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00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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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宝高科(00210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26 19:30
会议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309名,代表股份226,986,815股,占比32.1595%[4]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5名,代表股份200,020,556股,占比28.3389%[5] - 网络投票股东304名,代表股份26,966,259股,占比3.8206%[5] 审计相关 - 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报酬120万元,财务审计100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6] 议案表决 - 《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0000%[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0094%[8]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表决同意224,823,015股,占比99.0467%[16] - 《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表决同意224,842,415股,占比99.0553%[17]
莱宝高科(002106)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26 19:30
股东会参与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200,020,556股,占比28.3389%[8] -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东304名,代表股份26,966,259股,占比3.8206%[8] - 参加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309名,代表股份226,986,815股,占比32.1595%[10]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224,716,915股,占比99.0000%[1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24,738,215股,占比99.0094%[14]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224,726,015股,占比99.0040%[15]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224,821,015股,占比99.0458%[16] - 《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224,722,015股,占比99.0022%,反对2,229,400股,占比0.9822%,弃权35,400股,占比0.0156%[18]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224,685,415股,占比98.9861%,反对2,078,400股,占比0.9156%,弃权223,000股,占比0.0982%[20] - 《关于修订<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同意224,823,015股,占比99.0467%,反对2,128,400股,占比0.9377%,弃权35,400股,占比0.0156%[21] - 《关于修订<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224,842,415股,占比99.0553%,反对2,125,600股,占比0.9364%,弃权18,800股,占比0.0083%[22] 法律意见 - 信达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等均合法有效[23] - 信达同意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24]
莱宝高科:9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09 22:35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九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1]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文件[1] 财务表现 - 2025年1至6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中电子元器件占比98.37%[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1.63%[1] - 公司当前市值为84亿元[1]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次修订稿)
2025-09-09 21:3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2]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3] 会议通知 - 定期提前十日、临时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3] - 定期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6]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6] - 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8]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过半数出席董事同意可举手表决[10] - 现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10] - 规定时限后表决情况不予统计[10]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11]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则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不再审议[12] - 部分董事认为有问题可暂缓表决[12] - 会议可全程录音并事先告知[13] - 秘书安排记录、纪要和决议记录[13][14] - 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1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14]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5]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2025-09-09 21:32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选聘方式有公开、邀请、单一选聘[6] - 选聘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需多道程序,非年报审计专项业务适用简单程序[6][7] 审核要求 - 审计委员会应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诚信情况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8] - 改聘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审核意见[11] 披露与时间 - 拟改聘需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情况[13]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17] - 股东会决议解聘,违约经济损失由公司和责任人承担[17]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7] - 事务所分包转包或报告有质量问题,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7] 制度执行 - 选聘专项审计业务参照本制度履行程序并披露信息[1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19] - 制度实施后法规变动遵照新规定执行并修订[19]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次修订稿)
2025-09-09 21: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董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职责与工作要求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7] - 督导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检查一次[8] 会议相关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或必要时召开[14] - 会议需两名委员出席,决议须经两名委员通过[14] - 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报告与规则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提交公司董事会[10]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 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三次修订稿)
2025-09-09 21:3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视为关联法人[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3] 关联人信息报备 - 公司董事等应告知关联人情况并报交易所备案[8] 关联交易审议 - 特定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会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1][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特定股东回避,关联股东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3][19] 关联交易限制 - 公司不得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3] 关联交易类型及原则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多种事项[5]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6]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 - 关联人与公司签署协议应回避,个人只能代表一方[11] 不同金额关联交易处理 - 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5] - 上述关联交易成交价格溢价超100%,需提供盈利预测报告等[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6] - 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低于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议[16]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且低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议[16] - 未达董事会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16]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每年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超出需重新提交审议[19] - 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7]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部分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需披露信息[20]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规定审议和披露[21]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三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2025-09-09 21:32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拟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部分条款[2] - 修订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扩大,新增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各方、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2] - 修订后仅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2]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新增收购报告书[2] 信息披露渠道与时间 - 依法披露信息除原渠道,还需置备于公司住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供公众查阅[2] - 非交易时段确有需要可发布重大信息,但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公告[3]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4]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需披露[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5][6][13]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披露[7] 重大事件披露要求 - 董事会或监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情况需及时履行披露义务[6]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6][7] - 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披露、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10%需及时披露[8] 业绩预告相关 - 公司预计年度、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9] - 满足特定条件可免披露年度、半年度业绩预告[9] -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需进行业绩预告[9] - 扣除特定收入低于3亿元等情况需进行业绩预告[9] 业绩修正与异常情况披露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等数据差异达20%以上等情况需披露修正公告[10][11]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盈利预测数据有重大差异,需披露修正公告及会计师专项说明[11]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11] - 媒体消息影响股价,公司应核实并发布说明或澄清公告[11] 其他披露义务 - 涉及收购等导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1]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披露[12] - 控股股东等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况需披露[12] - 公司或相关人员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需披露[12]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季度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问题提建议督促改正[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17] - 董事会和相关人员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17] 暂缓、豁免披露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等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5] - 各部门申请暂缓、豁免披露应提交文件至董事会办公室[16] - 董事会秘书审核特定信息,符合条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登记入档[16] 人员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特定时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短线交易规定,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8] 制度表述修改 - 原制度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19] - “监事会”和“监事”表述统一替换为“审计委员会”等或删除[19] 文件日期 - 公司董事会文件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21]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第四次修订稿)
2025-09-09 21:32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决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2] - 单笔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2] 担保额度限制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需股东会审议[2]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2] 担保额度调剂 - 公司为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不超预计总额50%[7] - 获调剂方单笔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7] 其他规定 - 本办法自股东会通过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0]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四次修订稿)
2025-09-09 21: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董事会设四名独立董事,占成员三分之一[2]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5]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特定工作经验[9] - 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职[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独立董事会议与职权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18][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 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3]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过半数同意,一项行使应及时披露[1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2]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股东[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