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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688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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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688162.SH):上半年净利润3979.22万元 同比增长69.48%
格隆汇APP· 2025-08-25 19:26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8.99亿元 同比增长25.9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79.22万元 同比增长69.48%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亿元 同比增长15.83% [1] 资产状况 - 总资产81.23亿元 较期初增长6.8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3.84亿元 较期初增长2.37% [1] - 每股净资产17.38元 较期初增长2.37% [1]
巨一科技(688162) - 巨一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8-25 19:05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一科技")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 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 ...
巨一科技(688162) - 巨一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2025-08-25 19:05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0%, 需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8,000 股。 ...
巨一科技(688162) - 巨一科技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8-25 19:05
激励计划审议 - 2022年4月22日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2022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计划相关议案[3] - 2023年5月8日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 - 2024年5月29日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6] - 2025年8月22日审议通过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6] 激励计划调整 - 2022年7月8日将授予价格由19.16元/股调整为18.86元/股[4] 激励计划结果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部分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6] - 未达标420,8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统一作废处理[6] - 作废部分股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7] - 监事会同意此次作废处理[8]
巨一科技(688162)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8-25 19:05
激励计划调整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二类授予价由19.16元/股调为18.86元/股[9]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回购价由19.16元/股调为18.31元/股[13] 股票授予 - 2023年5月8日同意向37名对象预留授予31.1万股限制性股票[10] 股票回购注销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比例0%,回购注销98,000股,总价1,794,380元[12][15] 股票作废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0%,420,800股统一作废[16]
巨一科技(688162) - 巨一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03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披露[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6] 投资管理流程 - 董事会设战略与ESG发展委员会负责对外投资分析建议[10] - 对外投资批准后由相应人员实施并签合同[10] 投资监督与处置 - 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可派人参与监督运营[11] - 八种情况可转让或收回对外投资[13]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按规定披露,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制公告[15]
巨一科技(688162) - 巨一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03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各种款项;公司 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公司为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代偿债务;控股股东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 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公司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资金;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 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进行决策和实施。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公司应及时结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体 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
巨一科技(688162) - 巨一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9:03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任 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董事和董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 束力。 第二章 董事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 1/2 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 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 ...
巨一科技(688162) - 巨一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9:03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
巨一科技(688162) - 巨一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03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 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第五条 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