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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60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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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603097) - 江苏华辰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8-20 16:4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2025年8月20日通过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启能电气议案[3] - 吸收合并后启能电气法人资格注销,资产由公司承继[3] -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华辰转债”持有人会议[3] 其他新策略 - 债权人申报期限及要求,申报时间、地址、电话、邮箱[4][6][7]
江苏华辰(603097) - 江苏华辰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5-08-20 16:48
公司决策 - 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启能电气,2025年8月20日董事会已审议通过[3][4][5] 子公司情况 - 启能电气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6][7] 业绩数据 - 启能电气2025年半年度营收707.88万元,净利润68.19万元[10] - 启能电气2024年度营收1124.48万元,净利润 - 15.98万元[10] 资产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启能电气总资产872.95万元,净资产711.67万元[1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启能电气总资产916.82万元,净资产633.75万元[10]
江苏华辰(603097) - 江苏华辰关于召开“华辰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25-08-20 16:48
债券发行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0万张,发行总额46000万元,期限6年,2025年7月10日上市交易[4] 债券持有人会议 - 拟定于2025年9月5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5] - 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9日[6]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30日特定时段[11] - 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9] 表决相关 - 每100元“华辰转债”有一票表决权[15] - 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代表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5] - 通讯表决票应于2025年8月30日特定时段前送达[14] 其他信息 - 联系人赵青,电话0516 - 85056699,邮箱hc@hcbyq.com [17] - 与会债券持有人交通和食宿费自理[17]
江苏华辰:上半年净利润为4727.22万元,同比增长18.37%
证券时报网· 2025-08-20 16:47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9.38亿元 同比增长40.46% [1] - 归母净利润4727.22万元 同比增长18.37% [1] - 基本每股收益0.2901元 [1] 业务发展 - 持续加大对新能源领域的市场拓展力度 [1] - 积极开拓风能、光伏、储能及充电设施等领域 [1]
江苏华辰(603097) - 江苏华辰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16:4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7]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2]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29]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31]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31]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2]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34]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2]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52] 决议形成 - 需超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投赞成票[47] - 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7] 董事回避 - 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9] 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或多选需重选,拒不选或中途离会未选视为弃权[44] 结果通知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按时限通知[46] 决议矛盾 - 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48] 暂缓表决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者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53] 规则生效与修订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65][66]
江苏华辰(603097) - 江苏华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8-20 16:4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4]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等身份信息[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6]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8]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减持规定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5][6] - 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披露重大事项,立即披露减持进展并说明与事项关系[8]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股东监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股东买卖股票按规定执行[13] - 董事会秘书定期检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3] - 发现股份买卖异常及时询问,涉及违法违规向相关部门报告[13] 制度相关 - 本办法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4]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5]
江苏华辰(603097) - 江苏华辰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0 16:47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 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 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 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 ...
江苏华辰(603097) - 江苏华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0 16:47
定期报告 -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9] - 年度报告需经审计,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9][11] - 中期报告一般可不审计,应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10][11] - 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应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1] 审计与披露要求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专项说明,违规需纠正披露[16][23] - 定期报告差错或虚假记载需及时更正披露[17] 临时报告 - 重大资产交易超30%等情况需报送临时报告[20][21] - 股东股份变动等情况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25] - 无法按时披露重大事项可先发提示性公告[23]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后交董事会审议[29]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披露[30] - 重大事件信息经评估审核后交董事长审定披露[32][33] 其他规定 - 证券异常交易需及时了解披露影响因素[26] - 重大事件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43] - 相关人员需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40]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及时通知并允许陈述意见[41][42] - 董事长等对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2] - 员工入职需签保密协议,内幕人员登记备案[47]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48]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49]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51] - 下属公司员工入职签保密协议,内幕人员登记备案[53][54] - 董事会秘书收到文件及时报告董事长[55] - 信息披露违规对责任人处分赔偿[56][57] - “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60] - 大股东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6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63] - 本制度2025年8月发布[64]
江苏华辰(603097) - 江苏华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0 16:4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不确定信息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4]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6] 商业秘密处理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9] 报告披露要求 - 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报告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7]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9] 内部审核程序 - 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11] 登记报送规定 - 董事会秘书登记事项含豁免披露方式等[12] - 报告公告后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14]
江苏华辰(603097) - 江苏华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0 16:47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 (一)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