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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华新材(6033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1:0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 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包括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为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股权 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公司应当比照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 及时通知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 ...
巍华新材(603310)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1:00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 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 投资、债券投资以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证券投资规范的范围: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第三条 证券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 ...
巍华新材(6033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1:0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考核和评价体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 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 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 ...
巍华新材(603310)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1:00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 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战略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 ...
巍华新材(6033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1:0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 1页 共 11页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 ...
巍华新材(6033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1:0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 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监管机构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 良 ...
巍华新材(603310)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8 21:0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4 月 | 1 | D | | --- | --- | | | 1 | | 第一章 总 | 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股 | 份 2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5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1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1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27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9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0 | | | ...
巍华新材(6033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1:0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为内 幕信息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事宜,当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公司证 券部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工作,公司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 ...
巍华新材(60331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1:0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 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条 会议形式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三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四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 签字 ...
巍华新材(60331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1:0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 及其交易的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 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 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