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603071)

搜索文档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3-12-14 18:1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74 二、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以及前期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 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募集资金开 户银行的中标利率执行,并授权公司资金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监事会、独立董事 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后续,公司将及时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办理协定 存款事宜的合同,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4 18:1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 略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董 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4 18:1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公司及有关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 公司大股东代表、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直接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管理工作的相关人 员组成。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二)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委员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4 18:19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 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 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勤勉尽 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 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14 18:19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72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 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均属公司的正 常业务范围,用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 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的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及利 润来源等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对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14 18:1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拟审议公司《关于 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公司已按规定将该议案资料提交给我们事前审阅。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该议案进行了审阅, 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我们对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及合理性作了认真确认,认为本次交易定价遵 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5 杜欢政 金雪军 a 邓川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 独立董事签署: 周劲松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4 18:19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71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 事 5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荣标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集、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4 18:19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7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庆春路 137 号华都大厦 8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4 日 至 2024 年 1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4 18:1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 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构成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对股东 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投资者关系管理专门 委员会,并负责制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四条 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管理的专门机构为公司证券投资部(以下简 称"专门机构");董事会设董事会公章一枚,由公司印章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属于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范 围的,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4 18:1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物产环保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