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0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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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登记的进展公告
2025-07-11 19:00
公司变更 - 2025年3 - 6月多次开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增加经营范围议案[1] -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登记通知书》[2] 经营范围 - 变更后涵盖电子产品等多领域研产销及输电供电等业务[2][3]
中证1000信息技术指数报9130.36点,前十大权重包含欧菲光等
金融界· 2025-07-11 16:37
指数表现 - 中证1000信息技术指数7月11日报9130 36点 [1] - 近一个月上涨6 25% 近三个月上涨11 71% 年至今上涨7 69% [1] 指数构成 - 从每个行业内选取流动性和市场代表性较好的证券作为样本 形成10条中证1000行业指数 [1] - 基日为2004年12月31日 基点为1000 0点 [1] 权重股分布 - 前十大权重股合计占比13 17% 其中欧菲光权重最高达2 69% [1] - 其他权重股包括华虹公司(1 54%) 和而泰(1 42%) 四维图新(1 39%)等 [1] 市场板块分布 - 深交所成分股占比57 12% 上交所占比42 88% [1] 行业构成 - 软件开发占比最高达24 50% 其次为集成电路(19 58%)和光学光电子(14 73%) [2] - 信息技术服务占比12 38% 半导体材料与设备占比9 51% [2] - 其他行业包括电子元件(7 54%) 电子终端及组件(7 10%)等 [2] 样本调整机制 - 每半年调整一次 实施时间为6月和12月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 [2] - 特殊情况如样本退市 行业变更等会触发临时调整 [2] - 样本公司发生并购重组等情形参照计算与维护细则处理 [2]
国泰海通:灵巧手为人形机器人量产风口下价值锚点 关注国内市场相关企业
智通财经网· 2025-07-11 16:14
人形机器人市场前景 - 2025/2030/2035年全球人形机器人市场销量预计分别为1.24/近34/超500万台,对应市场规模分别为63.39/超640/超4000亿元 [1] - 2025-2030/2030-2035年市场销量CAGR分别约为94%/71%,市场规模CAGR分别约为59%/44% [1] - 行业将在中长期内保持中高速增长,未来潜力巨大 [1] 机器人灵巧手市场 - 2030年全球机器人多指灵巧手市场规模将超过50亿美元,2024-2030年CAGR为64.6% [1][2] - 2024年中国机器人灵巧手销量为0.57万只,2024-2030年CAGR达90%,2030年预计超34万只 [2] - 2030年中国人形领域灵巧手销量预计达32.5万只 [2] 区域竞争格局 - 2024年北美/欧洲/亚太地区灵巧手市场规模占全球比例分别为32.56%/25.25%/37.92% [3] - 美国在灵巧手行业优势明显,中国正在迅速积累技术经验 [1][3] - 中国凭借庞大市场和政府支持加快市场化步伐 [3] 主要企业 - 国外典型企业有ShadowRobot、Festo、SCHUNK等 [3] - 中国2025年最具竞争力前十名企业包括因时机器人、傲意科技、帕西尼感知等 [1][3] 技术发展趋势 - 轻量化、高仿生与高自由度成为发展方向 [4] - 电机驱动为主,多采用空心杯电机 [4] - 腱绳和连杆传动居多,直驱和复合传动为新方向 [4] - 多模态感知技术受到重视 [4] 相关标的 - 推荐标的:雷赛智能、双林股份、五洲新春、震裕科技 [5] - 灵巧手及零部件相关标的:兆威机电、江苏雷利、鸣志电器、鼎智科技、拓邦股份、柯力传感、汉威科技、同益中、恒辉安防 [5]
拓邦股份(002139)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27 19: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6月27日召开,现场下午2:30开始,网络投票上午9:15开始[2] - 参会股东及代理人795名,持股246,934,982股,占比20.0958%[3][4] 议案投票情况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45,932,036股,占比99.5938%[6] - 中小投资者同意11,924,790股,占比92.2419%[6] - 中小投资者反对876,846股,占比6.7827%[6]
拓邦股份(002139)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7 19:1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6月27日下午2:3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6] - 参会股东795名,代表股份246,934,982股,占比20.0958%[10]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45,932,036股,占比99.5938%[15] - 反对876,846股,占比0.3551%[15] - 弃权126,100股,占比0.0511%,议案获表决通过[15][16]
拓邦股份(002139) -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5-06-11 19:32
激励计划 - 2024年11月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4年11月11 - 20日对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2] - 2024年11月2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2024年12月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授予股票期权等议案[3] 权益分派 - 2025年5月14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金股利0.7元,合计86,015,257.16元[4] 行权价格调整 - 2025年6月1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行权价格议案[3][5][8] -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6元/股调整为9.53元/股[4][8]
拓邦股份(002139)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6-11 19:32
激励计划进程 - 2024年11月多项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12] - 2024年11月对激励对象进行公示[11] - 2025年6月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12] 财务数据 - 公司现有总股本1,246,834,988股,扣除回购后股本1,228,789,388股[15] - 以扣除后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0.7元,合计86,015,257.16元[15] -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6元/股调为9.53元/股[15]
拓邦股份(002139)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11 19:32
激励计划会议 - 2024年11月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4年11月2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5年6月1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行权价格议案[10]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11月21日监事会出具激励对象核查意见[8] - 2024年12月9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授予股票期权议案[9] 其他事项 - 2025年5月14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11]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6元/股调整为9.53元/股[12] - 法律意见书于2025年6月12日生效[17]
拓邦股份(002139)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11 1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6月11日首次发行180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46834988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46834988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董事、高管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股份总数25%[2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公司应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36]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规,股东有权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诉讼或直接起诉[39]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42]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50]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51]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5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5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51]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10日内书面反馈[57][58]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63]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4] 董事相关规定 - 连续180个交易日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非职工代表董事[83]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取累计投票制度[85] - 非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均为3年,可连选连任[91] - 兼任高管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92]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8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设董事长1名[10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01] 担保与投资决策 - 董事会可对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及投资项目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决策[106] - 董事会可决定单笔担保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事项[107]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的担保可由董事会决定[107][108] - 董事会可决定为资产负债率不超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108] -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可由董事会决定[108]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4]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后留存货币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16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60]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或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属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161] - 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现金分红优先[159] - 每年现金分红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6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20%[163]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6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8]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17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8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9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7]
拓邦股份(002139)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11 1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46,834,988股,均为普通股[6]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设董事长1名[30]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2] 经营范围与章程修订 - 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新增汽车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等项目[1][2] - 章程修订后明确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3] - 修订后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42]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部分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7]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可拒绝不正当目的查阅,并应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高人员违规致损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13][14]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多项事务[2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除特别约定外,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2]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可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外的管理人员[33] 重大事项决策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决定[20]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审议[2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经董事会决议即可[36] 人员管理与责任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辞职报告生效后2年以及任期结束后2年内不解除[29] - 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董事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需担责[29]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违背诚信义务损害公司和公众股股东利益也应依法担责[33] 其他规定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4]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