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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00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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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SZ):目前公司在建煤电装机800万千瓦,其中2025年内预计投产约300-500万千瓦
格隆汇· 2025-09-03 16:40
装机容量建设进度 - 公司在建煤电装机容量800万千瓦 [1] - 2025年内预计投产煤电装机300-500万千瓦 [1] - 剩余煤电装机预计2026-2027年投产 [1] 气电项目建设规划 - 在建大南海、云河等气电装机容量294.2万千瓦 [1] - 气电项目预计2026-2027年投产 [1] 项目投产时间说明 - 实际投产时间可能根据建设情况调整 [1]
粤电力A(000539.SZ):上半年公司新增新能源装机119.36万千瓦,其中风电50万千瓦
格隆汇· 2025-09-03 16:40
新增装机容量 - 2025年上半年新增新能源装机119.36万千瓦 [1] - 新增风电装机50万千瓦 [1] - 新增光伏装机69.36万千瓦 [1] 在建项目规模 - 在建光伏项目合计装机容量91.5万千瓦(新疆克拉玛依等) [1] - 在建风电项目20万千瓦(山西、甘肃等) [1] 拟建项目规划 - 完成决策拟建项目67.2万千瓦 [1]
粤电力A(000539) - 000539粤电力A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903
2025-09-03 16:08
经营业绩 - 2025年第二季度整体业绩环比扭亏为盈,但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仅3248万元 [2] - 煤电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2910万元 [2] - 气电业务归母净利润亏损21790万元 [2] - 水电业务归母净利润亏损527万元 [2] - 新能源业务归母净利润10288万元 [2][3] - 投资业务归母净利润12047万元 [3] 成本与采购 - 国内煤与进口煤采购比例各占50% [3] - 2025年上半年燃料成本同比下降11.48% [3] 装机规划 - 在建煤电装机800万千瓦,2025年预计投产300-500万千瓦 [3] - 在建气电装机294.2万千瓦,预计2026-2027年投产 [3] - 2025年上半年新增新能源装机119.36万千瓦(风电50万千瓦+光伏69.36万千瓦) [3] - 在建光伏项目91.5万千瓦,风电项目20万千瓦 [3] - 已决策待建项目67.2万千瓦 [3]
粤电力相关公司新增一项150.00万元的招标项目
新浪财经· 2025-08-30 05:40
公司招标动态 - 广东能源茂名热电厂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全厂钢结构、检修平台腐蚀治理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150万元[1] - 招标信息发布于2025年8月30日 项目内容涉及电厂基础设施维护[1] 股权结构 - 粤电力持有广东能源茂名热电厂有限公司46.54%股权 通过快查股权穿透数据确认[1] - 该公司为粤电力相关公司 存在控股关系[1]
粤电力A(000539):电价显著下滑业绩承压,新能源投产贡献增量
国盛证券· 2025-08-29 16:11
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4][7] 核心观点 - 广东省电价显著下行及气电燃料成本高企导致公司业绩承压 2025年上半年总营业收入231.41亿元同比减少11.26% 归母净利润3247.42万元同比减少96.4% [1] - 煤电业务盈利空间收窄 气电业务经营亏损 煤电/气电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910万元/-21790万元 毛利率分别为6.88%/1.94% 同比降低4.04%/6.79% [2] - 新能源装机扩张贡献业绩增量 风电/光伏发电量分别同比增长0.89%/90.61% 新能源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1.03亿元 [3] -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为6.84/11.83/14.63亿元 对应PE分别为35.9/20.8/16.8倍 静待煤价成本下跌及电价触底反弹带来的盈利改善 [4]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煤电/气电发电量分别为397.55/112.61亿千瓦时 同比变化-3.91%/-0.04% [2] - 平均上网电价480.01元/千千瓦时 同比下降59.49元/千千瓦时 降幅11.02% [2] - 总燃料成本149.88亿元 同比下降19.44亿元 降幅11.48% 占营业成本71.07% [2] - 预计2025-2027年营业收入568.95/632.93/682.80亿元 同比增长-0.5%/11.2%/7.9% [4][6] 业务发展 - 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张 新增风电装机50万千瓦 风电控股装机容量达390万千瓦 新增光伏装机69万千瓦 光伏控股装机容量达457.45万千瓦 [3] - 积极布局能源转型项目 在建光伏项目合计装机容量91.5万千瓦 在建风电项目20万千瓦 完成决策拟建项目67.2万千瓦 [3] - 2025年上半年风电/光伏发电量分别为27.26/20.30亿千瓦时 [3]
粤电力A: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3247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8 06:5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31.41亿元 同比减少11.2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7万元 同比减少96.4% [1] - 基本每股收益0.0062元 同比减少96.4% [1]
粤电力A(000539.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3247.42万元,同比下降96.40%
智通财经网· 2025-08-27 23:56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31.41亿元 同比下降11.2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7.42万元 同比下降96.40%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亏损2187.18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0.0062元 [1]
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2025-08-27 22:49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批 - 拟与关联人发生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批准[8] - 拟与关联人发生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9] - 拟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应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担保表决规定 - 为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应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13] 关联交易审议原则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或涉及特定事项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审议披露[20]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审议披露[21] 日常关联交易要求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协议,依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未确定价格需披露相关情况[16] - 执行中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16]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审议披露,实际与预计差异需解释[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19]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披露[21]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3]
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7 22:49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3]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4]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4]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范围[6]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8]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责任与配合 - 公司董事会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公司董事等应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1] - 行政管理部门接触内幕信息按要求登记[12] 重大事项处理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除填档案还应制作备忘录报送深交所[13] 保密与监管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应签署保密承诺书[14] - 知情人应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15] - 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15] - 公司对知情人买证券行为自查,违规追究责任并报送备案[1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抵触以国家法律为准[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
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2025-08-27 22:49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信息[9] 项目重新论证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且超完成期限,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项目[9]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1]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11]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协议签订与核查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4]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9] 项目终止与选择 - 决定终止原项目,应尽快选择新投资项目[11] 风险披露 - 面临重大风险时需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并说明风控措施[14]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使用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经股东会审议[14] 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后应投资主营业务[17]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多项内容[17]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用于其他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同意;低于500万元或承诺投资额1%可豁免程序[19]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9] 内部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应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2] 外部检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3]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