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00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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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关于与淡水河谷印尼公司签署共同建设绿色镍资源的HPAL工厂的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2024-11-10 16:1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11月10日公司与淡水河谷印尼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3] - 公司下属公司与合作方签署印尼红土镍矿冶炼项目合资框架协议,产能2.0万吨镍/年[14] 项目数据 - 淡水河谷印尼公司授权资本993,633,872,000印尼盾,印尼国有矿业公司持股34%等[5] - HPAL工厂目标产能为每年6.6万吨镍含量的MHP产量[6] - 项目公司初步股权结构GEM及其合作伙伴合计占比70%、PTVI占比30%,GEM持股不超25%[7] - 按6.6万吨/年设计目标产能的HPAL工厂和配套设施,资本支出不超14.2亿美元[7] - 建设工程在约定开工日期后16个月内完成机械竣工,不超24个月[7] 协议情况 - 本次签署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2] -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均正常履行中[12] - 公司2022 - 2024年多个签署的协议正常履行中[13][16] 激励与减持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40%,2024年10月14日上市流通[16]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11月5日[16] - 截至公告日,公司未收到相关减持股份通知[17]
格林美: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2024-11-05 18: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4年9月27日确定为授予日,向177名激励对象授予920.50万股限制性股票[3] - 授予价格为3.18元/股,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3]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11月5日[3] - 920.5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1794%[8] - 彭亚光等5人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及占比[8] - 激励对象合计金额为920.50[9]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分12、24、36个月[11] - 限制性股票分3次解除限售,比例为35.00%、35.00%、30.00%[11] - 截至2024年10月24日,收到177名激励对象缴纳股权认购款2927.19万元[18] - 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3092.88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483.26万元、1662.42万元、715.23万元、231.97万元[22] - 授予登记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和比例变化,无限售条件股份和比例变化[23]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影响每股收益[25] - 本次限制性股票筹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6] 业务营收占比 - 2021 - 2023年公司新能源材料制造业务占总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71.13%、74.16%、75.23%[12] - 2021 - 2023年公司城市矿山开采业务占总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8.87%、25.84%、24.77%[12] 新能源汽车市场 - 2021 - 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352.1万辆、688.7万辆、949.5万辆,同比增长近160%、超90%、近38%,渗透率分别为13%、26%、超31%[12] - 2021 - 2023年世界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623万辆、1,031万辆、1,428万辆,同比增长接近120%、超60%、不足40%,渗透率分别超8%、13%、16%[12] - 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新能源汽车年化增速放缓至22%[12] 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营业收入触发值313.50亿元,目标值418.00亿元[13] - 2024 - 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触发值657.00亿元,目标值876.00亿元[13] - 2024 - 2026年累计营业收入触发值1,035.00亿元,目标值1,380.00亿元[13] 股份回购 - 2024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921.98万股,占总股本0.37%,成交总金额12097.0584万元[27] - 公司将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变更,500万股用于注销,剩余1421.98万股仍用于激励或持股计划[27] - 公司将920.50万股回购股份用于本次激励计划[27]
格林美: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2024-11-05 17:2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4年9月27日为授予日,向177名激励对象授予920.50万股限制性股票[3] - 授予价格为3.18元/股,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3]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11月5日[3]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1794%[8] - 彭亚光等5人分别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及占比[8] - 激励对象按类别划分及占比情况[9] - 公司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及任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限制[10] -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比例[11] - 截至2024年10月24日,收到177名激励对象缴纳股权认购款29,271,900元[18] - 有限售和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后数量及占比[22] - 9,205,000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3,092.88万元及各年摊销金额[23]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总股本不变,不影响每股收益[25] - 本次限制性股票筹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6] 业务占比与市场数据 - 2021 - 2023年公司新能源材料制造和城市矿山开采业务占总营业收入比重[12] - 2021 - 2023年我国和世界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及渗透率[12] - BloombergNEF预测2024 - 2026年新能源汽车年化增速放缓至22%[12]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业绩考核触发值营业收入达313.50亿元,目标值达418.00亿元[13] - 2024 - 2025年业绩考核触发值累计营业收入达657.00亿元,目标值达876.00亿元[13] - 2024 - 2026年业绩考核触发值累计营业收入达1,035.00亿元,目标值达1,380.00亿元[13] 股份回购与用途变更 - 2024年6月4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219,800股,占总股本0.37%,成交总金额120,970,584元[27] - 2024年8月14日同意变更5,000,000股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剩余14,219,800股仍用于激励或持股计划[27] - 将9,205,000股回购股份用于本次激励计划[27]
格林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10-31 18:03
公司资本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3,129.1557万元[3] - 500万股注销后总股本由5,131,291,557股变更为5,126,291,557股[4]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份总数变更为5,124,299,057股[5] 激励与回购 - 76名原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4] - 6名激励对象第二期解除限售额度为0%[4] -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99.25万股[4] - 500万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4]
格林美(002340)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07:13
财务业绩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75.34亿元,同比增长3.3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亿元,同比增长50.7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2亿元,同比增加282.19%[1][6] - 总资产为620.6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加17.9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92.2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加2.49%[1]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创历史新高,达到248.72亿元,同比增长22.96%[11] -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达到9.04亿元,同比增长65.06%[11]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性现金流达到20.52亿元,同比增长282.19%[11] 产品产能与销量 - 核心产品产能利用率均在95%以上,产能大释放,产销两旺[11] - 三元前驱体出货量14.30万吨,同比增长18.94%,高端产品占比超90%[14] - 四氧化三钴出货量1.45万吨,同比增长93.33%,接近满产满销[14] - MHP产量3.18万吨,同比增长83.43%,产能利用率达106%[14] - 三元正极出货量1.44万吨,同比增长116.02%,定向循环材料需求旺盛[15] - 动力电池回收拆解2.30万吨,同比增长16.78%[15] - 钨回收业务销售收入11.16亿元,同比增长47.35%[15] 产能扩张与技术创新 - 完成青美邦镍资源二期工程建设与调试,全线开通,工艺运行指标与产品质量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16] - 公司已建成及在建的镍冶炼产能共15万金吨镍/年[17] - 过去11年公司平均把当期利润的85%以上投入研发,成功攻克三元动力电池用超高镍三元前驱体核心技术[21] 循环经济与ESG - 积极响应"设备更新与以旧换新"政策,推出"格林回收(ECO RECYCLING)数字化平台",与多家品牌合作建立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利用系统[22] - 公司废物循环与新能源产业基地由3个增加到19个,营业收入从34.86亿元增长至305.29亿元[20] - 公司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数量占全国总量的10%以上,回收的镍资源达到中国原镍开采数量的20%以上[20] - 公司在中国、韩国、印尼建设了7个动力电池回收处理中心,回收处理的退役动力电池占全球的10%以上[20] - 公司以青美邦海外园区为主体,全面实施ESG提升计划,开展尊重人权、职业健康、文化融合等ESG大行动,提升印尼员工的职业环境[29] - 公司已通过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评估,取得RCI尽责管理审核镍、钴矿产供应链A级证书,成为印尼首家同时对镍、钴金属供应链开展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并通过RMAP审核的冶炼企业[29] 战略合作与人才引进 - 与ECOPRO BM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共同打造"镍资源—前驱体—正极材料"全产业链制造体系[23][24] - 在印尼投资3000万美元建设中国-印尼新能源材料与冶金工程技术联合研究实验室,促进中印尼科技文化合作[25] - 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引进全球精英人才,鼓励员工出海奋斗[27] - 公司推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7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20.5万股,以充分调动公司各类人才的积极性[28]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流动资产为225.72亿元,非流动资产为394.89亿元,资产总计为620.61亿元[30,31] - 公司流动负债为223.90亿元,主要包括短期借款76.67亿元、应付票据51.77亿元、合同负债23.88亿元等[30,31] - 公司货币资金为33.23亿元,应收账款为60.46亿元,存货为84.98亿元[30] - 公司在建工程为90.94亿元,无形资产为22.80亿元,商誉为0.54亿元[31] - 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18.34亿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12.84亿元[31] - 公司开发支出为1.67亿元[31] 财务指标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48.72亿元,同比增长22.9%[3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39亿元,同比增长65.1%[3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7.83亿元,同比增长2.7%[3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5.42亿元,同比增长58.6%[32] - 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620.6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9%[32]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92.2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5%[3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其他收益为3.40亿元,同比增长205.0%[3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2.12亿元[3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为0.50亿元,同比减少19.3%[3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外支出为0.06亿元,同比减少57.6%[3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9.78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8.32亿元[34]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2亿元[3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79亿元[36]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15亿元[36]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2.50亿元[36]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34]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稀释每股收益为0.18元[34]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92.89亿元[3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7.07亿元[3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68.13亿元[36]
格林美: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9 20:19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7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 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 已于2024年10月26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其中, 董事周波先生、魏薇女士,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 ...
格林美: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9 20:19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80 2024年10月29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名(其中,监事宋万祥先生、王健 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 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 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 ...
格林美: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4 17:41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月 1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格林美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格林美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 会议审议议案、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湖北省荆门市高 新区·掇刀区迎春大道 3 号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半 1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接受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林美") 的委托,指派律师邓洁、陈晓璇律师(下称"本律师")出席格林美于 2024 年 10 月 24 ...
格林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10-24 17:41
股份变动 - 公司将回购注销199.25万股限制性股票[3] - 公司将500万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资[4] - 500万股注销后,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变更[4]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再变更[5] 激励情况 - 6人第二期解除限售额度为0%[3]
格林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24 17:41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7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4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王敏女士 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王敏女士主持。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