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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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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主线!关注TDI、草铵膦、草甘膦等
德邦证券· 2025-07-20 16:16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基础化工行业投资评级为“优于大市(维持)” [2] 报告的核心观点 - 政策发力引领供需格局改善,化工行业有望进入新一轮长景气周期,投资主线包括核心资产配置、供给短缺行业、需求确定性向上方向和高分红资源股价值重估 [17]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核心观点 - 自2024年9月以来政策出台有望提振经济信心和终端化工品需求,本轮化工扩产周期或步入尾声,行业或迎新一轮供给侧改革,中国化工加速抢占全球市场份额 [17] - 核心资产进入长期配置价值区间,关注宝丰能源、万华化学、华鲁恒升、卫星化学 [17] - 供给短缺或约束的行业率先迎来弹性,关注维生素、三氯蔗糖、制冷剂、涤纶长丝相关企业 [18] - 重视需求确定性向上的方向,关注民爆、改性塑料、复合肥相关企业 [19] - 重视化工高分红资源股价值重估,关注磷矿、钛矿、天然碱、原油相关企业 [19] 化工板块整体表现 - 本周(7/11 - 7/18)申万基础化工行业指数涨跌幅为 +1.8%,位列第11位,跑赢上证综指1.1个百分点,跑输创业板指数1.4个百分点;年初至今涨跌幅为 +10.8%,跑赢上证综指5.4个百分点,跑赢创业板指数4.5个百分点 [9] - 细分板块中18个子板块上涨,8个子板块下跌,涨跌幅前五名分别为合成树脂、膜材料、聚氨酯、改性塑料、氮肥;后五名分别为复合肥、有机硅、纺织化学用品、氯碱、钛白粉 [25] 化工板块个股表现 - 本周251只股票上涨,162只股票下跌,11只股票持平 - 涨幅前十名分别为上纬新材、东材科技、沧州大化、南京聚隆、唯科科技、和顺科技、北化股份、富淼科技、美邦股份、平安电工 [29] - 跌幅前十名分别为宏柏新材、久日新材、安道麦A、晨光新材、ST泉为、红太阳、天晟新材、芭田股份、华峰超纤、金正大 [29] 本周重点新闻及公司公告 重点新闻及点评 - 7月16日科思创德国TDI工厂因火灾氯气断供,预计产品交货延迟、减量或中断,供应恢复日期不明;7月14日我国草甘膦价格同比上周 +0.79%,同比上月 +7.16%;7月7日草铵膦氯离子限量团体标准发布实施 [9] - 欧洲供应不可抗力,TDI供需缺口或扩大,国内库存处于底部区间,价格上行,建议关注万华化学、沧州大化 [9][32] - 南美需求逐步开启,草甘膦需求提振供给扰动,价格回暖,建议关注江山股份等;草铵膦新规出台约束供给,价格处于历史最低,建议关注利尔化学、利民股份 [9][33] - 欧洲减产扰动供给,钾肥景气有望延续,建议关注东方铁塔、亚钾国际、盐湖股份、藏格矿业等 [35] - 磷矿供给或仍趋紧,磷肥出口有望改善,建议关注芭田股份、云天化、兴发集团、川恒股份、川发龙蟒、川金诺 [36] 重点公司公告 - 利民股份、百龙创园、北化股份、宝丰能源等多家公司发布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或快报 [38] 产品价格及价差变动分析 产品价格变动分析 - 本周中国化工品价格指数环比下降,截至7月17日录得4025点,较上周 -0.1%,较年初 -6.5% [42] - 本周55种化工品价格上涨,228种持平,103种下跌;涨幅前十名为TDI、维生素B1、液氮等;跌幅前十名为尿素、丙烯酸甲酯、硫酸铵等 [45] 产品价差变动分析 - 本周59种化工品价差上涨,17种持平,62种下跌;涨幅前十名为复合肥价差、顺酐 - 碳四原料气价差等;跌幅前十名为尿素 - LNG价差、苯酐 - 二甲苯价差等 [52]
金禾实业: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9:10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9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名杨乐先生、周睿先生、王从春先生、陶长文先生、孙庆元先生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选举刘 瑞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八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 公司第七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 ...
金禾实业(00259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包括全资,下同)子公司以及 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 本制度约束,直至此等信息公开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和及时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监管和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登记工作。证券投资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登记 管理 ...
金禾实业(00259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及时、 准确、完整。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 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等,可以视情 况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 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年报披露前15日 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
金禾实业(002597) -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 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股份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的决议, 负责对股份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决策,总经理负责主持股份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应于每年1季度拟定股份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 核批准。董事会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股份公司发生如下交易的,由董事会批准: (一)公司发生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据; (三)股份公司发生交易的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 利润达到股份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达到 100万元以上的; ( ...
金禾实业(002597)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 人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规范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 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决策 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决 策制度。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 ...
金禾实业(00259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规范、诚信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 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 ...
金禾实业(0025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 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金禾实 ...
金禾实业(00259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 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 务。 公司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可以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员为 证券事务信息负责人,并报备公司董事会秘书认可。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 ...
金禾实业(00259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明确审计部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者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 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 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 ...