 其他情况 - 2025年半年度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1]
江河集团(601886) - 江河集团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07-28 18:30
业绩总结 - 2011 - 2024年累计归母净利润约52.18亿元,分红31.38亿元,分红率60.13%[3] - 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约6.38亿元,分红约6.23亿元,分红率97.72%[3] 未来展望 - 2025年聚焦建装主业,海外业务为战略核心[1] 其他新策略 - 2025年上半年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定《舆情管理制度》[4] - 2025年上半年完成换届工作,利用渠道与投资者沟通[6][7]
江河集团(601886) - 江河集团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2025-07-28 18:30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拟制定2025 - 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1] - 2025 - 2027年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净利润80%或每股0.45元(含税)孰高值[7]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5] 特殊情况界定 - 年度净利润为负等四种情况属特殊情况[6] - 年度经营性净现金流低于当年净利润50%属特殊情况[6] - 年度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属特殊情况[6]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属特殊情况[6] 股本数据 - 总股本为1,133,002,060[7]
江河集团(601886) - 江河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025-07-28 18:30
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章程,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责任等条款变更[2] - 修订章程以贯彻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3] - 股东可查阅、复制章程等,符合规定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4]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成员设1名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17] - 董事会对除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的对外投资等交易审批权限,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20] -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2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6]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6] 独立董事相关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3]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2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7]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27]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28]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85]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6]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90]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将制定2025 - 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实行持续、稳定利润分配政策[120][121] - 2025 - 2027年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净利润80%或每股0.45元(含税)孰高值[127]
江河集团(601886) - 江河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28 18: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8月14日14点30分在京召开[3] - 网络投票8月14日进行,交易及互联网平台有不同时段[3][4] - 本次大会审议4项议案,已在7月28日董事会通过[5] 股东相关 - 股东回报规划期限为2025 - 2027年度[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8日[10] - 会议登记8月11日在京进行[13]
江河集团(601886) - 江河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8 18:30
会议情况 - 2025年7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9位董事全到[1] - 董事会提议2025年8月14日下午2:30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2] 议案表决 - 多项修订议案及行动方案表决均9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1][2][3][5][6][7][8][9][10]
江河集团: 江河集团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05
行业整体态势 - 建筑装饰行业市场集中度持续提高,竞争格局分化显著,优质业务向头部企业聚集[1] 国内市场策略 - 幕墙行业面临下行压力,公司深耕细作并适度精准下沉,发挥头部效应稳住基本盘[2] - 内装市场强化体系化平台,打造生态化发展格局以提升盈利能力[2] 海外市场布局 - 海外市场为重点增量领域,集中资源支撑发展,中东、东南亚、港澳为幕墙工程支点[2] - 澳洲、欧洲及中亚市场聚焦幕墙和BIPV异型光伏组件产品出口[2][3] - 内装业务依托承达集团品牌开拓新加坡、菲律宾、中东等高端市场[2] 中东市场表现 - 2024年新增海外幕墙订单约6亿元,中东占比100%[5] - 2025年一季度新增海外幕墙订单10.69亿元,中东中标6.3亿元超去年全年[5] - 沙特王国塔项目中标20.12亿元,中东地区半年新增订单达26亿元,年度目标上调至40亿元[6] 毛利率与收入结构 - 国内幕墙项目毛利率15%-16%,海外幕墙项目(不含香港)毛利率25%以上[5] - 海外收入占比提升将带动整体毛利率改善[5] 产品化战略 - 幕墙和BIPV异型光伏组件产品出口订单超去年全年水平[6] - BIPV产品获国际认证,订单快速上升[6] 海外经营原则 - 严控项目毛利率标准,规避低价竞争[7] - 延续不垫资原则,强化风险控制[7] - 国际化团队配置提升项目落地能力[8] 财务数据 - 2024年商誉余额2.74亿元,无进一步减值迹象[8]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26.88%,2年以上账龄应收净值占比仅6.9%[9] - 近五年平均经营性净现金流11.19亿元,2024年达16.26亿元[9][10] 分红政策 - 2024年现金分红6.23亿元,股息率9.7%,上市以来分红比例近60%[10]
江河集团(601886) - 江河集团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7-22 16:30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海外幕墙工程新增订单约37.5亿元,同比增约57%[4] - 2025年一季度海外幕墙工程新增订单约10.69亿元[4] - 2024年中东地区新增订单约6亿元,2025年目标上调至40亿元,已完成26亿元[6] - 沙特王国塔项目中标金额约20.12亿元[6] - 2024年澳洲签约6500万幕墙产品供货订单,今年订单超去年[8] - 国内幕墙项目毛利率15%-16%,海外(不含香港)超25%[4] - 2024年度经营性净现金流约16.26亿元,近五年平均11.19亿元,近十年平均11.69亿元[13] - 202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6.23亿元,股息率9.7%[15] - 公司自上市至今过往分红比例近60%[15] 财务状况 - 截至2024年末,商誉余额约2.74亿元,无进一步减值迹象[11]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累计计提比例26.88%,2年以上账龄应收净值8.3亿元,占比6.9%,回收可控[12] - 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产业客户,资信好,无单一大客户[12] - 近几年收现比均超100%[12] 业务布局 - 幕墙业务海外布局采用1部+2区模式,室内装饰与设计依托承达集团开展业务[3] 产品研发 - 今年5月BIPV异型光伏组件产品获国际认证,订单快速上升[8] 市场策略 - 拓展海外业务以防范风险为重点,严控项目毛利润标准[9] - 出海延续不垫资原则,提高利润门槛形成稳健拓展模式[10] - 未来深化“现金为王”理念,优化资金管理流程[14]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重视建筑行业投资新机遇
长江证券· 2025-07-16 17:14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看好,维持 [10] 报告的核心观点 -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指出城镇化发展转向稳定发展期并部署重点任务,结合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指示,未来增量资金值得期待,应把握城市更新机遇,重视建筑板块优质行业龙头及全链标的 [13]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事件描述 - 7月14日至15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出席并讲话,会议指出我国城镇化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阶段,还部署了城市工作重点任务 [8] 事件评论 - 会议为第五次城市工作会议,前几次分别在1962、1963、1978、2015年召开,各有不同侧重点 [13] - 对比2015年会议,本次首次提出城镇化发展转变,未提棚改强调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具体部署也有不同 [13] - 当前投向城市更新资金有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社会资本方面多省份设专项资金,未来社会资金和政策性金融工具或拉动城市更新建设 [13] - 2025年城市更新加速转型,催生全产业链机遇,推荐中国建筑,关注华设集团等设计公司,中国中铁等企业及安徽建工等地方建工和供应商企业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