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能(60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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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25 20:41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年4月25日,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 共同推举祝祥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独 立董事,应到会独立董事3人,实际到会独立董事3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独立董事就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决议 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 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业 务发展,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 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决议。 ...
弘元绿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20:4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3] - 选聘事务所近3年不应因执业质量多次受罚或多项目被立案调查[5]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审计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提交履职评估报告[7] - 质量管理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12] 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信息披露 - 拟变更事务所应披露前任情况等[19] - 年度报告应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违规严重报董事会[17] - 董事会对责任人处罚,损失由责任人赔偿[18] 其他 - 六种严重情形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再聘用事务所[18] - 选聘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
弘元绿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20:41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4-03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 ...
弘元绿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25 20: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保荐机构编号 | BJJG1395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2022 年 3 月 1 日,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无锡上机 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绿能"、 "发行人"、"公司"或"上市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47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期限为 6 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47,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4,653.73 万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 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 [2021]00007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截 ...
弘元绿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4-25 20: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 构")作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绿能"、"公司"或"发行 人")的保荐机构,对弘元绿能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 结如下: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或督导情况 | | --- | --- | --- | | 1 |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 | |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 督导工作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 | | | | 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 | | |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 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 | | |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
弘元绿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04-25 20:41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3 年度,我们依据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 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了董事会赋予的各项职责。2024 年,审计委员会 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 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并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 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资料进行了审 核,并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 2023 年的预算方案,各部 ...
弘元绿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4-02 16:26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4-030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 露进展以及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1、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985,27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39%,回购最 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25.46 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24.68 元/股,已支付 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6,137.6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
弘元绿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3-26 16:56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2023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激励计划以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格局等因素不断发 生变化,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目前公司股票价格低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继 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原定激励目的,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 积极性。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将对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806,510 股按照《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回购注销。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
弘元绿能: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6 16:56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植德沪(会)字[2024]0005 号 致: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弘元绿能/贵公司)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 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 ...
弘元绿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6 16:56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4-028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建良先生因公务事由不能主 持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杨昊先生主持。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 158 号行政楼二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23,753,39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47.2720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