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环(00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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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1-10 18:16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 - 2025年11月10日通过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1] - 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2] - 关联方不得侵占公司利益、占用公司资金[4]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需按规定决策并披露信息[5] - 关联方侵占资产需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可索赔[11]
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1-10 18:16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于2025年11月1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4]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4] - 定期和临时报告中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4][5] 管理与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6]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的登记内容存档保管10年[7] - 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经部门申请、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决定的内部审批流程[7][8] 后续要求 - 已作暂缓或豁免披露处理,申请人做好保密,证券部关注市场情况[8][9] - 公司在年报、半年报、季报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 内幕信息登记 - 需填报获取内幕信息方式、内容、所处阶段[16] - 公司登记需填登记人名字,汇总保留原登记人姓名[16] 知情人义务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需知晓相关管理制度内容[17] - 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泄露、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及建议他人买卖[17] - 保密不当致事项泄露,知情人愿承担法律责任[17]
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资金活动管理制度
2025-11-10 18:16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25年11月1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18] 筹资与投资 - 公司筹资活动包括证券市场再融资、银行借款等[6][7] - 发行股票关注发行、市场等风险,债券发行及银行借款关注利率、偿还能力等风险[7] - 选择投资项目突出主业,谨慎进行高风险投资[11] - 采用并购方式投资要控制并购风险,关注并购对象多方面情况[11] 资金管理 - 加强资金营运全过程管理,统筹协调各机构资金需求[15] - 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管理在资金综合平衡中的作用[15] - 财务部定期组织资金安全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15] - 营运中资金短缺可短期融资,闲置可购买国债等提高效率[16]
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内部控制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10 18:16
制度相关 - 责任追究制度于2025年11月1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 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通过日施行[19] 免职条件 - 24个月内累计2次被证监会警示或谈话可提请免职[12] - 24个月内深交所2次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可提请免职[12] - 24个月内4次对处分或处罚负领导责任可提请免职[12] 经济处罚 - 行政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总裁办公会等确定[13] - 故意造成损失,被追究人承担全部责任[17] - 擅自担保等造成损失,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18] - 过失造成损失,视情节按比例担责[20]
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
2025-11-10 18:16
制度审议 - 制度于2025年11月1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内控检查 - 内控审计部每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进行定期持续性检查监督[5] -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每半年度结束后半个月内自查并汇报[5] 报告提交 - 内控审计部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报告[8] 特殊处理 - 注册会计师有异议时董事会核实并专项说明[10] 其他规定 - 内控审计部工作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0] - 失职致损失给予处分[11] - 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归董事会[13]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3]
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0 18:16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可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进行[1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3]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11]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协议与监管 - 募集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可用募集资金[6]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会计师对年度情况鉴证[10] 资金存放 - 审慎选商业银行开设专户,超募资金存专户[5] 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经董事会审议、保荐发表意见后披露[12]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视为用途变更,部分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8]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经董事会及保荐同意;达或超10%,还需股东会审议[19][20] - 节余低于500万元或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20] 内部管理 - 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设台账,内审至少每季度检查并报告[22] 问题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报董事会,董事会二日内报深交所并公告[22][23] - 会计师鉴证有保留结论,公司分析理由、提整改并年报披露[23] 外部核查 - 保荐或独财至少半年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出具报告并披露[23] 其他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鉴证,公司配合担费用[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日实施[26]
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接待和推广制度
2025-11-10 18:16
制度审议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于2025年11月1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工作原则与负责人 - 接待和推广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4] - 董事会秘书为接待与推广事务工作负责人,证券部负责具体工作[5] 活动限制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及季报披露前十个工作日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4] 沟通要求 - 与机构和个人沟通只能以公开披露和非公开非重大信息交流[5] 其他规定 - 接待和推广活动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违规者担责[8][9]
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总裁工作细则
2025-11-10 18:16
交易审批 - 多项交易指标占比低于10%或特定金额内由总裁办公会审批[8][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不超30万元由总裁审批[9] - 与关联法人交易特定条件下由总裁审批[9] 捐赠赞助决策 - 10万元以下捐赠赞助由总裁决定[10] - 10 - 50万元捐赠赞助由总裁办公会决策[10] 规则相关 - 规则与法规、章程不一致以法规、章程为准[17] - 工作细则经总裁办公会讨论、董事会批准颁布修订[17] - 规则由总裁办公会负责解释[17]
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10 18:1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8]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等情况需披露[18]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3] - 重大事件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提前出现特定情形也需披露[24]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25] - 控股、参股公司发生影响公司证券交易的事件公司应披露[26] - 涉及收购等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20] 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除特殊情况外无须审计,应注明“未经审计”字样[11] - 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除特殊情况外无须审计,应注明“未经审计”字样[12] -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需经相关部门报送并经董事会或董事长批准[2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等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32]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4]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登载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4] - 公司各分厂及控股子公司设通讯员遇重大事项及时告知[23] - 发生无法预测重大事件应在一个交易日内向证监会及深交所报告[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相关情况变化等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 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需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7] - 接受委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7]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28] - 公司董事等相关信息披露传送、审核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29]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为10年[29] - 法人或自然人持有公司普通股5%或以上每增减5%需及时了解[31] - 董事会决定重大事项需在会议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31] -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需报送交易所登记并在指定媒体发布[3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10 18:16
制度通过 -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3] 责任追究 - 违规导致重大差错应追责,情节不同处理不同[4][5][8]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可附带经济处罚[9][10] 信息处理 - 董事会决议应公告,有问题及时补充更正[10] 参照执行 - 季度、半年度报告差错认定和追责参照本制度[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