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华新材(60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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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华新材: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4-09-18 16:41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8634.00万股,发行价17.39元/股,募资150145.26万元,净额141156.81万元[2] 项目投资 - 两个募投项目投资总额225739.48万元,拟投入募资141156.81万元[4] 资金使用 - 2024年9月18日审议通过用票据及信用证支付募投资金并置换议案[1] - 该方式可加快票据周转,降低财务成本[6] 流程协议 - 公司制定支付及置换操作流程,已专户存储募资并签监管协议[2][3]
巍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8 16:4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9月13日发通知,9月18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2] 人事变动 - 选举潘强彪为副董事长,不再担任总经理[3] - 聘任夏卫平为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4] 资金议案 - 审议通过用票据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议案[5][6] - 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6]
巍华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8 16:4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2024年9月13日发出,9月18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用票据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议案[3]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等[5] 公告情况 - 公告日期为2024年9月19日[8]
巍华新材:关于选举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2024-09-18 16:41
人事变动 - 2024年9月18日董事会同意选举潘强彪为副董事长,聘任夏卫平为总经理[1] - 潘强彪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1] 人员信息 - 潘强彪1977年10月出生,博士学历,现直接持股330万股[4] - 夏卫平197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截至公告日未持股[4][5] 任期情况 - 潘强彪、夏卫平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巍华新材: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3 16:5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8月29日刊载[6] - 现场会议9月13日14时30分召开,网络投票同日进行[7] 股东情况 - 现场出席728名,代表股份167,349,282股,占比48.46%[10] - 网络有效投票719名,代表股份14,489,282股,占比4.20%[10] - 中小投资者720名,股份14,789,282股,占比4.28%[11] 议案相关 - 审议两议案,议案1需2/3以上通过,其余过半数[16][17] - 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19]
巍华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3 16:55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2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67,349,28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48.4592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江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 8 号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性文件的规定。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
巍华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9-09 16:52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9 月 1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议案一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 | 登记的议案 | 7 | | 议案二 |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 | 2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 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
巍华新材:关于变更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平台的公告
2024-08-29 16:07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平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更好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本公司变更 2024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 明 会 的 登 录 网 址 。 原 登 录 网 址 为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现变更会议登录网址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上半年的经营 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 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 (三 ...
巍华新材: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024-08-28 18:32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8634.00万股,发行价17.39元/股,募资150145.26万元,净额141156.81万元[1] 募投项目 - 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等项目,调整后拟投115424.71万元[6] - 年产5000吨邻氯氯苄等产品项目,拟投入25732.10万元[6] - 募投项目调整后拟投入总额141156.81万元[6] 决策情况 - 2024年8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募投议案[5][7] - 保荐机构对调整事项无异议[9]
巍华新材(603310)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8 18: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巍华新材,法定代表人为吴江伟[13]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为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15]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任安立,联系方式为0575-82972858,电子信箱为WHXC@weihua-newmaterial.com[14] - 公司报告期为2024年1-6月,报告期末为2024年6月30日[12] - 公司控股股东为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11] - 公司股东包括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巍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1]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11] - 公司参股子公司为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3] 财务表现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6.31亿元,同比下降27.98%[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亿元,同比下降46.35%[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58.18万元,同比下降64.16%[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14亿元,同比增长7.37%[20] - 总资产为31.43亿元,同比增长12.46%[2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8元,同比下降46.46%[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00%,同比下降8.39个百分点[21]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合计收入为1,530,917.99[2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63,109.64万元,同比下降27.98%[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506.27万元,同比下降45.82%[32] - 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为631,096,444.44元,同比下降27.98%[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581,836.93元,同比下降64.16%[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5,484,527.86元,同比下降404.39%[35] - 货币资金期末数为1,154,510,755.34元,占总资产的36.74%,同比下降8.04%[36]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为223,625,720.87元,占总资产的7.12%,同比增加233.02%[36] - 应收账款期末数为260,901,723.49元,占总资产的8.30%,同比增加62.39%[36] - 在建工程期末数为241,152,405.80元,占总资产的7.67%,同比增加108.06%[37] - 应付票据期末数为44,268,841.45元,占总资产的1.41%,同比增加570.74%[37] - 合同负债期末数为1,239,426.89元,占总资产的0.04%,同比下降89.49%[3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6.31亿元,同比下降28%[10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1.76亿元,同比下降46.4%[10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2322.7万元,同比下降24.7%[10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流动资产合计为18.27亿元,同比增长12.4%[10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0.56亿元,同比下降2.7%[10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负债合计为2.14亿元,同比增长8.6%[10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6.68亿元,同比增长6.2%[10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2.09亿元,同比下降46%[10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利息收入为2362.9万元,同比增长98.1%[10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应付账款为9267.6万元,同比增长3.5%[10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176,244,157.53元,同比下降46.4%[10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75,256,103.17元,同比下降20.8%[109]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151,978,498.15元,同比下降52.4%[11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581,836.93元,同比下降64.2%[11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68元,同比下降46.5%[10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20,348,325.76元,同比下降17.4%[109]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利息收入为20,856,831.67元,同比增长84.3%[11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16,717,254.39元,同比下降35.1%[11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投资收益为-867,180.63元,同比下降101.5%[11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收到的税费返还为7,053,362.67元,同比下降52.1%[11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5,484,527.86元,同比大幅下降[113]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468,839.70元,同比显著改善[113]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516,992,604.23元,期末余额为738,361,885.67元[113] - 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264,934.23元,同比下降81.1%[114] - 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3,380,786.04元,同比大幅下降[115] - 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85,687,407.42元,期末余额为600,488,067.23元[11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179,357,710.02元,主要来自综合收益总额176,593,594.99元[11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349,437.46元,期末余额为121,050,912.54元[116] - 本期专项储备提取金额为6,325,723.00元,使用金额为1,413,398.79元[119] - 本期所有者权益增加金额为245,040,818.42元,其中综合收益总额为329,152,362.54元[118] - 本期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为8,101,131.67元[119] - 本期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金额为-97,125,000.00元[119] - 本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016,125,147.63元[118] - 本期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为39,877,218.58元[118] - 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056,002,366.21元[118] - 本期期末资本公积为570,846,446.06元[118] - 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69,002,014.64元[118] - 本期期末专项储备为565,318.33元[11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668,130,569.69元,较期初增长154,870,613.88元[121]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151,978,498.15元,占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主要部分[12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专项储备增加2,892,115.73元,其中本期提取3,978,841.26元,使用1,086,725.53元[121]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增加151,978,498.15元,达到1,476,806,521.19元[12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319,182,727.74元,显著高于2024年同期[12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所有者投入资本增加8,101,131.67元,主要来自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2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利润分配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97,125,000.00元[12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专项储备增加3,360,449.37元,其中本期提取4,200,598.18元,使用840,148.81元[123] 利润分配 - 公司拟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4]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每10股派息4.00元(含税)[47] - 公司在审期间承诺不进行现金分红,直至发行并上市完成[61] - 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实施利润分配政策[61] - 公司已制定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利润分配条件和方式[76] - 公司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77] 行业与产品 - 公司专注于含氟精细化学品领域,主要产品为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24] - 公司所在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4] - 氟化工行业是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殊资源优势[24] - 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染料等领域[25] - 公司氯甲苯系列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农药、医药、染料等中间体[26] - 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主要用于农药行业及含氟新材料[26] - 公司对氯三氟甲苯产品主要用于农药、医药、染料行业,特别是涂料行业[26] - 公司计划减少3,4-二氯甲苯产量,预计未来每年产量较2022年压降约36%[81] - 公司将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2,4-二氯甲苯的产出比例,减少3,4-二氯甲苯的产出[81] - 公司计划将联产的3,4-二氯甲苯用于合成非双高产品3,4-二氯苯腈并对外销售给农药生产企业[81] - 公司还计划以3,4-二氯甲苯为原料合成非双高产品3,4-二氯三氟甲苯,用于农药、医药等中间体的合成[81] 研发与创新 - 公司拥有4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1项,涵盖多个关键产品和关键工艺[28] - 公司成功应用全球首套康宁万吨级年通量的G5微通道反应器,极大提高了生产的本质安全性[28] - 公司采用连续化生产工艺,通过自动化DCS操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并减少人为因素对生产过程的不利影响[28] - 公司通过联产产品和副产物的分离纯化及新的工艺路线设计,成功开发多种含氟精细化工中间体合成工艺[28] - 报告期内累计研发投入2,322.71万元,正在申请发明专利14件、实用新型专利2件[33] - 公司重点研发项目稳步推进,5个重点产品研发项目中2个完成中试验证,1个完成公斤级样品制备[33] - 公司研发支出包括人员薪酬、耗用材料、折旧摊销费用等,并按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进行归集[162] 环保与安全 -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环保资金1,611.48万元[48] - 公司进一步完善EHS管理体系,推进EHS体系建设,夯实健康的安全文化[33] -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环保设施处理能力为6,500m³/h[49] - 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800t/d,废气处理设施吸收效率为90%左右[49] - 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良好,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转,达标排放[50] - 公司建设项目均取得环评批复和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证[52] -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报告期内有序开展环境应急演练[53] - 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对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检测[54] -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55] - 方华化学尚未建设投产,未产生污染物,未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56] - 公司需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未来可能面临更严格的环保要求[43] - 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存在安全生产风险[43] 股东与股权 - 公司控股股东瀛华控股直接持有公司51.03%的股份[97] - 闰土股份直接持有公司20.56%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97] - 吴江伟、吴顺华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57.78%的股份表决权[97] - 前十名股东中,瀛华控股持有132,180,000股,占比51.03%[96] - 闰土股份持有53,250,000股,占比20.56%[96] - 金石基金持有9,000,000股,占比3.47%[96] - 阮国涛持有7,660,000股,占比2.96%[96] - 吴江伟持有7,480,000股,占比2.89%[96] - 吴顺华持有7,000,000股,占比2.70%[96] - 金茶仙持有3,000,000股,占比1.16%[9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900.00万元,其中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3,2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03%[124] -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3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56%[124] - 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认缴出资9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7%[124] - 其他股东认缴出资6,45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94%[124] 关联交易 - 公司与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5,444,526.07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69.89%[83] - 公司与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1,231,144.78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3.79%[83] - 公司与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1,297,582.12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8.24%[83] - 公司与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12,283.71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2.79%[83] - 公司与江西创远化工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126,515.41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4.75%[83]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22,550,529.44元,其中江西赣远物流有限公司采购运输服务金额为1,072,734.82元,占比13.49%[85] 承诺与责任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承诺方均及时严格履行股份限售承诺[58] - 公司股票上市后,部分股东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包括张俊荣、金友洪、金伟慧、吴满华等[59] - 绍兴巍辰、绍兴巍锦等股东的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59] - 公司及控股股东瀛华控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稳定股价[60] - 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实施利润分配政策[61] - 公司在审期间承诺不进行现金分红,直至发行并上市完成[61]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62] - 公司及控股股东瀛华控股承诺避免同业竞争[62] - 公司承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62] - 公司承诺未履行承诺时将采取约束措施[62] - 公司承诺股东信息披露的准确性[62] - 控股股东瀛华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64] - 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64] - 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延长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64]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65] - 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66] -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之亲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67]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之亲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从绍兴巍辰/绍兴巍锦退伙,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绍兴巍辰/绍兴巍锦的财产份额[67] - 公司股东绍兴巍辰、绍兴巍锦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68] - 公司股东绍兴巍辰、绍兴巍锦在金伟慧、吴江峰、吴满华承诺的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为其办理退伙或财产份额转让手续[68] - 公司股东闰土股份、金石基金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69] - 控股股东瀛华控股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69] - 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70] - 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