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艾精工(60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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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艾精工(603580) - 审计报告
2025-04-29 01:06
审计报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 100Z223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艾精 工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艾艾精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6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1-4.2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5 | | 7 | ...
艾艾精工(603580)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9 01:06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6753.25万元,2023年度为15461.89万元[8]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16588.29万元,2023年度为15385.69万元[8] 审计情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审核认为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合规[5][6]
艾艾精工(603580) - 内控审计报告
2025-04-29 01:0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 100Z223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 100Z223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艾精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 ...
艾艾精工(603580) - 艾艾精工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西华)
2025-04-29 00:42
会议与决策 - 2024年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5次,独董均出席并赞成审议事项[3]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6][7]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多项聘任议案[7] 信息披露 - 按时披露多份报告,含年报、季报及内控评价报告[6] 公司情况 - 董事、高管薪酬发放合理,无股权激励计划[8] - 关联交易正常,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5] - 无被收购情形,未发现内控重大缺陷[6] - 无因非准则变更的会计政策变更或差错更正[7]
艾艾精工(603580) - 艾艾精工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钮彦平)
2025-04-29 00:42
会议与决策 - 2024年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均出席赞成[3] - 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6] - 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7] 报告披露 - 按时编制披露2023年报、2024年一季报等报告[6] 其他情况 - 2024年独立董事未行使四项特别职权[4] - 报告期关联交易正常,无收购等不利情形[5] - 无会计政策变更等情况,薪酬发放合理[7]
艾艾精工(603580) - 艾艾精工《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9 00:42
股权结构与股本变动 - 2017年5月5日首次公开发行1667万股,普通股总数为6667万股[4][11] - 2018年5月25日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普通股总数为9333.8万股[4][11] - 2019年7月25日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普通股总数为13067.32万股[4][11] - 发起人涂木林认购2250万股,股权比例45.00%[10] - 发起人蔡瑞美认购2212.5万股,股权比例44.25%[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067.3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1] 股份转让与股东权益 - 董事、高管任职等期间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1]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公司[2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8]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4]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4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62] - 董事会可决定投资额不超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方案[6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69] 高管任职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78]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78] - 公司应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7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81]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净利润的20%[82]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88] - 公司合并、分立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95][96]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9]
艾艾精工(6035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9 00:42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宗旨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 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 ...
艾艾精工(603580) - 艾艾精工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9 00:42
舆情管理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2]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等领导处理工作[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测、收集和上报[5] - 处理原则为“依法应对、主动引导等”[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并批准生效[12]
艾艾精工(603580) - 艾艾精工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善强)
2025-04-29 00:42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2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全部会议[4] - 2024年独立董事参加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多项议案独立董事投赞成票[7] 财务相关 - 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 - 报告期内除会计准则变更外无会计政策等变更情形[7]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供建设性建议[8] - 独立董事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促进科学决策[9]
艾艾精工(603580)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5-04-29 00:42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需全体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通知变更需征得其同意[9]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低于10%[11]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7]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9]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9] - 审议提案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本次不得表决[29]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由股东与审计委员会代表负责,律师见证[29] - 决议应列明出席人数、持股总数及占比、表决方式、结果和内容[30]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31] -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人数及持股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2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通过派现等提案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4]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