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康生物(68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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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康生物(688046) -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5-06-05 18:00
募资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22.53元,募资总额112,650.00万元[2]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资净额为102,610.21万元[2] - 截至2025年5月30日,募资专户余额为0.00万元[5] 项目投资 - 新增募投项目,投资金额20,000.00万元[4] 资金管理 - 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时应通知丙方[7] - 丙方每半年检查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6] - 乙方按月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7] 会议审议 - 2025年4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4] - 2025年4月21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4]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5年6月6日[10]
药康生物(688046)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6-03 17:46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10月31日[2] - 实施期限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2] - 预计回购金额2200万元至4000万元[2]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1067387股,占总股本0.2603%[4] - 累计已回购金额13914990.75元[2][4]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0.52元/股至15.13元/股[2][4] 其他信息 - 回购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 - 公司总股本410000000股[4]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8元/股[3] - 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回购[3]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9 03:33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在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召开 [4] - 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公司全体9名董事 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逸鸥均出席会议 [3] 议案审议结果 - 全部10项议案均获通过 无被否决议案 [2][5][6] - 议案1至9为普通决议事项 获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 [6] - 议案10涉及章程修订 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6] - 利润分配预案(议案6)等4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6] 关键议案内容 - 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工作报告 [4][5] - 批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 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方案未披露 [5] - 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确定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5] -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 - 新增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6] 法律程序合规性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 确认会议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6] - 律师华诗影 郑子萱出具结论意见 认为表决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6]
药康生物: 药康生物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8:44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8日在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召开 [1]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人数为38人 持有表决权数量215,128,854股 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52.8039% [1] - 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由董事长高翔主持 [1] 议案审议结果 - 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得通过 普通股股东对各项议案的同意比例均超过99.5% [2] -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中 持股5%以下普通股股东对利润分配议案的同意比例为98.783% [3] - 涉及重大事项的议案表决中 5%以下股东对各议案的同意比例均较高 [3] 表决权分布 - 普通股股东表决权分布显示 最高同意票数达214,904,149股 占比99.8955% [2] - 反对票数最高为1,009,201股 占比0.4691% [2] - 弃权票数最高为22,500股 占比0.0106% [2]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3] - 律师华诗影 郑子萱出具法律意见 确认会议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
药康生物(688046)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8 18:30
会议安排 - 2025年4月24日决定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3] - 4月26日公告股东大会通知[3] - 5月20日刊登股东大会会议资料[4] 参会情况 - 38名股东参会,持股215,128,854股,占比52.8039%[7][9] 会议结果 - 审议通过10项议案,含2024年年度报告[12][13] - 第10项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药康生物(688046) - 药康生物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28 18:30
会议信息 - 2025年5月28日在南京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 - 38人出席,所持表决权215,128,854,占比52.8039%[2] - 9名董事、3名监事及董秘兼财务总监出席[6] 议案表决 - 2024年年度报告等多议案同意比例超99%[5][7][8]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持股层同意比例高[8] 决议情况 - 律师见证股东大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12]
药康生物: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3 19:2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涉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7人调整为1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20万股调整为87.20万股,作废9.00万股 [4][5] - 调整原因包括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因此取消其资格并作废相应股票 [4] - 公司同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归属期符合条件议案 [3][4]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包括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事宜 [1][2] - 激励对象名单经内部公示且无异议,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 [2] - 律师认为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 [5] 对公司经营影响 -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技术团队与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5] - 公司强调本次调整不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5] - 监事会确认作废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未损害股东利益 [5]
药康生物: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3 19:1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琚存祥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 -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决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该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未损害股东利益 [1][2]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授权调整授予价格,程序合法合规 [2]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 [2][3]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决议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激励对象人数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规定 [3] -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获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5月22日为授予日进行授予 [3][4] 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4]
药康生物: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3 19:14
公司高管变动 - 财务总监徐崇博因个人原因辞职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1] - 徐崇博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辞职后将继续遵守减持相关法规及承诺 [1] - 董事会秘书王逸鸥被聘任为财务总监 任期自2025年5月22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1] 新任财务总监背景 - 王逸鸥为1984年生 拥有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硕士学位 [2] - 曾任职北陆药业战略投资部负责人及苑东生物资本运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 - 2023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 - 无违法违规记录 符合公司法对高管任职资格的要求 [2]
药康生物(688046) -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025-05-23 18:48
股票增值权激励 - 2025年核心骨干(外籍25人)获授43.60万份股票增值权[1] - 核心骨干获授数量占激励计划拟授权益79.85%[1] - 核心骨干获授数量占授予日股本总额0.11%[1] 激励限制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总股本1%[1] - 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不超20%[1] 激励对象范围 - 2025年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