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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家纺(60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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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吴忠生
2025-06-03 21:00
人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忠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要求 - 被提名人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被提名人需具备三类资格之一[5] 独立性条件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3]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3] 不良纪录条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4] 其他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5]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05月28日[6]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杨宏芹
2025-06-03 21:00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2]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具独立性[3] - 受处罚人员无任职资格[4]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声明信息 - 声明日期为2025年05月28日[6]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杨宏芹
2025-06-03 21:0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宏芹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3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5] 独立性与不良纪录标准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具备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的候选人有不良纪录[4]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05月28日[6]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或废止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6-03 21:00
制度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等 29 项制度,新增 2 项制度,废止 1 项制度[1][2]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改为“股东会”,阿拉伯数字及百分比等改为文字表述[3] 股权相关 - 公司发行面额股,每股价值人民币 1 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 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份额获股利和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6]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11]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在 5%以上的关联交易[11] 担保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临时股东会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等[13] 股东提案 - 修改后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临时提案[1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1][22] - 兼任总裁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2]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24] - 董事会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25] 独立董事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1]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等[3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3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35] - 公司现金分配股利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10%[37] 分红政策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37] - 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通过[41]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 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3] - 《公司章程》和部分制度修订等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7]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03 21:00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6月19日[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14点召开[2]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3]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09:00 - 11:30、13:00 - 17:00[10]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在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2] - 会议登记地点在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2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10] 议案情况 - 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等3项议案[4] - 选举董事议案应选董事5人,选举独立董事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4] - 特别决议议案有2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全部议案[5]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有1项,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有6人[5] 投票规则 - 非累积投票需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一个打“√”,未作指示受托人可按意愿表决[18]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19]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3 21: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06月03日现场召开[2] - 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3名[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待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增或废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部分待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3 21:00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06月03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参加表决[2] - 会议提名李裕陆等5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忠生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3] - 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6] - 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新增或废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7] - 公司拟定于2025年06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项议案[8] 薪酬情况 - 非独立董事基本年薪60万元,年终奖金依公司经营和董事工作确定[4] - 独立董事固定年薪为9.6万元[5]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0:46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大幅变动时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信息发布与查阅 -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公众查阅[9] 信息披露文件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11] 报告审核与审议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12] -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5] 暂缓或豁免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属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6] 特定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及时披露[14]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2]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编制,经董事长批准后披露[22] 审计委员会审核要求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2] 其他需立即披露事项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25]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时点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异常交易披露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需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19] 信息披露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及信息对外公布[23][25] 编制审阅限制 - 公司不得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以外的公司或机构编制或审阅信息披露文件[22] 报告披露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2] 违法处理 - 证券公司等发现信息披露材料违法应要求补充纠正,否则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告[26] 信息披露责任人认定 - 公司董事等是报告重大信息第一责任人[28] 股份变动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32] 股东情况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等应向公司报告[33] 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6] 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部门[36] 公司与交易所联络人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交易所指定联络人[40]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43] 保密义务 - 公司董事等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各层次保密第一责任人需与公司签责任书[46] 信息难以保密时处理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相关信息[47]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49] 财务信息披露前要求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49] 配合监管检查调查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需配合证券监管机构检查调查[52] 信息披露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52]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52]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视情节处理[52] 制度冲突处理 - 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时按其他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54]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0:46
薪酬制度 - 制定董事和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2] - 适用人员为董事和高管[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方案、考核及监督[4] 薪酬构成 - 非独董、独董、高管薪酬确定方式不同[5] - 高管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构成[5] 发放与调整 - 基本年薪年内发,绩效奖金次年发[7] - 可根据情况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10] - 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10]
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06月修订)
2025-06-03 20:46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6月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适用范围与原则 - 制度遵循责、权、利相统一原则,适用于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责任情形与处理 - 违反规定致年报披露重大差错应追究责任[5] - 造成损失等严重后果从重处理,有效阻止从轻处理[6][7] 执行与处理形式 - 董秘办负责调查并提方案,追究形式多样[8] 施行与保障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处理前保障陈述权[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