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开发(0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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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 开 发(000514) -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履职评价办法》
2025-02-21 19:16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总法律顾问履职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法律顾问履职管理,规范履职评价,根据《关于进一 步深化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国资发 〔2022〕7 号)《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 设的意见》(渝国资〔2019〕221 号)《市属国有企业总法 律顾问履职评价管理指引》(渝国资发〔2023〕40 号)等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全资、控股 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 制度。 第三条 总法律顾问履职评价应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依 法治国要求,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切实落实企业主要 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厘清总法 律顾问的选聘关系、履职关系、管理关系,加强总法律顾 问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流程,强化 激励约束,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更好服务企业 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 总法律顾问履职评价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强化责任。要把加强总法律顾问履职评价管理 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 ...
渝 开 发(000514) -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2025-02-21 19:16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 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企业建设,推动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控风险,有力 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实 施办法》(渝国资发〔2024〕15 号)等国资监管制度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公司。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 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 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 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 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公司经营管 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 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 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 组织和 ...
渝 开 发(000514)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25-02-21 19:15
关联交易 - 2025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约1亿元,上年同期1483.88万元[3]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9900万元,已发生102.08万元,上年1001.83万元[6] - 接受关联人劳务预计100万元,已发生6.42万元,上年482.05万元[6]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重庆城投资产1848.89亿,负债647.66亿等[11] - 2024年9月末重庆城投资产1889.04亿,负债646.02亿等[12] 股权结构 - 重庆城投持有公司股份63.19%,为控股股东[12]
渝 开 发(000514)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21 19:15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2月18日发董事会会议通知,21日通讯召开[1] - 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1] 议案审议 - 6票赞成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金额1亿[1] - 7票赞成通过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议案[2][3] - 7票赞成通过总法律顾问履职评价办法议案[3] - 7票赞成通过修订合规管理办法议案[3]
渝 开 发(000514) -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2-10 19: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月25日发公告召集[3] - 2月10日上午10:00现场会议召开,9:15至15:00网络投票[6] 股东出席情况 - 307人出席,代表股份537,120,261股,占总股份63.6571%[8] 议案情况 - 挂牌转让重庆朗福置业1%股权及932万元利润优先分配权[13] - 同意536,477,699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99.8804%[13]
渝 开 发(000514)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2-10 19: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2月10日召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10:0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3]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307人,代表股份1537120261股,占比63.6571%[5] 投票情况 - 现场投票股东及代表3人,代表股份533299299股,占比63.2043%[5] - 网络投票股东304人,代表股份3820962股,占比0.4528%[5] - 中小股东306人,代表股份3971162股,占比0.4706%[5]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挂牌转让重庆朗福置业相关议案》总表决同意536477699股,占比99.8804%[6] -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3328600股,占比83.8193%[6] - 总表决反对428662股,占比0.0798%[6] - 中小股东总表决反对428662股,占比10.7944%[6] - 总表决弃权213900股,占比0.0398%[6]
渝 开 发(000514) -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朗福公司1%股权及932万元独享利润优先分配权的进展公告
2025-01-27 11:4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5年1月24日公司通过挂牌转让朗福公司1%股权及932万元独享利润优先分配权议案[3] - 转让的1%股权对应出资额1010万元[3] - 挂牌底价1943.50万元,1月26日取得上级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
渝 开 发(000514) - 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25)第22号】
2025-01-25 00:00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 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 932 万元独享利润优先分配权 资产评估报告 重康评报字(2025)第 22 号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 0 l [] U L U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报告编码: 5050020001202500034 此报告涉密 (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 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5年01月24日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ri Chongqing Huakang Asset & Land & Real Estate Valuation Co., Ltd.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佔价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 一、声明 | | --- | | 二、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 三、资产评估报告正文…………………………………………………………………………………………………………………………7 | ...
渝 开 发(00051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1-25 00:00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5-006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 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票数。 1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5 日 7、出席对象: ( ...
渝 开 发(000514) -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朗福公司1%股权及932万元独享利润优先分配权的公告
2025-01-25 00:00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5-005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福公司")1%股权及 932 万元独享利润优先分配权是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重庆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是否成交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权转让后,朗福公司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联营企业,不再纳 入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渝开发")合并报表范围。 若本次按挂牌底价成功转让朗福公司 1%股权及 932 万元独享利润优先分配权, 公司丧失对朗福公司的控制权。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4 号》等相关政策规定:"企业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 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 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