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00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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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0 20:06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 事长李变芬女士召集,并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 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 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债务重组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债务重组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 ...
中超控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2024-04-07 15:38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 致: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受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 超控股")委托,指派吴燕、谈国锋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出具。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 性意见合法、准确, ...
中超控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7 15:38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开时间: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变芬女士。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5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233,812,6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0791%,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3,110,779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17.02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01,900 ...
中超控股(002471)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30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23年度报告显示,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2] - 公司2023年度报告显示,利润分配预案以1,369,000,000.00为基数[2] - 公司股票简称为中超控股,股票代码为002471[6] -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 - 公司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6] - 公司注册地址为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为214242[7] - 公司网址为www.zcdlgf.com,电子信箱为zccable002471@163.com[7]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7] 公司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611.1亿元,较2022年增长3.74%[11]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亿元,较2022年减少624.11%[11]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7亿元,较2022年增长282.66%[11]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98元,较2022年增长623.81%[12]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62%,较2022年增长20.17%[12] - 公司2023年总资产为567亿元,较2022年增长0.17%[13]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6.9亿元,较2022年增长20.58%[14]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594.5亿元[14]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16.6亿元[14]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0.59亿元,第二季度为17.17亿元,第三季度为14.65亿元,第四季度为18.70亿元[16]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4414.02万元,第二季度为2915.42万元,第三季度为38.16万元,第四季度为-1.76万元[16] 公司产品和技术研发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和裸电线及电缆材料等五大类产品,涉及500多种型号,10,000多种规格[21] - 公司采用“研发+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满足市场需求,提升自身价值[21] - 公司子公司中超电缆、明珠电缆、远方电缆、长峰电缆、江苏精铸均是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大体系认证[22] - 公司正在研发自承式中压阻水架空绝缘电缆,旨在提升电缆产品的技术性能和应用效果,满足电力系统的需求[48] - 公司产品门类更齐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51][52][53][55] - 公司成功开发了防鼠电缆,具有抗压抗拉、防鼠咬能力,推动企业发展[72] - 公司研发了海洋油气平台电气仪表用紫外光交联绝缘防爆电缆,满足恶劣环境要求[73] - 公司推出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复合电缆,增加电缆机械强度,推动电动汽车发展[74] - 公司研发了高强度重型耐油橡套软电缆,具有耐油、耐低温、高柔软弯曲性等特性[75] - 公司成功开发了公共工程用新型无卤低烟阻燃低毒全新防火功能的综合电缆,满足消防安全要求[76]
中超控股: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2024-03-29 19:24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京 核 〔2024〕 3 号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中超控股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 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 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中超控股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中超控股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所涉事项的影 响已消除。 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控股) 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所涉事项影响已消 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中超控股董事会按照《深圳 ...
中超控股: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3-29 19:24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京 核〔2024〕 2 号 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中超控股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审核报告作为中超控股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龚瑞明 (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控股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 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出具了苏亚审〔2024〕403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 计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超控股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关于营业收入扣 除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 ...
中超控股:2022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2024-03-29 19:24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京 核 〔2024〕 4 号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控股) 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 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龚瑞明 中超控股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中超控股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中超控股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 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 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
中超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16:55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由 董事长李变芬女士召集,并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 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 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 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的经营状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 ...
中超控股: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3-29 16:51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 2024-027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支持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超集团") 拟根据公司资金的需求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1.5 亿元人 民币财务资助。因中超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中超集团为公司关联方,中超集团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 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 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的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 东中超集团、杨飞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 ...
中超控股: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4-03-29 16:49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中超控股")2022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17838-1 号)。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说明,监 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所涉事项影响已 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 明表示认可,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所涉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