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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智造(0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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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智造(00217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8)
2025-08-29 19:40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5] - 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担任[8]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9]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不符合条件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3][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5] - 发表意见应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独立董事工作保障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0]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0]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8] - 公司保障知情权并提供支持[18] 独立董事津贴与会议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特定事项需审议[1]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2] - 会前三日发资料,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3] - 可多种方式召开,制作记录并签字确认[3][4] - 会议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4] 制度解释与修改 - 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修改需董事会提方案经股东会批准[6]
东方智造(00217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9 19:40
章 程 (2025年8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 | 6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 6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 ...
东方智造(00217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9:40
信息披露制度原则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遵循合法性等原则[2] 申请相关要点 - 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需有确实充分证据[3] - 信息涉国家或商业秘密等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6][7] - 申请需经申请提出等程序[8] 后续处理要求 - 应对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保密并保存不少于十年[10][11] - 报告期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材料[11] 违规处理与施行时间 - 违反制度人员将视情节处理[1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东方智造(002175) - 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9:4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使公司经营管理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 建设、明确领导责任,提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财务 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相关职责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 或为个人、股东的利益而弄虚作假,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造成公司重大 损失的行为,或者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大问题,虽然该人员不是直接当事 人也没有参与,但有失职、失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或经管管理造成重 大不良影响的,对其的追究与处理。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经营、决策、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失误,包括决策失误和操作失误。决策失误是指在经营 决策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 违反本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和程序,越权审批,擅自决策等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 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操作失误是指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法、 违规、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和 ...
东方智造(002175) - 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9:40
子公司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公司认定为子公司[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3] 组织架构 - 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3 - 5名,不设董事会的设执行董事1名[8] 资产处置 - 子公司单次处置资产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或12个月内累计处置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应报公司审核并履行批准程序[14] 财务报表 - 子公司应在月度、季度(含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提交月度和季度(含半年报)财务报表[14] - 子公司应在年度结束之日起20日内向公司提交年度财务报表[14] 管理与监督 - 子公司总经理实行向公司总裁每年一次述职报告制度[10] - 公司财务部有权对子公司资金运作规范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14]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审计内容广泛[28] 资金与担保 - 子公司一律不得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和个人提供借款[13] - 子公司应避免非经营性占用关联方资金资产,否则公司有权追责[15] - 子公司对外贷款需可行性论证,按决议执行,必要时提交审议[16]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确需担保需反担保并经审议[17] 投资与项目 - 子公司投资项目需遵循原则并编写可行性报告,经审批实施[18] 重大事件 - 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需建立报告制度[21] - 子公司应每月与董事会办公室核对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发生一天内书面报告[22] 关联交易 - 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报告并履行审批流程,结算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前提[25] 合同管理 - 子公司重大经济合同必要时需报备公司审计后实施[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
东方智造(0021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9:40
董事补选 - 任期届满未改选等情况原董事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法定代表人确定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人选[7] 离职交接 - 董事及高管离职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9]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任职限制 - 犯罪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得任职[4]
东方智造(00217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9:4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为规范广西东方智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及时、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 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其 ...
东方智造(0021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8)
2025-08-29 19:4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9][11][12]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请求后十日内应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8][11][12] - 董事会同意后,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8][11][12]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应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6] 投票与表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37]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表决权可集中使用[3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过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6]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8]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8] 决议实施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3]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三年[4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3] 决议撤销与披露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4] - 上市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报送决议等文件并披露公告[45]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等内容[47]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50] 会议记录与规则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5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56]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报刊刊登信息披露内容,篇幅长可摘要并在巨潮网公布全文[52]
东方智造(002175) - 内部控制制度(2025.8)
2025-08-29 19:40
制度时间 - 制度制定和财报时间为2025年8月[2][62]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7][55] 内部控制 - 涵盖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覆盖各项业务等[8] - 要素包括组织环境、目标设定等八个方面[11] - 活动涵盖印章管理、合同管理等所有营运环节[12] - 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等[13] 授权管理 - 常规授权是日常经营按既定职责和程序授权,特别授权是特殊情况授权[14] 人员要求 -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14] 预算管理 -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15] 运营分析 - 经理层应综合运用多方面信息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15]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批并披露[27] - 与关联人成交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还要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7] 对外担保 - 董事会审议批准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30] - 一年内对外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决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1] - 须经股东会审批的情形包括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31] 绩效考评 - 建立绩效考评制度,结果作为薪酬、职务调整依据[17] 风险管控 - 完善风险评估体系,监控风险敞口并采取控制措施,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17] 内部审计 -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制度检查监督[18]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检查一次[35]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6] 子公司管理 -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制定章程等[21]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联系人[42]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等[49]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52] 制度其他 - 制度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6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1] - 制度与法律法规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61]
东方智造(00217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8)
2025-08-29 19:4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 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 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内 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 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 人操纵股票交易价格。 第六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以及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依法从公司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内部及 1 外部单位人员;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审批等环节的内部及外部单位 人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