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60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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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4-10-23 16:56
减持情况 - 郎丰平拟在2024.10.23 - 2025.1.22减持不超340,000股,占总股本0.0558%[3] - 截至公告日已减持340,000股,占比0.0558%,减持计划完成[3] - 减持价格6.20元/股,总额2,108,000元[7] 持股情况 - 减持后郎丰平持股1,038,479股,比例0.1706%[7] - 公告发布于2024年10月24日[10]
宏柏新材(605366)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10-17 17:05
行业政策和市场表现 - 有机硅行业是国家鼓励和扶持的产业,在新基建、双循环、国产替代、碳中和等政策加持下,中国功能性硅烷将保持高速增长 [3] - 随着碳中和和绿色发展理念的深入,未来硅基材料的应用将越来越广泛 [3] -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技术团队,构建了从研发到应用的完整技术体系,共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7项 [3] - 公司通过产业链延伸,建成了"硅块 - 氯硅烷-中间体-功能性硅烷 - 气相白炭黑-硅橡胶"的完整绿色循环产业链 [3] - 公司率先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特种含硫硅烷产品,工艺和性能优于国内标准,长期稳定供货全球十大轮胎企业 [3] 公司分红和派息政策 - 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将继续从聚焦主业、持续创新、关注股东回报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3][4] -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制定分红计划和派息政策,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公告 [4]
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柏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2024-10-16 17:02
可转债发行 - 2024年4月17日公开发行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96,000.00万元[3] - 可转债期限6年,自2024年4月17日至2030年4月16日[3] - 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3] 可转债上市与转股 - “宏柏转债”2024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3] - 转股期限自2024年10月23日至2030年4月16日,转股价格5.45元/股[4] - 初始转股价格7.5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5.45元/股[15] 转股价格调整 - 2024年7月9日起,转股价格由7.51元/股调整为7.53元/股[16] - 2024年7月19日起,转股价格由7.53元/股调整为7.49元/股[16] - 2024年8月7日起,转股价格由7.49元/股调整为5.45元/股[17] 其他信息 - 投资者可查阅2024年4月15日《募集说明书》了解详细发行条款[24] - 公司联系人是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798 - 6806051,邮箱hpxc@hungpai.com[2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24]
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10-14 18:14
股东信息 - 2024年10月10日前十大股东中,宏柏化学持股137,646,667股,占比22.61%[3] - 宏柏(亚洲)集团持股116,742,413股,占比19.17%[3] - 南昌龙厚实业持股55,423,823股,占比9.10%[3]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3]
宏柏新材:控股股东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2024-10-14 18:14
信息披露 - 公司不存在涉及江西宏柏新材料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1] 重大事项 - 公司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如重大资产重组等[1] 股票交易 -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不存在买卖江西宏柏新材料股票的情形[1]
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0-14 18:14
股价与减持 - 2024年10月10 - 14日公司股票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异常波动[4][7] - 新余市宝隆拟于2024年9 - 12月减持不超1826.5万股,不超总股本3%[5][10] - 郎丰平拟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1月22日减持不超34万股,占总股本0.0558%[5][10] 业绩数据 - 2024年上半年营收73233.51万元,同比增长10.81%[8][12] - 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1084.18万元,同比减少62.98%[8][12] - 2024年上半年扣非净利润283.10万元,同比减少90.02%[8][12] 其他事项 - 2024年10月10日拟5000 - 10000万元回购股份[9] - 截至2024年10月14日,收盘6.97元/股,滚动市盈率91.21倍[5][12]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无重大政策调整及未披露信息[8][9][10][11][14]
宏柏新材:实际控制人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2024-10-14 18:14
信息披露 -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2][8][13] 重大事项 - 公司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2][8][13] 股票交易 -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控人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形[2][8][13]
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024-10-10 18:4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与泰国投资方在泰国设合资公司,注册资本600,000美元[2][4][5] - 公司出资294,000美元,占股比49%[2][4][5] - 泰国投资方Polapat出资300,000美元,占股比50%[2][4][5] - 泰国投资方Vararat出资6,000美元,占股比1%[2][4][5] 其他新策略 - 合资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等人员提名安排[9][10] -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11] 风险提示 - 投资需获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存在不确定性风险[2][14] - 投资可能因泰国政策等差异存在经营和管理风险[2][14]
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10-10 18:49
减持计划 - 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拟2024年9月2日至12月1日减持不超1826.5万股,占总股本3%[4] - 董事郎丰平拟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1月22日减持不超34万股,占总股本0.0558%,占其直接持股24.66%[4] - 2024年8月8日,董事汪国清控制企业计划9月2日至12月1日减持不超1826.5万股,占总股本3%[25] 回购计划 - 回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4] - 回购价格不超过8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150%[4] - 回购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14] -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625万股 - 1250万股(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10]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1.0264% - 2.0529%[10] - 2024年9月27日董事长纪金树提议回购股份[7] - 2024年10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议案[8] - 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和转换可转债[4] - 用于转换可转债,拟回购218.75 - 437.5万股,占比0.3593% - 0.7185%,资金1750 - 3500万元;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拟回购406.25 - 812.5万股,占比0.6672% - 1.3344%,资金3250 - 6500万元[17] 其他交易 - 2024年9月12日,监事周怀国买入4800股[25] 风险与安排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假设回购上限1亿元全用完,占总资产2.4909%、净资产4.7658%、流动资产4.8135%[23] - 5%以上股东吴华暂无未来3、6个月减持计划;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与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因资金管理有减持计划[28] - 回购股份3年内用于员工持股、激励或转换可转债,未用完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30] -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起至事项办理完毕止[33] - 本次回购存在股价超上限、重大事项等导致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34] - 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及可转债转股,存在未授出或转股不足被注销的风险[34][35] - 5%以上股东吴华未来3个月、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计划,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与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减持风险[35] - 如遇监管新规,本次回购实施过程需调整相应条款[35] - 若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公司将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终止方案[36] - 公司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为B884648647[37] - 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7]
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0 18:49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3]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3] - 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3] 议案表决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全票通过[4] - 《关于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全票通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