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之杰(603400)
搜索文档
华之杰(603400) - 华之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7-24 17:15
业绩总结 -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311054.45元[13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47208161.78元[137] - 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137] - 截至2025年7月16日,公司总股本1亿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0万元(含税)[137] - 拟派发现金红利占202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0.27%[137] 公司运营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6][17] - 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3.5亿元,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2亿元,额度内可滚动循环使用[18] - 2025年4月9日公司获中国证监会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批复[25] - 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2500万股A股,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变更为1亿元[25] - 2025年6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变更为外商投资已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5] - 公司拟增加电线电缆制造等多项经营范围[26]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7] 制度修订 - 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进行修订,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9][101][105][109][113][117][120][124][128][131][134] 股东大会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8月1日13点30分,地点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1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1日[8][13] - 会议有13项议案待审议,包括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变更公司信息、修订多项规则及利润分配方案等[4][15]
7月17日晚间重要公告一览





犀牛财经· 2025-07-17 18:23
大唐发电 - 上半年累计完成上网电量约1239.93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30% [1] - 风电和光伏上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31.27%和36.35% [1] - 主营业务是以火电为主的发电 [1] 北自科技 - 签订1.64亿元设备采购合同 [1] - 主营业务是智能物流系统和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集成业务 [1] 金钼股份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9.59亿元,同比增长5.5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0亿元,同比下降8.45% [1] - 主营业务是钼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研发及钼相关产品贸易经营 [2] 微芯生物 - 预计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07亿元,同比增长35% [3] - 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3006万元,同比增加173% [3] - 主营业务是药物技术开发、相关成果商业应用 [4] 纵横股份 - 预计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5亿元,同比增长61.72% [5] - 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3468.4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1833.77万元 [5] - 主营业务是工业无人机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6] 拓荆科技 - 预计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1亿元至12.6亿元,同比增长52%至58% [7] - 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8亿元至2.47亿元,同比增长101%至108% [7] - 主营业务是高端半导体薄膜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8] 明星电力 - 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5.24亿元,同比增长13.70% [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41.52万元,同比下降13.44% [8] - 主营业务是电力、自来水、综合能源服务等 [8] 厦门钨业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1.78亿元,同比增长11.75% [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2亿元,同比下降4.41% [9] - 主营业务是钨钼、稀土和能源新材料三大核心业务 [10] 悦康药业 - 子公司YKYY029注射液用于治疗高血压的临床试验获批 [11] - 主营业务涵盖药品研发,制造,流通销售 [12] 模塑科技 - 全资子公司获得某头部豪华车客户的外饰件产品项目定点书 [13] - 预计总销售量69.25万套,总销售额达20.44亿元 [13] - 主营业务是汽车保险杠等汽车外饰系统及轻量化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3] 金智科技 - 中标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项目,累计中标金额为1.33亿元 [14] - 主营业务是智慧能源业务和智慧城市业务 [15] 长江传媒 - 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6][17] - 主营业务是出版业务、发行业务、印刷业务和物资贸易业务 [18] 蔚蓝生物 - 联合研发的"氟康唑搽剂"获得四类新兽药注册证书 [19] - 主营业务是酶制剂、微生态以及动物保健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9] 宁波高发 - 拟投资2000万美元在摩洛哥建设生产基地 [20] - 主营业务是汽车变速操纵控制系统和加速控制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 宣泰医药 - 全资子公司通过欧盟GMP认证 [21] - 主营业务是高端仿制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CRO服务 [22] 长华集团 - 获新能源车企关键金属结构件项目定点 [23] - 预计生命周期总销售金额约2.35亿元 [23] 新华医疗 - 两款产品获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24] - 主营业务是医疗器械、制药装备的制造销售,提供适配的医疗服务与医疗商贸 [24] 中牧股份 - 非洲猪瘟亚单位疫苗获临床试验批件 [26] - 主营业务是动物保健品和动物营养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26] 国能日新 - 拟使用不超过3.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6] - 主营业务是面向电力市场主体提供新能源信息化产品及相关服务 [26] 恒而达 - 以4680万元取得两宗工业用地(合计约134亩)的使用权 [26] - 主营业务是智能数控装备及其核心工/功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27] 金沃股份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交所受理 [27] - 主营业务是轴承套圈研发、生产和销售 [27] 平高电气 - 中标约14.5亿元国家电网项目 [27] - 主营业务是高压开关业务、配电网开关业务、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开关产品运维检修业务 [27] 秦川物联 - 计划减持168万股已回购股份 [28][29] - 主营业务是物联网与智慧城市的理论研究和标准研究及其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与服务 [29] 大亚圣象 - 拟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投资金额为1500万元 [30] - 主营业务是人造板和木地板的生产和销售 [30] 光正眼科 - 拟将其全资子公司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另一全资子公司 [31] - 主营业务是眼科医院的投资、管理业务 [32] 福立旺 - 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 [33] - 主营业务是精密金属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34] 锋尚文化 - 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5] - 主营业务是以创意设计为核心,业务范围涵盖大型文化演艺活动、文化旅游演艺、景观艺术照明及演绎、虚拟演艺产品等多个领域的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 [35] 福瑞达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99.41万元 [36] - 主营业务是化妆品板块,医药板块,原料及衍生产品、添加剂板块 [37] 益诺思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11.35万元 [38] - 主营业务是提供生物医药非临床研究服务为主的综合研发服务(CRO) [38] 今天国际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533.24万元 [39] - 主营业务是智慧物流和智能制造系统综合解决方案 [40] 舜禹股份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实际分红总额为1591.26万元 [41] - 主营业务是二次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 [42] 福莱新材 - 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33%公司股份 [43] - 主营业务是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44] 风神股份 -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亿元 [45] - 主营业务是轮胎的研制、设计、开发、生产、经营及轮胎进出口业务 [45] 美迪凯 - 拟以20亿韩元(约合146.31万美元)收购海硕力光电技术(苏州)有限公司100%股权 [46] - 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以10亿韩元(约合73.16万美元)收购INNOWAVE VIETNAM CO.,LTD. 100%股权 [46] - 主营业务是半导体声光学、半导体微纳电路(主要为MEMS)、半导体封测、AR/MR部品、精密光学、微纳光学及智慧终端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46] 邮储银行 - 拟出资100亿元设立中邮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46] - 主营业务是提供银行及相关金融服务 [46] 华源控股 - 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47]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 [47] - 主营业务是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47] 物产中大 - 控股子公司拟14.57亿元收购南太湖科技100%股权 [48] - 主营业务是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金融服务、高端制造 [48] 华之杰 - 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9] - 主营业务是智能开关、智能控制器、无刷电机、精密结构件等锂电电动工具、消费电子等领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9] 合盛硅业 - 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肖秀艮转让其持有的6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8% [50] - 主营业务是工业硅、有机硅及多晶硅等硅基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50] 葵花药业 - 控股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维生素K1滴剂申请注册上市许可的《受理通知书》 [50] - 主营业务是中成药、"化学药、生物药"和"健康养生品"的研发、制造与营销 [50] 上海谊众 - 股东拟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06.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50] - 主营业务是抗肿瘤创新药物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51] *ST创兴 - 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相荣 [51] - 主营业务是室内装修、基建工程、建筑施工可视化设计服务及移动信息服务业务 [51]
华之杰: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16 19:20
关联交易基本原则 - 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1] - 关联交易价格需以书面协议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等价有偿原则 [1] - 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 - 董事会需根据客观标准判断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否有利,必要时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1] 关联人定义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2]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股5%以上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 [2] - 关联自然人包括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公司董事及高管、控制公司法人的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等 [2] - 过去12个月内存在关联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仍视为关联人 [3] 关联交易禁止行为 - 禁止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等费用或承担成本 [4] - 禁止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给关联方使用(参股公司除外) [4] - 禁止委托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或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 [4] - 禁止代关联方偿还债务或通过采购款等方式变相提供资金 [4] 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 [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披露 [9]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 - 日常关联交易需按类别预计金额并披露,超预计部分需重新审议 [12] 关联交易豁免情形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需支付对价的交易可免于审议 [14] - 关联方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LPR且无需担保可豁免 [14] - 参与公开招标、拍卖或按市场条件向关联自然人提供服务可豁免 [14] 关联交易补救措施 - 关联方占用资金导致损失时,董事会需采取诉讼或财产保全措施 [14] - 违规关联交易的责任董事或高管需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可被罢免 [15][16] 附则 - 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7][18] - 术语定义中"以上""以内"含本数,"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18][19]
华之杰: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16 19: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uzhou Huazhijie Telecom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 [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6] -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经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7]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8]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112] -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36][139]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等 [15] - 许可项目包括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线电缆制造等 [15] - 一般项目涵盖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等 [15]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21]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9]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34] - 股东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 [35]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43]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 [113] - 董事会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13] -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管 [48]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系 [131] - 独立董事具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134]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13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 [13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138] - 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 [137]
华之杰: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6 19:19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则 - 制定本细则的目的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保障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 [2] - 累积投票制定义: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集中或分配使用表决权 [2] -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的议案,董事会需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采用累积投票制 [2][3]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候选人提名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3] - 独立董事提名还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 [3] 董事选举投票与当选 - 股东会表决前需明确告知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需置备专用选票并解释投票方法 [3] - 累积投票票数计算:股东表决权数=持股数×应选董事人数,投票时可集中或分配使用 [3][4]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以确保独立董事比例符合公司章程 [3] - 投票需标注持股数及每位候选人所获表决权数,超限投票视为弃权 [4][5] - 当选原则:得票超过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一半的候选人按得票高低依次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法定要求需进行第二轮选举或再次召开股东会 [5] 附则 - 细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6]
华之杰: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6 19:19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加强公司董事及高管持股变动管理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适用对象涵盖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登记在其名下或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 以及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内记载的股份 [2][3] - 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包括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4] 股票买卖的信息申报要求 - 董事及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后者需核查信息披露进展并提示违规风险 [5][6] - 需在特定时间窗口(如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等)向交易所申报本人及关联账户身份信息 [7] - 公司及个人需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8] 股票转让的限制与禁止情形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首年内、离职半年内、公司或本人涉证券违法被调查/处罚未满六个月等 [9][10] -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持有≤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以上年末持股为基数计算可转让数量 [11][12] - 新增股份中无限售部分当年可转25% 有限售部分计入次年基数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可转让量 [13][14] 敏感期交易限制与减持披露 - 禁止交易期间包括: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前5日、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期间等 [15]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日披露计划 包括数量、时间区间、价格及无违规情形说明 [16][17] - 减持完成后或区间届满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法院强制执行需在收到通知后2日内披露处置细节 [18][19] 持股变动披露与违规处理 - 持股变动需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披露 包括变动前后数量、日期、价格及原因 [20]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反向交易需由董事会收回收益 并披露违规细节及处理措施 [21]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持股数据及信息披露 发现违规需及时上报监管机构 [22] 制度解释与修订机制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最新法规为准 [23][2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及修订 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25][26]
华之杰: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6 19:1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并下设证券部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3]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一次)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可由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等七类主体提议召开 [5][7][4]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有权查阅公司财务经营资料并获相关部门配合 [2] 会议召集机制 - 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说明原因 [6][10] - 董事长应在收到临时会议提议后10日内召集会议,若提案不明确可要求补充材料 [6] - 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1日发出书面说明,否则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 [6] 会议出席规则 - 董事会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因故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并明确表决意向 [7][14] - 关联交易中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之间不得相互委托 [7][9] - 会议以现场为主,可结合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非现场参会董事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有效表决票 [9][16] 表决与决议流程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可采用举手/记名投票/通讯方式,表决意向需明确选择否则视为弃权 [10][19] - 决议通过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 [12][21]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时,1个月内不得重复审议相同内容 [13]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议程、表决结果等要素,董事及记录人员需签字确认 [14][15][29] - 董事会档案(会议材料、录音、表决票等)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6][33] - 董事长需督促决议落实并在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 [16][32] 规则制定与修订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需董事会提出议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17][37]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以外"不含本数,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17][34][35]
华之杰: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6 19:19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2] - 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公开透明原则,董事会负责建立并确保制度有效实施[4]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于其他用途[7] - 超募资金也需存入专户管理,存在多次融资需独立设置专户[7] - 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人、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账户信息、银行对账单提供等条款[8]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方[9]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需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14]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视为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20] - 变更后项目需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披露新项目基本情况及风险[21][22]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披露原因、已投入金额及完工程度等信息[24] 募集资金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披露实际与计划差异原因[15] - 保荐人需每半年现场调查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核查报告需包含存放使用情况及项目进度[16] - 会计部门需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5]
华之杰: 华之杰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19:13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311,054.45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47,208,161.78元 [2] - 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总股本1亿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万元(含税),占第一季度净利润的90.27% [2]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5]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符合公司章程和分红回报规划 [3] - 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认为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3] - 独立董事认为方案合法合规,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实施安排 - 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4] - 具体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将在后续公告中明确 [5]
华之杰: 华之杰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19:12
募集资金调整 - 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从48,608.58万元下调至44,416.44万元,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1] - 调整原因是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总额,但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 - 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相关法规且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1] 发行费用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51.96万元(不含增值税),将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2] - 置换金额占发行费用总额5,283.56万元的10.44% [2] - 监事会确认置换程序合规且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2][3] 闲置资金管理 -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滚动使用 [4] - 投资范围限定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 - 监事会认为该举措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子公司借款 -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华捷电子提供不超过38,936.44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4] - 借款期限至项目完成日,可分期偿还或续借 [4] - 监事会确认该安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4][5] 公司变更事项 -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已上市)" [5] - 经营范围新增电线电缆制造、电池制造、机器人制造等20余项业务 [6][7] - 将取消监事会设置,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7] 利润分配 - 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合计4,000万元 [9] - 分红金额占2025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的90.27% [9] - 监事会认为方案符合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