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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环能(60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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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8 16:58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通讯召开[2] - 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10人[2]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3] - 《关于聘任李辉为总法律顾问的议案》10票同意[4] - 《关于修订<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0票同意[6]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0票同意[7]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2-28 17:25
新能源业务发展规划 - 公司将持续坚持传统能源升级与新兴能源开发并行、资源驱动与创新驱动型并推、产业运营与资本运作并举的发展方针,加快新能源项目投资布局,全方位打造新能源产业矩阵[3] - 公司计划从优化项目渠道拓宽投资路径、配置制造产线补齐生产体系、布局上下游业务延伸供应链条、完善运维平台构建管理中枢、加大研发力度搭建技术平台五个方面持续增强产业转型内生动力[3] - 公司将推动新型储能项目应用、分布式能源及电化学储能、绿色智慧物流综合能源服务"三条产业链"落地[3] 分红政策及投资者回报 - 公司2021年12月上市,IPO募集资金约15.49亿元,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达7.81亿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募集资金金额比例高达50.42%[4][5] - 公司持续优化治理能力,以期强化发展动能、提升运营质量、持续提高盈利水平,回报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股东[5] 国际业务拓展 - 2023年公司已实现新加坡公司实体化运营,印尼办事处也已筹建完成[6][7] - 2023年上半年公司煤炭进出口总量同比有较大幅的增长[7] 热电联产业务优势 - 公司热电联产业务通过高效能的背压机组,实现能量梯级利用,为客户提供电力、蒸汽和压缩空气等产品,同时提供污泥、生物质等一般固废处置服务[14][15] - 公司在热电联产领域技术优势明显,在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运营技术、污泥焚烧综合利用、生物质焚烧发电等方面具有先发优势[16][17] - 公司热电联产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包括蒸汽产品收入较高、压缩空气和污泥处置业务收益、煤炭集中供应价格优势以及精细化管理提升运行效能[15] 热电联产业务转型升级 - 公司热电联产业务将朝着绿色化、低碳化和智能化的方向转型升级,从单一能源利用向低碳燃料-太阳能-储能多能耦合热电联产技术方向转型发展[18][19][20] - 公司将探索"煤电+储能+固废"耦合热、电、气、冷联供的热电联产新模式,构建智慧电厂与虚拟电厂,将热电联产打造成为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的多能联供综合能源中心与资源综合利用中心[19][20] 技术创新驱动 - 公司积极探索以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在节能减排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碳中和技术等领域加强外部合作[21][22] - 公司储能技术创新项目入选浙江省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的示范项目[22] - 公司在污泥焚烧综合利用技术方面取得多项国家和省级科技进步奖[22] 风险管控 - 公司设有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通过事前评估和事后处置等方式做好风险预防及损失控制[23] - 公司审慎选择客商,协请专业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介入考察,在源头控制合作风险[23] - 公司严格的业务部门负责人考核机制,有效降低合作端口的风险隐患[23]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4-01-09 17:22
资金使用 - 2023年12月14日公司审议通过用不超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1] - 2024年1月9日提前归还2600万元补流资金至专用账户[2] - 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归还2600万元,余额2.24亿元[2]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04 17:38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3]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4] - 现场会议于1月4日14:30在杭州华都大厦8楼举行[4] - 网络投票时间为1月4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4]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16名,持股412,288,002股,占比73.8927%[5]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代表6名,持股378,153,055股,占比67.77%[5]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06,193,946股同意,占比98.5218%[1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406,193,946股同意,占比98.5218%[14] - 《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10,316,164股同意,占比99.9971%[14]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34,131,847股同意,占比99.9909%[14]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04 17:38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6人[3]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412,288,002股,占比73.8927%[3] - 10名董事、5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5] 议案表决情况 -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A股同意比例超98%[6] - 2023 - 2024关联交易议案A股同意比例超99%[6] - 5%以下股东对关联交易议案同意比例超99%[6] 议案相关说明 -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2/3以上通过[8] - 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回避[8] 会议合法性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9]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12-20 17:22
独立董事情况 - 独立董事兼任上市公司家数由5家调整为3家[15] - 独立董事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为6年[15] - 独立董事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15] 关联交易数据 - 2023年向关联人购买产品等预计15.2亿,1 - 11月实际发生7.6918538627亿[19] - 2023年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预计5.1亿,1 - 11月实际发生2056.434241万[19] - 2023年向关联人出租房屋预计511万,1 - 11月实际发生406.862606万[19]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3511亿,1 - 11月实际发生7.9381835474亿[20]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4011亿,2023年1 - 11月累计已发生7.9381835474亿[21] 股权结构 - 截至2023年12月12日,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27.42%,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18%[22] - 物产中大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持有公司54.12%的股份[24] 资产负债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927.721112亿元,负债总额1437.674495亿元,净资产490.046618亿元,资产负债率74.58%[2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山煤物产资产总额1.176936亿元,负债总额0.004768亿元,净资产1.172167亿元,资产负债率0.41%[2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首钢浙金资产总额2.198368亿元,负债总额1.697352亿元,净资产0.501016亿元,资产负债率77.21%[32] 交易原则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等价等市场原则[36]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走进上市公司”活动情况的公告
2023-12-15 17: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12 月 15 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组织了"走进上市公司"主题投资者交流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加强公司与机构投 资者的沟通交流,增进机构投资者对公司及行业的了解,增进公司市场认同和价 值实现,有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活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沟通交流活动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76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走进上市公司"活动情况的公告 1.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2.地点: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及相关项目建设场地。 3.调研机构(排名不分先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蜂投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氢创投资有限公 司、杭州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信托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4 18:21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70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人,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明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最新规定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 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 12 月修订)》。 本议案尚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4 18:19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与履职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 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其他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4 18:1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与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