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实业(00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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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 -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决策权限 - 总经理1季度拟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核批准[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由董事会批准[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达总资产50%以上等由股东会批准[4] 审议事项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 合同签署 - 购买日常资产合同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总经理签署前通报董事会[6] - 购置或出售其他资产合同标的额占净资产5%以下由总经理批准[7] 贷款审批 - 流动资金贷款单项1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前报董事长批准[7] - 非流动资金贷款累计超净资产50%经董事会审核报股东会决定[7] 其他决策 - 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由董事会决定[7]
金禾实业(00259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信息报送与保存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9] - 董秘登记备案材料等至少保存10年[9] - 知情人变动应2个工作日内重新报备名单[12] 事项处理要求 - 重大事项需填知情人档案并制作备忘录[13] - 报送知情人档案应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13] - 年报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4] 违规处理措施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并2个工作日报送[14]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7] - 知情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罚或要求赔偿[16][17] - 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7]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
金禾实业(00259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独立董事交易限制 - 年报披露前15日及业绩快报披露前5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3] 独立董事职责 - 审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3] -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3][4] - 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及资料信息充分性[4] - 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陈述理由并披露[4] - 对年报事项有异议,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审计和咨询[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5]
金禾实业(002597)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经程序后董事会审议[13] - 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多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程序并提交股东会,为特定关联人担保需反担保[23] 委托理财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金额不超额度[18]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21] 关联交易披露 - 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2] - 不同规定关联交易按情况及时披露,部分需审计或评估报告[23] 交易计算原则 - 除委托理财外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则[24]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股超50%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6] 重大关联交易报告 - 重大关联交易实施完毕2个工作日内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公告[28]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9]
金禾实业(00259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渠道与方式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5]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公布相关信息[8]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答复诉求[9] 会议与活动要求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说明会[9]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0] - 活动结束后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0] 工作责任与职责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组织协调[13] - 证券投资部为职能部门,由董秘领导[13] 人员与信息管理 - 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技能[15] - 活动应记入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15]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金禾实业(0025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时间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会议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2]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公告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类别股决议通过比例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4] 回购决议通过比例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决议撤销请求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6] 违规处理措施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28]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29]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情节严重可实施市场禁入[30] 公告公布平台 - 公告、通知等在符合条件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31] 议事规则制定生效 - 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通过生效[31]
金禾实业(00259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0] 信息报告流程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或公司应在知悉内部重大信息1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告董事会秘书并传真书面文件[13]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应及时向董事长汇报[13] - 董事会秘书需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14] - 董事会履行程序后按规定公开披露信息[14]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整理并保存上报信息[1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相关规定执行[16]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16]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6] 日期 -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落款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17]
金禾实业(00259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业务等情况检查监督,对董事会负责[4]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审计部工作,履行多项职责[5] 审计工作汇报机制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问题[7] - 审计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审计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8] 内部控制报告流程 - 公司根据审计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0] - 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0]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10] 审计人员培训 - 内部审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参加业务培训[12] 审计工作规划 - 审计部确定年度审计重点,拟订计划和方案[14] 审计实施程序 - 常规审计事前告知,特殊业务可突击审计[14] - 审计部实施审计前编制方案[14] - 内部审计人员出具报告,审核批准后正式出具[15] 审计整改与复审 - 有关部门按审计报告整改,有异议可向董事会提出[15] - 重要审计项目实行后续审计,有问题复审[16] 审计结果应用 - 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完善内控、防范风险的依据[17] 审计后续监督 - 审计部对报告问题进行后续监督,督促整改[17]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部办理事项建立档案,分类整理归档[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22]
金禾实业(002597)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独立董事主任委员,主持工作[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11] - 表决方式多样,记录保存十年[11] - 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1] 细则执行与解释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3]
金禾实业(00259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或任期内辞职[4][9] - 公司董事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按需随时召开[13] - 总经理每年向董事会作一次年度工作报告[16] 人员职责 - 公司经理人员特定情形下有责任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直接报告[11] - 总经理应对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承担责任[14] - 公司经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领薪[7] - 财务负责人向总经理、董事会负责,监督财务活动[11]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主管相应部门并承担责任[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