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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康生物(68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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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康生物(68804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2 18:19
投资决策权限 - 股东会决定一切对外投资及其处置事项[7] - 董事会审议投资需满足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项标准之一[8] - 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股东会的投资需满足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项标准之一[8]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计算,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8]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财务管理职责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和办理手续等工作[5] - 公司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完整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14] - 长期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15] 投资处置与监督 - 公司在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处置前财务部需分析论证并提交报告[12] - 公司每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5] - 子公司会计核算等应遵循公司会计管理制度规定[15] - 子公司应定期向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15]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15] - 公司内审部门对被投资单位定期或专项审计并提整改建议[1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以上”等含本数,“以外”等不含本数[1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7]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17]
药康生物(68804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2 18:19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 法规要求,维护包括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 公司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遵守国家法规,维护 公司合法权益;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八条 审计部负责人必须为专职人员,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 任免。公司应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实际控制人 的关系等情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独立核算或虽不独立核算但有经营目标、负经 济责任等实施经营行为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 ...
药康生物(688046)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2 18:19
市值管理 - 由董事会领导,董事会办公室牵头执行,各职能部门配合[8] - 可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反映公司价值[11] 监测预警 - 董事会办公室监测市值等指标及行业平均水平[15] - 指标异常启动预警机制并报告[15] 股价应对 - 股价异常可分析原因、沟通投资者等[16] - 符合条件可制定实施股份回购计划[16]
药康生物(68804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2 18:19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 一步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集萃药 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选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其他专项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 ...
药康生物(688046)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及选举董事、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8-22 18:16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8 李钟玉女士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 事会和公司经营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钟玉女士通过南京老岩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2019%的股份。李钟玉女士离任后将继 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及选举董事、 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李钟玉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钟玉女士由于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调整第二 ...
药康生物(688046) -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2 18:1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3][4] - 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新增及修订,涉及26项制度[5][6] 股份与资本 - 公司股份总数为41,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额为1元[10] - 公司可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12]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情形除外[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19] - 公司股东可依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19][20] - 公司股东可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19][20]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7] - 股东会审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特定事项除外)[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39] 审计与财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4]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款项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6] - 公司因特定规定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59]
药康生物(688046)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5-08-22 18:16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9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并明确了上述等额置换 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 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集 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
药康生物(688046) -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5-08-22 18:16
业绩数据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7480.90万元,同比上升10.11%[2] - 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7090.55万元,同比下降7.12%[2] - 2025年上半年扣非净利润6292.54万元,同比上升14.75%[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7.98亿元,同比增长8.78%[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68亿元,同比增长1.55%[2] 用户数据 - 2025年上半年服务国内客户近2100家,新增360余家[5] - 2025年上半年服务海外客户超200家,新增80余家[5] 业务布局 - 公司在多地运营七个大型生产设施,合计产能约28万笼[2] - 美国圣地亚哥新总部2025年6月启用,配备7000平方英尺动物房[2] 股份回购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两期回购计划共回购股份2589362股,占总股本0.6316%,支付资金37777453.32元[9] 利润分配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12] - 截至权益派发日总股本为4.1亿股[12] - 扣除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为4.08990638亿股[12]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98.897018万元(含税)[12] - 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5724.331093万元[12] - 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为52.12%[12] 未来展望 - 公司围绕国际化与创新两大核心战略,开拓海外市场,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1] - 公司将持续评估与实施2025年度行动方案并履行信披义务[14] 研发进展 - 加大研发投入,在自免、代谢等多领域丰富模型种类[6] - 构建了肿瘤领域综合性临床前体内外评价体系[7]
药康生物(688046)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2 18: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药康生物") 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 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54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2,6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10,039.79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2,610.21 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 ...
药康生物(6880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2 18:16
人员管理 - 董事辞任,公司需60日内完成补选[6] - 董事及高管离职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9]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年转让股份不超25%[10] - 董事、高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任职限制 - 犯罪判刑或缓刑期满未达规定年限不得任职[4] - 破产清算、违法吊销执照相关责任未逾3年不得任职[4] 异议处理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