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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家纺(60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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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提案人可以是审计委员会等[6] - 聘期为一年,可续聘[9] 履职与评估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6] 文件保存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改聘情况 - 出现分包转包等5种情况应改聘[13]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调查[13] - 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无故改聘[13] 特殊情形关注 - 审计委员会应对5种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16]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和实施[18]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达30万元以上需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报告[11] 常规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产生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标的营业收入占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标的净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信息披露相关 - 5%及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特定情况须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2] - 董事会秘书为敏感信息排查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5][21] - 报告义务人知悉敏感信息后需第一时间报告,必要时两日内提交资料[17] - 涉及信息披露事项,董秘办须及时提预案[17] - 履行审议程序应立即报告董事长并发会议通知[17] - 董秘组织与投资者沟通,发现重大影响及时向交易所报告[18] - 董秘办收集信息及时向董秘和董事长报告[18] - 敏感信息泄露按规定披露[18] - 董秘办组织学习法规防内幕交易[20] - 公司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五日内备案[20] - 董秘分析上报信息决定处理方式,指派专人整理归档[22]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06月制定)
2025-06-03 21:01
董事辞职 - 需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5] - 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下任填补空缺后生效[7]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少于三分之一,下任填补后生效[7] 免职解聘 - 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董事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前完成工作交接,提交书面报告[10] 审计公告 - 涉及财务事项安排离任审计,报告提交审议并按需公告[12] 后续措施 - 披露离职信息,尽快启动继任程序[11][16] - 离职董事承担保密义务,可签竞业限制协议[18]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或组织[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占比0.5%以下交易,董事长决定[9]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5%以上交易,董事会审议[9] - 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5%以上重大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1] 担保及资助审议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1] - 向非控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按条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1]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16] 关联交易披露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17] -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19]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提交审议并披露[19] - 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9] - 年报和半年报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情况[19] - 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9] 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9]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交易[23]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06月制定)
2025-06-03 21:01
信息披露制度 - 2025年6月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1]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3] 暂缓与豁免条件 - 国家秘密、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5][6] - 需符合未泄漏等条件[7] 管理与处理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做最后决定[8] - 登记相关事项,保存不少于十年[8]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超5%的关联交易[4]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9]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十五日以公告通知股东[9]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五日内发出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收到股东请求后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17]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1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1] - 董事会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时,应提前30日通知该事务所[21] 股权登记与表决权 - 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25] - 迟到股东在本次股东会议上不享有表决权[32] - 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35]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须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 董事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43] - 与会股东选举董事时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44] - 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43] - 股东可将全部投票权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董事[44] - 股东对单个候选董事所投的票数可高于或低于其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但累计不得超过有效投票权总数[44]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2]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2] - 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4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9]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50]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55]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草案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61]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实施细则(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1:01
中小投资者定义 - 指股东会股权登记日除特定人员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2] 股东会表决规则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4][5]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可任选其一[8] - 需单独登记信息及持股比例[8] - 表决前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有现场出席需中小投资者代表参与[8] 表决结果统计与公告 - 另行统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8] - 宣布结果时提示投票情况[6] - 会议记录和决议说明相关情况[9] - 决议公告列明出席和表决情况[11][12] 法律意见书 - 应包含见证律师对中小投资者投票及计票情况的意见[12]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弟海
2025-06-03 21:00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不良纪录判定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4] 其他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声明日期 - 声明日期为2025年05月28日[6]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吴忠生
2025-06-03 21:0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经验[2] - 具备会计专业相关三类资格之一且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5] 独立性与不良纪录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独立董事独立性[3] - 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有不良纪录[4] 其他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05月28日[6]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吴忠生
2025-06-03 21:00
人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忠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要求 - 被提名人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被提名人需具备三类资格之一[5] 独立性条件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3]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3] 不良纪录条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4] 其他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5]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05月28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