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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00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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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8 19:23
关联资金总体情况 - 2024年初关联资金往来余额21037.14万元[3] - 2024年半年度关联资金往来累计发生9803.96万元[3] - 2024年半年度关联资金往来利息308.54万元[3] - 2024年半年度关联资金往来偿还2788.81万元[3] - 2024年半年度期末关联资金往来余额28360.82万元[3] 各公司往来资金情况 - 湘潭电化集团2024年初余额2.00万元,半年度累计1.38万元,期末3.38万元[2] - 湘潭电化铁路2024年初余额11.89万元,半年度累计4.95万元,期末16.84万元[2] - 湖南潭州新能源2024年初余额12.21万元,半年度累计0.77万元,偿还6.89万元,期末6.09万元[2] - 湘潭市雨湖区潭州新能源2024年初余额224.42万元,偿还140.02万元,期末84.40万元[3] - 广西立劲新材料2024年初余额17968.84万元,半年度累计7226.03万元,利息261.04万元,偿还454.39万元,期末25001.52万元[3]
湘潭电化: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4-08-28 19:23
可转债发行 - 2023年9月12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议案[1] - 原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为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1] 有效期延长 - 2024年8月2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延长有效期议案[2] - 同意自原有效期届满起延长12个月[2] - 议案将提请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除有效期外其他发行事项不变[2]
湘潭电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8 19:23
薪酬标准 - 经理层副职基本年薪按总经理0.9 - 0.6倍确定[8] - 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比例不低于50%[8] - 超额利润提成提取超出目标的5% - 10%[8] 考核比重 - 总经理公司经营指标考核比重100%[11] - 经理层副职公司经营70%、个人绩效30%[11] 考核结果 - 个人年度评分70分及以下不发绩效年薪[12] 薪酬计算 - 经理层绩效年薪=标准*分配系数[13] 考核时间 - 公司4个月内形成年度考核结果[16] - 经理层4个月内进行年度述职[17] 支付方式 - 基本年薪按月支付[18] - 绩效年薪和超额提成考核后支付[19] 其他规定 - 经理层兼职原则上不领报酬[19] - 兼任多职务薪酬“就高不就低”[19] - 离任按实际任职算年薪[19] - 薪酬纳入工资总额预算[19] - 工资总额受限调减年薪标准[19] - 不得领规定外福利收入[19] - 违规扣减绩效年薪[19] - 市管干部薪酬按上级规定执行[20]
湘潭电化: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24-08-20 18:25
担保额度 - 2024年度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不超6亿元[2] - 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14.05亿元,实际担保5.16亿元[11] 子公司担保 - 为靖西电化担保2.65亿元,剩余额度1.35亿元[3][4] - 为广西立劲担保3000万元,剩余额度1.2亿元[3][4] 子公司业绩 - 靖西电化3月31日资产负债率33.40%,1 - 3月净利润1434.46万元[8] - 广西立劲3月31日资产负债率67.08%,1 - 3月净利润228.37万元[9][10] 其他情况 - 实际担保金额占2023年度归母权益18.54%[11] - 无逾期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11]
湘潭电化:公司年报点评:主营业务保持稳定,研发迈上新台阶
海通证券· 2024-06-06 19:31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公司维持"优于大市"投资评级。[1] 报告的核心观点 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稳定 - 电解二氧化锰业务保持行业领先地位,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2] - 锰酸锂业务已成长为行业内龙头企业,2021-2023年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2] 重视创新,研发取得突破 - 加强研发,围绕锰系电池材料、锰渣资源化利用、智能化生产等领域取得进展。[2] - 加强产学研合作,打造创新平台,获评"湖南省先进锰系储能材料中试平台"。[2] -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均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 盈利预测和估值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EPS分别为0.54元、0.60元、0.75元。[3] - 参考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给予公司2024年24-25倍PE,对应合理价值区间为12.96-13.50元。[3] 业务拆分分析 EMD电解二氧化锰 - 2023年营收10.92亿元,毛利率36%,保持行业领先地位。[7] LiMn2O4尖晶石型锰酸锂 - 2023年营收7.56亿元,毛利率-6%,受碳酸锂价格下跌影响。预计2024-2025年毛利率将有所回升。[7] NiSO4·6H2O高纯硫酸镍 - 2023年营收0.74亿元,毛利率22%。[7] 锰酸锂正极材料 - 2023年营收0.70亿元,毛利率46%。[7] 污水处理 - 2023年营收1.36亿元,毛利率38%。[7] 其他 - 2023年营收0.35亿元,毛利率57%。[7]
湘潭电化: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30 17:35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4-03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29,481,7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6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5,752,927.78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
湘潭电化(002125) - 2024年5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30 09:07
锰酸锂市场前景 - 锰酸锂具有资源丰富、材料成本较低、电压平台高、安全性更优、倍率性能及低温性能好等优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1] - 随着锰酸锂以及电池技术突破、掺杂其他正极材料使用、新政策实施等,锰酸锂的应用场景将进一步打开,带来更大的市场容量[1] 公司锰酸锂业务情况 - 目前公司锰酸锂产品主要应用于3C数码、电动两轮车、电动工具等领域,公司正在进行技术突破,与下游以及行业相关企业联合开发,力争进一步打开锰酸锂应用场景[2] - 今年一季度公司锰酸锂业务毛利率已转正,随着碳酸锂价格的稳定,锰酸锂业务的盈利能力也在企稳回升[3] - 公司所使用的锰矿来自国内和国外的都有,以国内矿为主,公司根据进口矿市场行情,在低位的时候适量采购进口矿[4] 公司其他业务发展 - 从今年一季度来看,公司电解二氧化锰的下游市场需求在回暖,销量同比有所增加[3] - 公司已与固态电池行业的优秀厂商对接并正在联合研发,目前尚未形成销售收入[3]
湘潭电化:2024年5月20日业绩说明会活动信息
2024-05-20 18:07
产量与产能 - 公司今年锰酸锂产量预计比去年增加[1] - 公司电解二氧化锰产能达12万吨[2] - 公司四氧化三锰现有产能1万吨[4] 成本与价格 - 碳酸锂价格在10万元左右波动,锰酸锂较铅酸蓄电池性价比更高[1] - 公司锰酸锂相比其他厂商有至少10%以上的成本优势[2] - 电解二氧化锰(碱锰型)最高涨到17300以上,去年及一季度均价16000左右[2] - 一吨锰酸锂上游原料成本含一吨电解二氧化锰和0.22吨碳酸锂[2] 业绩数据 - 今年一季度公司扣非净利润同比上涨73.44%,扣除湖南裕能影响后同比上涨282%,达38204367.3[3] 其他 - 公司今年一季度产线开工率较上年同期提高[3] - 公司有两个矿权,湖南楠木冲锰矿保有锰矿石资源储量19.41万吨,广西爱屯锰矿查明锰矿石控制+推断资源量为207.63万吨[3]
湘潭电化: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9:3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4月26日发布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8] - 现场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4:30,网络投票有多时段[8] 股东投票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2名股东代表204,813,397股,占32.5368%;网络6名代表3,196,200股,占0.5078%[10]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高比例,部分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高[12][13][14][16][17][18][19][22][23] 法律相关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2024年5月17日出具[24][26]
湘潭电化:公司章程(2024年5月)
2024-05-17 19: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3月8日获批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629481713元[2] - 公司股份总数为629481713股,均为普通股[9] 股东相关 - 湖南湘潭电化集团公司认购3053.50万股,占比87.243%;长沙矿冶研究院等其他发起人也有相应认购比例[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16]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等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3] 股份收购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4] - 因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收购的,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4]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的,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4]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情形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3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相应规定[3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36]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等情况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46]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7]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4]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6]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7]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的,公司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8]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0] - 董事会应在董事提交书面辞职报告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60]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三年内仍然有效[61]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57] - 等额选举时,董事候选人获选票超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当选;差额选举有相应当选规则[55]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63]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到一定比例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65][6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达到一定金额分别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67] 董事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68]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6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1]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2][73]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二人,职工代表三人[80]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8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1]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81] -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84]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披露[88]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8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9]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含20%),不同阶段有不同比例要求[90]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1]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97] - 公司合并等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103][10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7]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7] - 清算组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108]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08]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