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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胶膜龙头地位稳固,新材料业务维持增长
德邦证券· 2024-08-28 15:30
报告评级 - 报告给予福斯特公司"买入"评级 [2] 公司核心观点 - 福斯特是全球光伏胶膜的龙头企业,连续多年产品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一,产品系列丰富,满足不同类型太阳能电池组件的需求 [12] - 公司电子材料业务维持增长,感光干膜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即将进入高速发展期 [13] - 公司铝塑膜业务开始进入销售放量阶段,顺利导入部分动力电池客户,未来有望进一步提升行业排名 [14] 财务数据总结 - 2024H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64亿元,同比增长1.39%;实现归母净利润9.28亿元,同比增长4.95% [11]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9.42/26.60/30.32亿元,当前股价对应PE为19.72/14.40/12.63 [15] - 公司毛利率维持在15.4%左右,净资产收益率在11.9%-12.4%之间 [16][17]
福斯特:光伏胶膜领域成本控制能力强,电子材料业务进入高速发展期
华金证券· 2024-08-27 19:43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公司维持"买入-A"评级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光伏胶膜领域成本控制能力强,海外资源优势显著 - 公司光伏胶膜销售量同比增长43.6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79% [1] - 公司在光伏胶膜领域的技术研发实力、成本控制能力、海内外主流组件客户资源等优势显著,2024年上半年公司全球市场占有率有所提升,盈利情况相对平稳 [1] 电子材料业务进入高速发展期 - 电子材料主要产品为感光干膜、FCCL和感光覆盖膜,报告期内销售量和营业收入均实现较快增长 [1] - 公司产品适用于酸蚀、碱蚀(图形电镀)及m-SAP工艺,覆盖软板、软硬结合板、高多层、HDI等产品需求,并围绕AI等芯片高端需求提升至BGA、PKG等载板应用领域 [1] 功能膜材进入销售放量阶段 - 铝塑膜销售量同比增长35.54%,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6.52% [1] - 铝塑膜产品经过前期的产能投放和客户验证,目前开始进入销售放量阶段,顺利导入部分动力电池客户 [1] - RO支撑膜继续开展差异化产品研发,获得下游客户的认可并形成批量化销售 [1] 财务数据与估值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9.32、24.12及28.99亿元,对应EPS分别为0.74、0.92及1.11元/股,对应PE分别为19.8、15.9及13.2倍 [2]
福斯特:市占率+毛利率双提升,彰显胶膜龙头实力
海通证券· 2024-08-27 16:37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公司维持"优于大市"评级 [2] 报告的核心观点 1.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均实现同比增长 [7] 2. 光伏胶膜及感光干膜出货量增长迅速 [8] 3. 主营业务盈利稳定,公司毛利率提升 [9] 4. 公司具有装备自制、客户资源、全球化布局等竞争优势,有助于稳渡行业周期 [10] 5. 电子材料业务稳定发展,铝塑膜产品开始放量 [11] 财务数据分析 1. 预计公司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88、27.85、33.93亿元,同比增长23.7%、21.7%、21.8% [12] 2. 公司2024年预计毛利率为16.5%,净资产收益率为13.3% [13] 3. 公司2024年预计每股收益0.88元,对应16.03倍PE [13]
福斯特24半年报点评:Q2受减值影响业绩有所下滑,盈利能力表现稳定
中泰证券· 2024-08-27 15:14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给予公司"买入"评级 [6] 报告的核心观点 公司业务表现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预计为233.03亿元,同比增长3% [9] - 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预计为19.12亿元,同比增长3% [9] - 公司2024年毛利率预计为11%,略有下降 [9] - 公司2024年ROE预计为11.1%,略有下降 [14]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持续加大在TOPCon、HJT、PERC、IBC等先进电池技术的研发投入,提升技术竞争力 [11] - 公司积极布局储能等新兴业务,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11][12] 行业发展趋势 - 光伏行业整体保持高景气,未来几年行业收入和利润有望持续增长 [7][13] - 公司所处的光伏行业未来几年有望保持19%-29%的高速增长 [13] 其他总结 - 公司估值水平合理,2024年预计市盈率19.1倍,市净率2.2倍 [14] -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现金流充沛 [14]
福斯特:2024年中报点评:市占率逆势提升,胶膜盈利坚挺
东吴证券· 2024-08-26 20:33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给予公司"买入"评级 [8] 报告的核心观点 公司业绩表现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收107.6亿元,同比增长1.4%;归母净利润9.3亿元,同比增长4.9% [4] - 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营收54.4亿元,环比下降4.6%,同比增长2.3%;归母净利润4.1亿元,环比下降21.8%,同比下降22% [4]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出货量约13.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43.6%;2024年第二季度出货量约7.1亿平方米,环比增长5%,公司市占率持续提升 [5] - 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出货量达26-2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0-30% [5] 新材料业务表现 - 公司背板业务2024年上半年出货677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 [6] - 感光干膜业务2024年上半年出货7366.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6%,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已超过2023年全年 [6] - 公司感光干膜业务预计2024年出货量将超过1.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50% [6] - 公司产品结构持续向中高端提升,已覆盖鹏鼎控股、沪电股份、深南电路等行业知名客户 [6] - 公司新材料业务多点开花,逐步贡献新的业绩增长点 [6] 经营情况 - 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期间费用2.9亿元,同环比增长13%/24%,费用率5.3%,同环比增加0.8/0.9个百分点 [7] - 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入9.4亿元,同环比增长204%/2898%,主要系销售与回款时间差波动导致收现增加,同时原材料降价支付现金减少 [7]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共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2.35亿元,其中2024年第二季度为控制回款风险审慎计提信用减值约2亿元 [7] 盈利预测与投资评级 - 考虑到胶膜价格下行,我们下调公司盈利预测,预计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4/23.6/30.1亿元,同比-0.44%/+28%/+27% [8] - 给予公司2025年20倍PE,目标价18元,维持"买入"评级 [8]
福斯特:逆境再显胶膜龙头优势,新材料快速放量空间广阔
国金证券· 2024-08-24 21:03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维持"买入"评级 [2] 报告的核心观点 胶膜业务 - 胶膜盈利超预期,公司凭借成本、产品结构、海外优势产能等全方位优势,Q2 销售毛利率环比提升 [1][2] - 公司通过全系列的产品品类和优秀的成本控制能力,可以为多种技术路线提供性价比最优秀的封装方案,通过领先的差异化产品提升盈利能力 [2] - 公司海外产能布局领先,泰国一期、越南产能已投产,计划启动泰国二期扩产计划,全球化产能布局可充分满足海外组件客户需求,持续推动全球份额及盈利能力的提升,巩固龙头地位 [2] 经营管理 - 公司通过优化采购及回款管理,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回正至 9 亿,彰显精益管理优势 [2] - 上半年公司基于审慎性计提减值 2.35 亿元、影响净利润约 2.08 亿元,其中信用减值 1.73 亿元 [2] 电子材料业务 - 公司感光干膜销量同增 35.8%,凭借核心原材料自供、导入全球头部 PCB 企业等优势,电子材料业务将进入高速发展期 [2] - 铝塑膜销量同增 35.5%,未来随着产能扩张及客户拓展,行业排名有望持续提升 [2] 盈利预测与估值 - 考虑到下游组件企业经营承压或增加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下调公司 24-26 年归母净利润预测至 23(-14%)、30(-11%)、36(-12%)亿元 [2] - 当前股价对应 PE 为 16/12/10 倍,公司盈利优势显著、竞争格局稳固,电子材料业务有望高速发展,维持"买入"评级 [2]
福斯特: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8-23 17:51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于2024年09月02日10:00 - 11:00举行[3][5][6] - 召开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3][5][6] - 参加人员有总经理等四人[6] 投资者参与 - 可在业绩说明会时在线参与[6] - 可于2024年08月26 - 30日16:00前提问[3][6] 公司信息 - 2024年8月24日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3] - 证券代码603806,简称为福斯特[1] - 转债代码113661,简称为福22转债[1]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有电话和邮箱[7]
福斯特: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8-23 17:51
业绩总结 - 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234,962,537.38元[2][4][6] - 计提减值准备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71%[4] - 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净利润208,293,942.21元[6] 数据详情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计提23,136,408.88元[3]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 -194,968,641.90元[3] - 光伏行业未逾期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00%[5]
福斯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8-23 17:51
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23年末总股本1,864,165,011股,2024年6月30日变为2,608,735,822股[4] - 公司注册资本由186,416.5011万元变更为260,873.5822万元[5] 权益分派 - 2023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共派483,970,875.44元[4] - 2023年度每10股转增4.00股,共转增744,570,578股[4] 转股情况 - 2024年1 - 6月,11,000元“福22转债”转股233股[5]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份总数有变化[7]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8] 业务调整 - 公司拟增加新材料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制造等业务[2]
福斯特: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3 17: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0873.5822万元[9] -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0] 股权结构 - 2009年9月30日公司以净资产124465160.81元,按1.3829:1的比例折合9000万元股份[16] - 临安福斯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595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66.17%[16] - 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79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8.83%[16] - 百昇亚太有限公司认购225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25%[16] - 2011年5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合计转增25200万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34200万股[18]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0873.5822万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份管理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21]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2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8]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监提起诉讼[32]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4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4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49]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49]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股东大会决议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8]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5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9]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60] - 关联事项形成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或2/3以上通过[60] 董事与监事选举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61]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61] - 单独或者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日10日前向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监事候选人[62] - 每一当选董事、监事得票数至少应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有股份数(以未累积股份数为准)的1/2[63] 利润分配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6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6]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6] - 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9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20%[97] - 调整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7]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02][103][10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10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法定媒体公告[109][111]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减资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09][11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3]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3]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法定媒体公告[114] - 债权人应自接到清算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14]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主管机关批准[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