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0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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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19:41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5] - 召集人需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5]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有二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1]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21] - 下设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21]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24]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4][26]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26]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不受通知时间限制[3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5] - 下列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等变更[28] - 审计工作组为决策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包括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30] - 对审计工作组报告评议后将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3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35] - 应做好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调工作[37]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21] - 召集人需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2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4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5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53] - 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53] - 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4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4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4] 其他 - 本工作细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9][56]
奥维通信: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5 19:4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事项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维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利益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 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 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证券部门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
奥维通信(002231)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9:41
经营业绩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41,771,495.42元,同比增长231.12%[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3,449.81元,同比下降207.32%[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069元,同比下降207.81%[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42亿元,同比增长230.8%[1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亏损为239.34万元[15,1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069元[1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239.34万元[16] 现金流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627,185.68元,同比下降131.35%[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62.72万元[1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85.51万元[18,19]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30.02万元[18,19]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653.76万元[18,19]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9,549.19万元[1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2,647.10万元[18] 资产负债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总资产为557,291,388.83元,较期初增加17,047,786.15元[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流动资产为505,280,171.21元,较期初增加18,027,463.57元[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流动负债为236,319,342.79元,较期初增加20,254,469.89元[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为43,088,933.43元,较期初减少19,938,022.92元[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应收账款为92,336,223.94元,较期初减少21,548,230.81元[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预付款项为159,118,445.98元,较期初增加64,531,955.48元[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存货为183,137,022.54元,较期初增加14,018,751.37元[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合同负债为57,958,262.74元,较期初增加17,586,264.86元[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其他流动负债为7,672,358.22元,较期初增加7,249,873.31元[13] 其他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无锡东和欣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95.04%,主要系公司票据结算的销售货款增加所致[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71.13%,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增加金属制品业务所致[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无锡东和欣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取得收益所致[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无锡东和欣盈利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所致[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65.30%,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银行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7]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12]
奥维通信: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朱香冰)
2024-04-25 19:41
(朱香冰) 本人朱香冰,作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就 2023 年度本人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朱香冰,原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时间:2022 年 4 月 11 日 -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80 年,本科学历,三级职称。 曾任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和辽宁尊赢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 ...
奥维通信: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9:4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宇航先生、蒋红珍女士、陈燕红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宇航先生、蒋红珍女士、陈燕红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 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
奥维通信: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宇航)
2024-04-25 19:4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王宇航) 本人王宇航,作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就 2023 年度本人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宇航,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 计师、高级审计师。曾任沈阳广播电视台计财处工作人员、辽宁省审计厅主任科 员。现任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总会计师。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 ...
奥维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2024-04-25 19:4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 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 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 董事会审议。 ...
奥维通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4-23 17:15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 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有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 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2024 年 4 月 23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1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 ...
奥维通信:关于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03-11 16:47
一、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26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0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0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登载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 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出具的《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报审计项目 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容诚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王逸飞为项目合伙人,王逸飞及王 玉宝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宇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确保公司202 ...
奥维通信: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2-20 17:11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 LIAO NING QING LIAN LAW FIRM 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N 法律复见书 买 第五 a 7 V th : "TOH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1号商会总部大厦B座14层 电话:024-28282868 网址:www.lnginglian.com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 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崔永志律师、杨宵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月修订)》(以下"《规范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