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00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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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不存在逾期担保
证券日报网· 2025-09-24 21:14
公司担保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1]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1] -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1]
杭氧股份:同意钱宇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证券日报网· 2025-09-24 19:16
公司治理变动 - 杭氧股份董事会新增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钱宇辰先生 [1] - 该人事变动于9月24日晚间通过公告形式披露 [1] - 钱宇辰将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1]
杭氧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约12.52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4 16:59
公司财务与担保状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0.81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63% [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2.52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62% [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无逾期担保及违规担保情形 [1] 业务收入构成 - 2025年1至6月营业收入构成:气体行业占比62.68% 制造业占比35.97% 其他业务占比0.7% 工程总包占比0.66%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27亿元 [1]
杭氧股份(002430) - 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24 16:46
投资决策标准 - 单个项目投资额低于5000万元且年度累计未达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5%的对外股权投资等,由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小组决定、董事长批准[7] - 单个项目投资额达5000万元以上或年度累计达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5%以上的对外股权投资等,提交董事会审议[7] 交易决策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批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借款决策标准 - 借款金额单项或一年内累计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经相关审查和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17] - 借款金额单项或一年内累计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未达50%,经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决定[17] 担保决策标准 -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9] 其他要点 - 达到规定标准的交易应聘请相关事务所对交易标的审计和/或评估[11] - 未达规定标准的交易,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小组认为必要也可聘请相关事务所审计或评估[12] - 低于董事会决策标准的预算外交易由公司调研论证,经分管领导审查后,由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小组决定、董事长批准[12] - 公司投融资及担保行为须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章程等规定[3] - 公司要求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担保数额两倍[31] - 公司在资本运作中需审查拟被收购方或被投资方对外担保情况[31] -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连续债权保证,发现风险应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合同[31] -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要追偿并及时披露追偿情况[31]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追偿[32]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34] - 经办担保事项相关单位、部门或人员为担保事项责任人[34] - 公司对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及纳入合并报表的企业担保按权限和程序执行[34] - 制度与国家法规抵触时以国家法规为准[3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36]
杭氧股份(0024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5-09-24 16:46
薪酬制度 - 杭氧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24日经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 - 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总经理等人员[2] 薪酬构成与发放 - 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薪酬组成[7] -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依年度绩效考核发放[11] 薪酬确定与调整 - 薪酬确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与绩效考核匹配等原则[4] - 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等[4] 审议与生效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3]
杭氧股份(002430) - 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2025-09-24 16:46
预算管理办法 - 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于2025年9月2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预算决策层 - 预算决策层由董事长/总经理/CFO/各事业部总经理组成,负责审批5年业务规划等[5] 预算编制 - 采用“两上两下”机制,“一上”各事业部及单元编制预算上报,“一下”下达目标[10] - 次年1月初前完成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初版,经审批后发布最终版且不可修改[11] - 公司制定“2+3”全面预算编制方法[16] - 预算编制内容包括业务、公共职能等多项内容[17] 预算执行与调整 - 每月12日前通报预算执行偏差,各事业部提交分析报告[12] - 每年10月启动年度计划确定期,明确战略和目标[12] - 每年四季度开展年度预算编制期,完成“两上两下”流程[12] - 次年1月开始预算执行和评价期,按月开展滚动预测和预实分析[12] - 半年度因重大变化可进行预算调整,组织集团调整后二次发布[12] 数据填报与分析 - 实际数填报按月进行,次月8日内完成,由财务BP组织在系统完成,业务责任人提供数据[19] - 滚动预测按月进行剩余月份预测,次月10日内完成,业务责任人基于市场等动态预测,财务BP提供支持[20] - 预实差异分析每月与实际数填报和滚动预测同步进行,业务和财务BP分析原因提措施[20] 经营分析与跟踪 - 公司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召开经营分析会,分析偏差制定行动计划,重大偏差需上报预算决策委员会[21] - 各事业部等针对行动计划分解任务清单,建立跟踪台账,财务BP跟进,实施后再分析评估[22] 预算评价与考核 - 预算评价对象为各事业部预算单元及负责人,内容包括预算目标和体系运行情况评价[24] - 预算执行考核与奖金分配挂钩,纳入综合评价指标,超额完成加分或奖,未完成无理由扣分或罚[25]
杭氧股份(00243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4 16:4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4]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特定人员不得担任[6]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9] - 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10] - 连续任职不超6年,满6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1] 补选与解除 - 比例不符等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11,12,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披露[15]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5] 审计委员会 - 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8]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9] 董事会决策 - 对提名、薪酬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理由并披露[19,20] 工作保障 - 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意见载明并签字[20]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保证同等知情权,提前通知并提供资料[23] - 行使职权时人员应配合[24] - 行使职权费用公司承担[24] 津贴与保险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2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4]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章程执行[26]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生效[26]
杭氧股份(0024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4 16:46
董事补选 - 公司需在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1] 离职规定 - 董事、高管离职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文件[9] 职务解任 - 特定情形公司应依法解除董事、高管职务[5]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7] 制度通过时间 - 该制度2025年9月24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
杭氧股份(002430) -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
2025-09-24 16:46
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应在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0]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9]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9]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信息[12]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应为安全性高、非保本型,不得质押[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仅限主营业务生产经营[16]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募集净额10%,经董事会及保荐机构同意可使用[24]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或超募集净额10%,除上述程序外还需股东会审议[24] - 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净额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募集到账超一年且不影响其他项目[24] 监督检查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7]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8] - 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核查报告[28] 违规处理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银行未履行协议或公司管理有重大违规或风险,应督促整改并报告深交所[2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以《公司章程》为准[3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1]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1]
杭氧股份(00243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4 16:46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或组织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3]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3]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7]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7]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7]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0]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0]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担保、受赠现金除外)应及时披露[14]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比照执行[17]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