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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英智能(00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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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英智能: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6-18 19:24
保荐代表人变更 - 2024年6月17日公司收到中信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函[2] - 因杨捷工作变动,由杨阳接替,督导至2024年12月31日[2] - 变更后保荐代表人为赵亮和杨阳[2] 新保荐代表人信息 - 杨阳为硕士,中信证券副总裁、保荐代表人[4] - 参与过天马科技再融资等项目[4]
宏英智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2 17:28
分红信息 - 公司回购380,0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以103,036,000股为基数派现[3] - 拟派现金红利20,607,200元,每10股派2元(含税)[3] - 按总股本103,416,000股折算每10股分红1.992651元(含税)[4] 时间安排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年5月23日获股东大会通过[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1日[6] 其他事项 - A股股东红利6月21日通过券商划入账户,首发前限售股公司自派[8] - 相关股东减持及激励计划价格作相应调整[10] - 咨询地址为上海松江九泾路470号,电话021 - 3782 9918 [11]
宏英智能: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2024-05-20 18:28
短线交易情况 - 董事朱桂娣配偶楼剑雄2024年3 - 5月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1] - 短线交易亏损7,057.50元[1] - 3月21日买入2000股,成交均价27.790元[3] - 3月25日买入600股,成交均价26.180元[3] - 5月17日卖出1500股,成交均价22.280元[3] 后续措施 - 楼剑雄承诺6个月内不买卖公司股票[5] - 公司董事会加强合规培训杜绝此类事件[5]
宏英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5-14 20:14
合规检查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为2023年1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检查时间为2024年4月24 - 25日[1] - 公司治理、内控、信披等方面均合规[1][2][3][4][5][6] 业绩情况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964.35万元,较去年大幅下滑[9] - 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同期下降1.71%[9] 新产品 - 新能源、电动化三电系统新领域产品2023年形成收入3830.42万元,占比9.57%[9]
宏英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24-05-14 20:14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2年同期下降1.71%[8] -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64.35万元,去年为7202.36万元[8] 新产品 - 公司新能源、电动化三电系统新领域产品2023年形成3830.42万元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比例达9.57%[8] 监管与合规 -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2次[3] - 2023年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4] - 发表专项意见次数为11次[4] - 2023年对上市公司培训次数为1次,日期为11月23日[4] - 2023年3月28日,创意信息因业绩预告与年报差异大被四川监管局出具警示函[12] - 2023年4月4日,公司因华钰矿业项目督导问题被西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12] - 2023年4月11日,公司因陕西嘉禾生物项目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12] - 2023年9月22日,证监会认定公司担任航天通信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时存在违规,所购资产实现利润未达预测金额50%[4] - 2023年10月7日,广东监管局认定雄塑科技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年报数据差异大且涉及盈亏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14] - 2023年11月16日,深圳监管局认定智动力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况[14] - 2023年12月12日,江西监管局认定中国稀土集团董事会及下设委员会人员构成和运行违规,信息披露违规[15] - 2023年12月14日,河南监管局认定力量钻石关联交易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15] - 公司在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人时,未对境外存货等异常情形充分关注核查,核查意见不准确[13] - 公司担任航天通信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时,重组阶段未审慎核查标的公司供应商等,持续督导阶段未核查销售真实性,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13] - 雄塑科技董事长黄淦雄等三人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负有主要责任[14] - 中国稀土集团董事会秘书王宏源是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直接责任人员[15] - 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均采取措施整改,问责相关人员并提交报告[13][14] - 2023年2月14日,深交所对公司保荐的义翘神州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因其2022年8月29日披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未及时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17] - 2023年4月11日,深交所对公司保荐代表人韩昆仑、段晔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因其对发行人境外存货等异常情形未充分关注核查[17] - 2023年9月22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焦延延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因其在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中未审慎核查销售真实性[18] - 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保荐的得润电子出具责令改正决定,其2020年半年度至2022年半年度应收款项收回情况披露与实际不符[16] 承诺履行 - 控股股东等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已履行[10] - 控股股东等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已履行[10] - 公司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已履行[10] - 公司等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等的承诺已履行[10] 其他 -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次数均为0次[4] -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次数为0次[4] - 保荐人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6] - 保荐人未发现公司内部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6] - 保荐人未发现公司“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6] - 保荐人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6]
宏英智能: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4-04-28 16:28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在国内工程机械行业周期下行背景下,市场需求依旧疲软、行 业竞争加剧,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带来的挑战。公司继续推进"3+1"战略规 划,持续优化"3+1"战略,加大在自动化、汽车科技、新能源领域的发展及国 际化市场的开拓,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在经营管理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的职责,严格 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总经理会议的各项工作,不 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公司总经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主要工作回顾 1、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 为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公司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公司实施了 2023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 司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为 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此外,公司设立明确的晋升通道,并为员工提供内外 部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为员工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助力员工 职业成 ...
宏英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16:2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1836.00万股,发行价38.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0887.96万元,净额60531.35万元[1]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576713276.27元,专户利息收入13199153.23元[2] - 2023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80985340.68元,支付专户手续费支出1494.37元[3]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08925594.45元[3] - 2022年公司使用2065.3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 现金管理情况 - 2022年公司可使用不超60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8] -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不超5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8] - 2023年3月3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5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理财,期限12个月[19] 账户余额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账户余额224701619.70元[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南三湘银行账户余额29792530.56元[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设银行上海静安支行账户余额254421431.41元[6] 募投项目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60531.35万元,本年度投入8098.53万元,累计投入12283.08万元,累计投入进度20.29%[17] - 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扩产项目承诺投资32901.94万元,本年度投入5478.27万元,累计投入8815.43万元,投资进度26.79%,预计2025年2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7]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4279.38万元,本年度投入2199.04万元,累计投入2983.59万元,投资进度12.29%,预计2025年2月23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8]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承诺投资3350.03万元,本年度投入421.23万元,累计投入484.06万元,投资进度14.45%,预计2025年2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8] - 募投项目中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2022年外部环境影响进度受限,预计2024年底竣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受宏观环境影响谨慎铺设网点[18] 审核情况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合规,公允反映实际情况[13] -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14]
宏英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8 16:26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会计政策[2] 财务数据调整 - 合并报表递延所得税资产从2911144.64元变为6270459.68元,负债新增3318160.11元[7] - 母公司报表递延所得税资产从1868012.09元变为4610199.52元,负债新增2691860.40元[8]
宏英智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8 16:26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1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大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 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
宏英智能: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2024-04-28 16:26
薪酬方案审议 - 2024年4月25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董监高薪酬议案[1] - 董事、监事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方案适用期限 - 董监薪酬方案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新方案审批通过[2] - 高管薪酬方案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至新方案审批通过[2] 具体薪酬情况 - 独立董事薪酬12万元/年(税前)[4] - 任职董监按实际岗位领薪,不发津贴[4][5] - 未任职董监不在公司领薪酬[4][5] - 高管按职务、绩效和业绩综合评定薪酬[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