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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裕工业(60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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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裕工业(6030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信息披露范围与要求 - 适用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5] - 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7] - 董事、高管保证披露信息真实等[8] 报告披露规定 - 公开发行核准后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11] - 申请上市交易编制并公告上市公告书[12] - 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年报需审计[15] - 年报4个月内、中报2个月内完成披露[16]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一年内重大资产买卖超30%等需披露[19] - 大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情况变化需披露[20] - 重大事件未公开时立即披露[19] 业绩相关披露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预告[17] - 定期报告前业绩泄露等披露财务数据[17] - 财报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专项说明[17]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第一责任人[27] - 董秘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7] - 证券投资部负责具体事宜[29] 披露程序与审核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39] - 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意见[40] - 临时报告经多程序披露[41][42] 其他规定 - 发现披露有误及时更正等[42] - 依法披露信息报送登记并指定媒体发布[44] - 违规处分责任人并可要求赔偿[47]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10年[50]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53]
正裕工业(60308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人员任期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可连任[5] 交易授权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特定交易事项,多指标占比10%以内且有金额限制[7][8] - 授权总经理决定特定金额关联交易[8]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报送报表[18] - 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汇报日常工作[18] 制度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0] - 制度所属公司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7月[21]
正裕工业(60308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制度适用与差错情形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年报披露相关人员[3] -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含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等情形[4] 责任划分与承担 - 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4] 责任追究 - 查实监管措施原因并追责,依情节惩处[4] - 责任追究形式多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12][7] 参照执行 - 季度、半年度报告披露差错追责参照本制度[9]
正裕工业(60308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董事、高管等及其他知情人士[2] 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业绩报告标准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1]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需报告[11] 资产关注情况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关注[13] 股权报告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4]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的一个工作日以内或三个自然日以内孰早者报告[16] - 重大事项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17] 关联人界定 - 特定法人或自然人在过去或未来12个月内属于公司关联人[22][23]
正裕工业(6030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 管理目标 - 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3][4]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对象包括投资者、投资机构、证券分析师等[5] - 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5] 沟通方式与会议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电话等[6] - 特定情形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等参与[7]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8] 人员职责与要求 - 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董秘为日常负责人[10][17] - 证券投资部承办日常管理工作[11] - 相关人员需具备素质技能并接受培训[11][12] 其他规定 - 活动建档案制度,档案至少保存3年[12][13]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5] - 适用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16]
正裕工业(60308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申请流程 - 申请需提交含事项内容、原因等书面材料[7] - 经证券投资部、董事会秘书审核,报董事长审批[7] 人员责任 - 相关人员获信息后应签署保密承诺[10] - 违规处理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1] 知情人承诺 - 遵守制度、保密、不利用信息交易或牟利[19] - 不使用内幕信息、泄密愿担责[19]
正裕工业(603089)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加强资金管理,防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责任划分 - 董事和高管维护资金安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4][5] 核查与处理 - 财务部每半年核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报董事长[7][8] - 发生占用,董事会追回资金和费用并报告监管部门[8] 特殊措施 - 半数以上董事或独董提议,可冻结大股东股份[8] 赔偿与追责 - 大股东占用造成损失应赔偿,董事高管擅自批准将被追责[10][11]
正裕工业(60308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公司对子公司管控 - 公司董事会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力,含提名和决定权[2] - 子公司高管提名需公司董事会同意,机构设置需报备[3] 子公司经营要求 - 子公司经营目标和规划需与公司协调平衡[5] - 子公司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5] 财务与监督 - 子公司按要求核算,接受监督指导,公司实施审计[9][11] 信息提交 -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提供责任人,按规定时间提交决议、报表等[13][14]
正裕工业(60308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会管理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5] 委员会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7] 会议规则 - 按需召开,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9] - 表决方式多样,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9][10] 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2]
正裕工业(6030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召开三天前通知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3]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可举行[14] 职责与任期 - 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人选建议和材料[11]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